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契税应该什么时候交?

时间:2015-09-05 10:19:20  作者:李春华律师  文章分类:房产建筑

 网友“夏荷”:房屋契税应该是什么时候交?签购房合同时,交房时,还是其他什么时候? 

广东(深圳)穗江律师事务所李春华律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也就是说,契税可在房产证办理当日起缴纳便可。

对此,各地可能会有不同的规定,有些地方规定为交房之前缴纳,有的地方规定为合同签订满10天即要缴纳。不过,较为普遍的做法是在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缴纳房屋契税。房屋交付后,尽量不要超过一年缴纳契税,否则要缴滞纳金。

契税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一般是地税局)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由第三方代缴的话,可能会存在一定风险,应注意防范!

执业机构:广东穗江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江西 南昌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交通事故 知识产权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劳动纠纷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李春华律师 > 李春华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