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1-10 21:27:19 作者:刘传国 文章分类:法律文书
甲方:山东省物化探勘查院(发包方)
乙方: (承包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承包甲方 野外施工工程,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项目的承包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共同信守。
一、 承包项目:本项目名称为 野外施工工程。,工作地点位于 。
二、 乙方为完成 野外施工工程。(详见本合同附件:工作任务明细表)根据工作任务明细表,乙方自行组织人员进行施工,完成明细表所规定的工作任务。在工作中,乙方应当尽职尽责、勤勉敬业,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承揽项目。
三、 乙方负责自行组织人员的施工,乙方所招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由乙方自主确定并由乙方负责支付,乙方施工人员的工作用具、交通工具等,由乙方自行解决。
四、 本承包项目乙方自 年 月 日开始实施,至 年 月 日结束。乙方应当保证该项目如期完工。如果乙方迟延完成承包项目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承担 违约金。
五、 乙方报酬共计 元,甲方于 年 月 日向乙方支付 元, 于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 元。如果乙方迟延完成承包项目的,应承担 违约金。
六、 报酬应当以现金方式给付。至于乙方所聘用人员的报酬分配,由乙方自行决定并由乙方发放,乙方不得向甲方主张。
七、 乙方对其工作质量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出现质量瑕疵,乙方负责修复,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八、 乙方的工作和食宿条件,由乙方自行解决。
九、 如承包项目发生变动,甲方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安排组织具体工作。
十、 甲方于 年 月 日之前对乙方的承包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甲方签发验收合格证书。
十一、 本合同期满,承包项目完成的,本合同终止。如需甲方与乙方继续合作,应当另行签定合同。
十二、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十三、 在合同履行中,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在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如因不可抗力、政策变化等难以预见和抗拒的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 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