时间:2009-12-07 11:07:24 作者:邱林杰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2008年的一天,孙某某与他人发生纠纷,被他人打伤,救治无效死亡。致害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判处有期徒刑12年。孙某某家属找到我咨询医疗纠纷问题。分析病案资料后,我们认为两家医院救治存在明显的过错。后起诉到茅箭区人民法院,经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认为两家医院违背诊疗常规、术后抗感染措施不力,未严密观察病情,说明该院在术后病人管理不善的过错。因此两家医院的医疗过错行为与孙某某死亡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应承担主要责任。一审开庭即将开始!!
现审已结案,被告方没有上诉,判决已生效!院方承担60%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