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费

时间:2008-10-17 22:22:00    文章分类: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雇佣护工的,参照深圳地区护工现有劳动报酬的情况,按每个护理人员每天人民币50元的标准计算。
    护理人数原则上为一人,可参照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的意见确定人数。护理期限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不能恢复自理能力的,可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置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执业机构:广东商达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深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债权债务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经济仲裁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房产纠纷 取保候审 保险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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