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通事故律师:广东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2011年)

时间:2012-03-02 11:08:01    文章分类: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广东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2011年)

 

各市、县公安局:

 广东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2011年)

各市、县公安局:

  根据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广东省统计局提供的统计数据,省厅制订了《广东省公安机关2011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项目计算标准》,现将该标准印发给你们。从2011年5月30日零时起至2012年5月29日24时所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均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规定的赔偿项目和计算方法,适用本标准计算人身损害赔偿。

广东省公安厅

 

 

附表:

广东省公安机关2011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项目计算标准

 

序号

项目

标准

说明

城镇居民人均      可支配收入(元/年)

计划单列市

深圳

32380.86

 

经济特区

珠海

25382.00

汕头

15178.59

一般地区

23897.80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年)

7890.25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元/年)

计划单列市

深圳

22806.54

 

经济特区

珠海

20370.00

汕头

13218.23

一般地区

18489.53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元)

5515.58

 

城镇、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元/年)

计划单列市

深圳

65431

 

经济特区

珠海

58359

汕头

27698

一般地区

40775

住宿费(元/天)

150

省财政厅“粤财行[2007]229号”文规定

伙食补助费(元/天)

50

省财政厅“粤财行[2007]229号”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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