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相邻权纠纷
时间:2009-03-24 15:01:27 作者:王智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民 事 起 诉 状
原 告:*** 系**区*****经营商场(广州********商场)业主 男38岁 身份证号码********
原 告:**(与原告***系夫妻关系)
女 37岁 身份证号码*********
住 址:**市**路1号****综合楼2号1楼
联系电话:133*******
被 告:****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
『原告楼上房屋产权人(出租人)』
法定代表人:**** 该公司董事长
公司地址:四川省***市**路96号 联系电话:*****
被 告:**** 『原告楼上房屋承租人』
系******火锅食府业主 男 30岁
地 址:*****路1号****综合楼2号2楼
联系电话:******
案 由:相邻关系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二被告停止对原告房屋楼顶的不法侵害,立即拆除其在装修过程中违反有关房屋装饰、装修质量安全法规而采取损坏房屋结构新增的排水沟渠,减轻对房屋承重结构的荷载并恢复原状;
2、判令二被告连带赔偿因房屋渗漏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60580元;
3、由二被告连带承担本案的司法鉴定费4000元和相关的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双方系楼下楼上邻里关系。原告自花费166.0953万元巨款购买并耗费48.5万元精心装修、装饰的位于****路1号***综合楼2号一楼营业用房屋自2007年6月开业以来生意兴隆,营业额节节攀升。2008年初由于被告*****火锅食府装修过程中不顾原告的多次劝阻,仍旧故意采取在水泥地面开槽、造沟、加高、增厚等损坏房屋结构的方式施工,极大地增大房屋承重结构的荷载,造成房屋主体结构严重受损,再加之其装饰材料质量和人员施工等方面的原因致使该食府今年三月份投入运营后,其厨房的污水便长期、大面积地渗漏至楼下,造成原告楼顶被污水浸泡。时间一长,水渍扩散、发黄、生霉、散发恶臭,致使原告的老顾客进店屏息疾走,慕名而来的买主闻而却步,给原告的正常经营带来了极大的危害,导致原告订购的具有极大市场潜力与前景的实木橱柜新品种也因房顶渗漏无法向客户展示,不得不长时间放置在仓库中造成近20万元的资金积压,营业额由店内形象受污染前的月均50余万元骤降至目前的每月不足8万元。并最终导致原告的店内形象在供应商的季度考评中由此被扣分,使原告不得不被迫接受专营品牌供应商提高供货价格3%的惩罚性处罚,仅此一项截至2008年10月1日已造成原告多支付采购成本4.8万余元。
由于房屋承重结构长期超荷载与被污水浸泡,一方面严重损坏了房屋主体结构,并极易造成电源线路受潮、老化,留下火灾隐患;另一方面房顶的污秽不堪给原告正常经营活动带来了无尽的不便和烦恼。半年多时间过去了,虽然原告无数次地找被告协商,并先后两次对室内进行重新处理、遮盖、装饰,但由于被告未从根本上对排水沟渠、管道渗漏部分采取彻底处理措施,如今原告房屋顶部仍旧污迹斑斑、不堪入目。
二被告的违法侵害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正常经营活动,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物权法》和《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原告依法向贵院起诉,敬请人民法院予以裁决!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原告:***
原告:**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一日
附:证据目录及清单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