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12-23 21:13:22 文章分类:法案社会聚焦
如题。看人肉搜索有感。
昨晚看《金婚》,佟志和文丽俩口子出差同住一屋,到哪都被怀疑为“搞破鞋”——人的劣根性如此,特别在性压抑与人格扭曲的时代。可怕的是,半夜里两口子被红卫兵小将们从屋里抓出来审问,极尽想象与侮辱之能务。人的窥探欲与暴力相结合,出现打着正义的旗帜侵犯他人权利的事情也就一点也不奇怪了。
今天看中午的《今日说法》,所谓网络暴力第一案在朝阳法院审理。
人肉搜索与红卫兵行径并无二致:不能因为红卫兵小将们半夜的查夜查到“搞破鞋”的甚至杀人逃犯,就以此论证这种暴力的合法性与正当性。同样,不能说人肉搜索揭露过一些“坏人坏事”,就否定其违法性与破坏性,更不能脑子进水地苛求“怕人肉就是因为做过坏事,不做坏事自然不怕人肉”。
当网民的暴力与网站的暴利相结合,网站以此激发“眼球经济”而推波助澜甚至一手策划,人肉搜索及其花絮乃至悲剧事件的出现,也就不可避免了。
任何时候,人权都是一个最基本的价值取向。人权,就是每一个人基本的权利,包括安宁不被打扰,甚至包括享有偶尔干些“小坏事”的隐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