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嫂”未尽心看酿事故 婴儿状告劳务服务中心

时间:2009-01-11 15:06:53    文章分类:媒体报道

“月嫂”未尽心看酿事故 婴儿状告劳务服务中心

作者:沈丹丹  发布时间:2008-02-29 16:20:39

    中国法院网讯   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首例状告“月嫂”不尽心看护婴儿,造成婴儿身心健康受损的案件。

    原告小清(化名,男,2个多月)诉称,2007年10月27日,其父刘先生与被告北京爱宝宝劳务服务中心签订合同,安排该公司特级育儿嫂被告廉女士照顾原告,但廉女士上岗仅半天,原告即发生吐奶、呛奶继而引发呼吸衰竭,后经北京市儿童医院重症监护室抢救方挽回生命。

    原告的法定代理人认为,事发后被告公司没有给原告及其母亲适当安慰,也不敢承认自身在此事中的过错,严重损害了原告及其母亲的身心健康,为此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爱宝宝劳务服务中心和廉女士退还部分育儿费、120急救费、医药费及精神损失费等共计6.9万余元。

    此案正在审理中。

    

编辑:张涵
执业机构:北京市易行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房产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工程建筑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债权债务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刘健康律师 > 刘健康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