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10-17 07:13:37 作者:刘传国 文章分类:法律文书
劳 务 合 同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乙方作为 的内退(退休)人员,经甲方同意,受聘提供 劳务。
第二条 乙方承担的劳务内容为:
第三条 乙方应当按照劳务的内容及要求,尽职尽责、保质保量地提供劳务,完成工作任务。
第四条 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标准、方式、时间:
乙方每月劳务报酬为人民币 元,甲方于每月 日前以现金方式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
第五条 乙方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可根据有关规定代为扣
缴。
第六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的;
二、双方就解除本合同协商达成一致的;
三、乙方由于身体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的。
第七条 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七日通知另一方。
第八条 本合同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七日内将相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第九条 乙方在提供劳务的过程中患病、及非甲方原因而发生的人身伤害,其后果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医疗期内甲方不支付劳务报酬。医疗期满如乙方不能继续提供劳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乙方不属于甲方的职工,不享受甲方职工的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
乙方家属意见
(要求乙方之配偶或成年子女填写)
与乙方关系
家属身份证号码
家属意见及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