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面试关,就拿不到律师证”

时间:2008-12-24 12:13:33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博主按语

   “不过面试关,就拿不到律师证”,一个简单的规定,涉及到很多法律问题和难题,也涉及到准律师的前途和未来,希望广州市司法局和广州市律师协会慎之又慎,不要改变了制定这一“规矩”之初衷。

    一、新《律师法》和司法部的部门规章并没有“面试”这一规定,如果真没有通过广州市司法局和广州市律师协会的“面试”,就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这一规定初衷是好的,是为了提高准律师的文字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但是,依此作为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的“前提条件”,值得商榷。如果没有通过“面试”的准律师就此将有关部门推上法庭,恐怕是“凶多吉少。

   二、“面试”没有通过的补救措施,广州市司法局和广州市律师协会应该建立、健全。毕竟通过国家司法考试、领取法律职业证书需要投入太多的时间、精力和金钱。如果准律师被“卡”在了“面试”关上了,如何补救?如何维权?这关系到准律师的前途和命运。同样的道理,准律师不能在广州通过“面试”关,并不妨碍准律师在其他城市“拿证”,毕竟,律师执业不受地域限制。

   三、“面试”的内容、时间、公平性和权威性值得探讨,“面试”的“考官”由谁担任?由谁指派?有何标准?是否回避?等等......希望广州市司法局和广州市律师协会能做得透明、规范、公正、公开

 

广州律师入行需过面试关审批律师执业证书权下放

 

   司法考试在广州又多了一个门槛———面试:即使通过了司法考试的笔试,如果在面试这关卡壳了,也不能在广州申领到律师执业证书。这是广州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今年联合做出的新尝试,据悉,这在全国尚属首创。

  “一考定终身”局限日显

  2001年起,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在我国建立。经过数年实践检验,现行一次性书面司法考试制度模式的局限性日渐暴露。

  北京大学法学院潘剑锋教授在一次研讨会上提出,“目前我国采取一次性书面考试的方式,其中3/4的题型是选择题,很难反映出考生的分析能力、推理能力、判断能力等,而这些能力恰恰是从事法律职业者最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

  针对出现的问题,一些专家学者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建议,考生的文字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应额外设置面试进行考查,面试内容还应强调考生的法律职业伦理意识考查。基于面试的主观性和不确定性,面试的基本取向应以淘汰为目的。

  面试不合格将被淘汰

  之前,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只要在一家律师事务所挂名实习一年,向司法局律管处提出申请后,经过简单审查就可以申领到律师执业证书。

  从今年8月开始,广州市司法局律管处和广州市律协联合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尝试:审批律师执业证书的权力由律管处下放到广州市律协,律协在下发执业证书之前,要对新晋律师进行面试,只有通过面试环节,才能拿到执业证书,否则,将被淘汰。

  65人面试4人未通过

  广州市律协副会长王波介绍,改革后的考核程序是: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在律师事务所实习一年后,还要在广州大学城的广州大学脱产培训一个月,培训期间有法官、检察官和律师亲自上课。培训结束后还要通过考试。考试合格的实习人员向市律师协会提出期满考核申请,就可以进入面试程序。市律协将安排实习人员考核管理委员会的三人小组(由三名执业十年以上的资深律师)进行考核,小组长基本是执行委员或会长。截至目前为止,共考核65人,其中有4人因考核未通过被延长实习期限三个月。

  有20多年律师执业经历的张新强律师在谈起担任面试考官的体会时表示,只要问对方三句话,就知道这个人是否适合当律师,有的年轻人根本没在律师事务所实习过,一问办案实务就答不上来。面试半个小时的内容不光是考察,还有一部分是建议、鉴定。新律师入行,面临最大的问题就是案源,在面试过程中可以调整实习人员对律师职业的期望值。

  “我们只能是把好自己的关”

  广州市律协副会长王波介绍,实行律师行业准入制度,一方面避免别人“入错行”,另一方面优化广州律师队伍,对社会做出承诺。

  已经在去年拿到律师执业证书的张小姐听说增加考核环节后感慨,要是当初也有面试,她就不当律师了。当初张小姐以高分通过司法律师考试,实习一年后顺利拿到律师执业证书,可是进了这行才知道,律师争夺案源已经进入白热化,刚出道的律师在当事人面前没任何优势。张小姐无奈,现在只能给一个律师当助理,月工资不过1000多元,在广州生活捉襟见肘。

  还没申领律师执业证书的严先生则对面试考核不以为然:你广州提高门槛,我可以去深圳、珠海、佛山申领执照,回来照样可以在广州当律师,律师执业证书是全国通用的嘛,只是广州提高门槛,能有什么效果?

  “我们只能是把好自己的关,力争保证我们核发的律师执业证书是货真价实的。当然,如果这个创新能在全国推广,是最好的”,王波对此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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