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采光权纠纷的法律解决

时间:2009-01-10 21:32:46  作者:刘传国律师 电话:15863779598  文章分类:网络文摘

 一、采光权的内涵与性质

    (一)采光权的内涵

    采光权(也称为日照权)是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为获得日照而要求邻人限制其房屋或其它构造物的距离或高度的权利。

    分析采光权的定义,我们不难看出采光权具有以下特征:

    1.采光权的主体是相邻者,具体包括不动产的所有者和使用者。

    2.采光权的客体是相邻者基于相邻关系而应当获得的日照利益。

    3.采光权的内容是限制邻人不动产的距离或高度。

    4.采光权的本质是为了自己的便利而限制别人的权利。

    (二)采光权的性质

    我国对采光权的规定最早见于《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在最新的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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