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收公司货款未及时交付公司报警该如何处理?

时间:2010-12-29 17:44:14  作者:南昌李春华律师  文章分类:刑事辩护

代收公司货款未及时交付公司报警该如何处理?

 

【法律咨询】职员代收了公司账款2000元,先回家,没有立即回公司交还货款,公司误以为是携款私逃,报了警,这种情形该如何处理?

 

【律师说法】江西添翼律师事务所李春华律师: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才构成职务侵占罪。本案中,你受公司委托收取货款,金额只有2000元,且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因此,你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你可将钱交还公司,并向公司解释清楚,协商撤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律师简介:李春华(1973—),男,江西(南昌)添翼律师事务所(直属司法厅,前身为南昌大学法学院1985年创办的省第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南昌大学统招/公费刑法学硕士,郑州大学法学学士、法律本科。  联系电话:15970440151, QQ:625627986,http: //chunhuasuccess.fabao365.com

 

 

执业机构:广东穗江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江西 南昌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交通事故 知识产权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劳动纠纷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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