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

时间:2009-03-24 15:06:47  作者:王智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关于解除事实婚姻关系的协议



男方:**** 36岁 身份证号码

住址:市**区**公寓一单元五楼 号 联系电话:********

女方:**** 35岁 身份证号码 ***************

住址:市**区**公寓一单元五楼 号 联系电话:*********

男女双方于一九九0年认识后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便于一九九一年一月形成事实婚姻关系,并于一九九二年十月生下一女***。由于男女双方长期感情不合,难以再共同生活下去,经双方互谅互让、友好协商,就解除事实婚姻关系以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二00三年购买的位于市**区**公寓一单元五楼 号建筑面积为88.86平方米的住房(房屋所有权人:****)与室内的家具、电器(冰箱一台、彩电二台、空调二台、微波炉一台、沙发一套、家具一套等)双方协商作价共计1500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正)。房屋及上述家具、电器均归女方所有,由女方一次性支付现金 元(大写: )给男方后,男方对该房屋及室内的家具、电器等其它财产放弃共有的权利;

二、双方的独生女***(现年15岁)在双方解除事实婚姻关系后由女方抚养,男方一次性给付子女今后的生活费、教育费共计 元(大写: );

三、男女双方属于各自的财产如:衣物、首饰、存款等归各自所有;

四、女方户籍由男方家迁出产生的手续费及相关费用,双方各半负担;

五、双方前往法院或婚姻登记机关等相关部门办理解除事实婚姻关系产生的手续费及其它费用,双方各半负担;

六、未尽事项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男方: 
                                  女方: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日
执业机构:四川斗城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四川 遂宁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房产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消费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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