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费

时间:2008-10-17 22:29:00    文章分类: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营养费。据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一般而言,没有医疗机构的意见,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如果确实病情严重而医疗机构没有书面意见,法院可以酌情处理。
执业机构:广东商达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深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债权债务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经济仲裁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房产纠纷 取保候审 保险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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