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3-15 17:18:27 作者:李春华律师 文章分类:律师动态
1.李某伟盗窃案:周一上午致电罗湖法院询问,法官助理说已下判决,下午杨助理去领了判决书,判决结果为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而检察院量刑建议是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家属对这个结果比较满意,认为比意想的要好!
2.广州新华公司诉深圳江元自控买卖合同案:刘助理周二去广州天河区立案却没有立成,且索要不予立案通知书未果。双方签订的协议中明确约定由广州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理,而原告住所地在广州天河区,但法院称不能证明合同签订地在广州哪个区,因此视为管辖权约定不明确。刚开始说要领导审批,后来干脆直接说不行,交涉多次无果。那就下周到被告住所地深圳这边立案试试了!这也提醒我们,以后去外地立案,对于可能有争议的,为稳妥起见,还是先向相关法院询问或者到法院网站上查查清楚再去!
3.付某华案件:(1)劳动争议案后续事宜。通知当事人周三来所,重新整理了一份证据材料,还有对于当事人为何会以其他公司的名义与对方发生业务关系的书面意见,周四杨助理到深圳中院递交。(2)股权转让纠纷:因为我们提起了反诉,龙岗法院通知延期开庭。因为这一系列是三个案子,而通知只延期了一个,另外两个案件要以这个案件结果为前提,让杨助理再与该案法官助理沟通,今天法院确认同时延期,到时三个案件一起开。
4.安某离婚后财产纠纷:周三下午,到布吉法庭开庭,这是本案第三次开庭,也是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后第一次开庭,被告没有到庭。
另外,赵某宇人身伤害刑事附带民事案也是下午在罗湖区法院开庭,让鞠律师代我去的。法官助理说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残疾赔偿金也得不到支持,去年开始就是这样做的,最好另案起诉,不过先等本次法庭先调解下再说。
5.张某欠款纠纷:周五上午,和张助理去罗湖区法院开庭。第一及第三被告请了一个律师来,本人没来;第二被告本人到庭,之前一直无法送达。对方对于债权转让双方的主体及内容有异议,法庭当庭追加中瑞(香港)公司为被告,要求提供中瑞(香港)公司的主体信息、联系方式及地址等,以及原告与中瑞的关系,为什么转让给原告。
6.张某房产纠纷:这边诉讼保全担保事宜总算搞定了,当事人说考虑好后过来与担保公司签协议。并且,本案法官助理称,如果被告是美国的可以通过邮寄方式送达,但因我国与印尼没有相关公约,无法邮寄送达,还需再问问法官看看如何送达被告。
7.伊爱车安公司欠款纠纷:周三张助理去领了开庭传票,3月26日在罗湖法院开庭。
广东穗江律师事务所诉讼仲裁部
李春华 律师
2014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