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7-29 20:29:05 作者:李春华律师 文章分类:律师动态
李春华律师一周工作总结
(2012年7月23日至2012年7月27日)
1、 7月23日,到福田区法院领取××劳动争议案的一审判决书并通知了当事人。
2、 7月24日,到宝安××法庭作为深圳市××科技有限公司(被告)的代理人前去应诉。法院组织调解,原告同意货款打六折甚至五折,但因原告的原料存在质量问题无法使用,最终无法达成调解协议;并且,因我方昨日才提交的反诉状,具体开庭日期只能等待下次通知。
3、 7月25日,与傅律师一起前往广东公安边防总队第六支队机动队驻地参加罗湖区司法局组织的罗湖区法律服务进警营活动。之后,撰写本次活动的新闻稿,发给罗湖区司法局相关领导。
4、 关于陈××承包合同纠纷案:到福田区法院领取了本案的开庭传票以及对方的反诉状,并通知了当事人。
5、 关于黄××房产纠纷案:原定于7月26日在惠州市会惠阳区法院开庭,但因对方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25日通知本人本次开庭取消,具体开庭日期另定。
6、 关于付××交通事故案的执行:联系保险公司相关人员,确认赔偿款于23日已打到当事人账户。
7、 关于谭××劳动争议案的执行:因公司方言而无信,本案已于本周五到龙岗区法院立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8、 其他工作。
广东(深圳)穗江律师事务所
李春华 律师
二0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