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10-17 21:25:34 文章分类:网络文摘
重庆市2009年平均工资主要情况及解读
2009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原城镇经济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30965元,比上年增加3980元,增长14.7%。
公布2009年城镇私营单位劳动统计数据尚属首次,2009年全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17414元,比上年增加1849元,增长11.9%。
一、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情况
地区差异呈逐渐缩小趋势。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最高的是“一小时经济圈”32171元,其次是“渝东南翼”27571元,“渝东北翼”26294元。但地区差异逐渐缩小,年平均工资最低的“渝东北翼”增幅最高,达到17.8%,其次是“渝东南翼”17.1%,“一小时经济圈”14.2%。主城九区的年平均工资明显高于其他地区,但增幅相对较低。
分地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2008年
2009年
增长率
全 市
26985
30965
14.7
一小时经济圈
28181
32171
14.2
渝东北翼
22323
26294
17.8
渝东南翼
23536
27571
17.1
主城九区
31160
35568
14.1
各行业年平均工资都有不同幅度的增长,大部分行业增长在3000元以上。
分行业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情况
单位:元,%
2008年
2009年
增长率
全 市
26985
30965
14.7
(一)农、林、牧、渔业
16571
18864
13.8
(二)采矿业
26103
28128
7.8
(三)制造业
24249
27752
14.4
(四)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40270
44952
11.6
(五)建筑业
20823
24032
15.4
(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5596
28804
12.5
(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43567
50426
15.7
(八)批发和零售业
22422
26102
16.4
(九)住宿和餐饮业
15260
17097
12.0
(十)金融业
57570
64430
11.9
(十一)房地产业
23889
28912
21.0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0974
22370
6.7
(十三)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41384
48329
16.8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7639
20084
13.9
(十五)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19276
22628
17.4
(十六)教育
27723
34337
23.9
(十七)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33037
38191
15.6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7941
30796
10.2
(十九)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33103
35852
8.3
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情况
2009年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17414元,比上年增加1849元,增长11.9%。
各行业年平均工资都有不同幅度的增长,大部分行业工资增长都在1000元以上,但年平均工资和增幅都低于非私营单位。
分行业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2008年
2009年
增长率
全 市
15565
17414
11.9
(一)农、林、牧、渔业
10097
10180
0.8
(二)采矿业
17775
19485
9.6
(三)制造业
14969
16840
12.5
(四)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3974
16658
19.2
(五)建筑业
16555
18719
13.1
(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6658
17294
3.8
(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21662
22725
4.9
(八)批发和零售业
13632
14504
6.4
(九)住宿和餐饮业
12034
13354
11.0
(十)金融业
26189
28634
9.3
(十一)房地产业
16785
17610
4.9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7146
17780
3.7
(十三)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16241
19149
17.9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3340
15628
17.2
(十五)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12934
14520
12.3
(十六)教育
15823
17168
8.5
(十七)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20209
21618
7.0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4798
16294
10.1
(十九)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10344
11668
12.8
三、年平均工资的统计范围和调查方法
1、城镇非私营单位
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统计范围包括国有经济、城镇集体经济、股份制经济、联营经济、外商和港澳台投资经济、其它经济单位,不包括私营经济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城镇非私营单位劳动工资统计采用全面调查方法,即由街镇(乡)统计站收集辖区内的城镇非私营单位劳动统计报表,(也有部分单位由区县统计局直接收集),审核无误后上报区县统计局,区县统计局对报表再次进行审核,无误后汇总并上报市统计局,由市统计局审核、汇总得到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总数,上报国家统计局,待国家统计局评估认定后公布使用。
2、城镇私营单位
在工资统计调查中,城镇私营单位指在内资法人单位中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城镇私营单位劳动工资统计采用抽样调查方法,具体做法是:就业人员规模在100人及以上的单位采取全面调查;就业人员规模在20—99人的单位采取抽样调查,由市统计局以市为总体分行业门类进行等距抽样,抽样比为10%;就业人员规模在19人及以下的单位不进行直接调查,根据经济普查、典型调查等数据推算。
我市私营单位劳动统计改革始于2005年。在国家统计局的领导下,市统计局于2005年着手探索建立私营单位劳动统计调查制度。在充分调查调研的基础上,经过认真的分析研究,形成初步方案,通过在部分区县试点,总结形成了《重庆市私营单位劳动工资统计方案(试行)》,2009年在全市正式组织实施。按照国家统计局的统一部署,从2009年开始公布私营单位平均工资。
四、平均工资的主要作用
平均工资的主要作用是了解单位从业人数及劳动报酬的状况,反映就业、生产成本和经济运行情况,反映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基本情况和变化,为科学制定分配政策提供重要依据。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有关部门相继以平均工资作为制定和执行政策的基础依据,如:社会保险金征收和发放、制订最低工资标准、确定人身损害司法赔偿等。因此劳动工资统计数据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受到社会的极大关注。
五、今年平均工资数据发布时间为什么晚于往年
近年来,社会公众对平均工资数据的关注度较高,国家统计局对此高度重视,加大了劳动工资统计制度的改革力度,措施之一就是逐步建立城镇私营单位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弥补劳动工资统计范围不全的缺陷。根据私营单位初步调查数据测算,新口径(城镇经济单位和私营单位)年平均工资低于老口径(城镇经济单位)年平均工资,如果直接转为公布新口径年平均工资,将对部分群众的切身利益带来较大影响,为此,国家统计局、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部、财政部等11个部委做了大量的调研和准备工作,从而导致今年平均工资数据发布时间晚于往年。
六、为什么部分群众感觉“达不到”平均工资水平
1、全市平均工资是将高、中、低三类工资收入群体进行平均计算的,其中低收入单位群体的职工自然会觉得自己的工资收入达不到全市平均工资水平。
2、由于区域之间、行业之间、单位之间、岗位之间的情况不同,工资收入自然存在高低差异,有相当部分职工就会感到自己的工资收入达不到全市平均工资水平。以2009年为例,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中,达到或超过全市平均工资水平的占35.8%,低于全市平均工资水平的占到64.2%。
3、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职工工资总额中包括单位代扣代缴的各项费用(如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纳部分等)、各项工资性补贴(如电话、伙食、交通补贴等)和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即税前工资)。
所以,部分群众感觉手里的“实发”金额低于公布的平均工资水平。
七、平均工资数据的公布
重庆市统计局每年通过《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重庆统计年鉴》、重庆统计政府公众信息网(www.cqtj.gov.cn)等渠道向全社会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