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海渊律师文集-第6页

(38篇文章)
·《合同法》总则原意诗解

言而有信乃是做人之美德,遵守契约是市场经济的重要标志。然而《合同法》颁布已近十年,国内诸多企业和个人仍然缺乏契约精神,不愿受合同约束,只想自己图利,忽视合同另一方的利益,每当履行合同义务对己不利时,就... 查看全文>>

·诗解《物权法》(二)

(十二)用益物权含义是指,对属他人之物可以,依法占有使用收益,系他物权范畴权利。国家集体自然资源,可以设立用益物权,单位个人依法可以,占有使用获取收益。自然资源使用有偿,除非法律规定别样。行使已设用益... 查看全文>>

·诗解《物权法》(一)

(一) 民众生活物为基础,物上权利应有规定。 物有所归物尽其用,物权设立皆由于此。 物权是指对物享有,直接支配排他权利。 物权种类以及内容,要由法律来做规定。 本法之中所称的物,包括动产与不动产。 若有法... 查看全文>>

执业机构:山西硕浩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山西 太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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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工程建筑 期货基金 合同纠纷 经济仲裁 股份转让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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