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绑匪让妻子凑2万元赎自己该如何处罚?

时间:2012-05-17 21:35:29  作者:李春华律师  文章分类:刑事辩护

假冒绑匪让妻子凑2万元赎自己该如何处罚?

 

【新闻背景】

家住宣威市的杨女士对丈夫杜某长期实行严格的“经济管理”,使得杜某十分郁闷和不满。为了跟妻子要钱,16日,杜某自编自演了一场“绑架案”,假冒绑匪让妻子凑2万元赎“丈夫”。想不到在外面躲藏了两天,不但钱没收到,还被宣威市公安局双龙派出所民警识破这场闹剧。

【律师说法】

广东(深圳)穗江律师事务所李春华律师认为,本案不构成绑架罪,因为不存在绑架之实;也不构成诈骗罪,因为并未侵犯他人财产权利。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杜某散布谣言,谎报警情,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应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供稿:李春华律师,南昌大学法学硕士,郑州大学法学学士,广东(深圳)穗江所律师,曾执业于江西(南昌)添翼律师事务所,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联系电话:13410670837,QQ:1254733239,http://www.chunhualawyer.icoc.cn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执业机构:广东穗江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江西 南昌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交通事故 知识产权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劳动纠纷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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