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6-05 20:43:43 作者:贾守多 文章分类:法律文书
离婚协议书
协议人:甲,男,民族,生于----年--月--日,住址-----------。
协议人:乙,女,民族,生于----年--月--日,住址-----------。
协议人双方于----年--月--日在--县民政部门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结婚之后,双方因性格差异感情不和,最终导致感情破裂。现双方自愿离婚,达成以下一致意见:
一 双方自愿离婚。
二 婚后共同财产双方平分,房屋一座归甲方所有,于--年--月--日一次性支付乙方现金----元。
三 婚生小孩由乙方抚养,甲方出抚养费(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每月500元,每月5号之前一次性付清,直到十八周岁为止。
四 甲方每周六一天可把小孩接走,节假日若需探视应提前与乙方协商,然后可把小孩带回团聚。
五 双方既无共同债权又无共同债务。
六 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民政部门各自保存一份。自离婚之日起生效。
协议人甲:
协议人乙: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