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10-28 11:30:00 文章分类:热点关注
黄焕海2009年11月14日凌晨2时许和他人共同吃宵夜并且醉酒,凌晨3时前被他人在水产码头殴打致死并且被抛尸入海,尸体解剖所见:黄焕海胃内容物和十二指肠内容物全部排空。
北公刑技法鉴(尸检)字[2011]044号北海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2009.11.19”黄焕海死亡时间推断意见书认为:“尸解检验时见死者胃、十二指肠的内容物全排空。因尸体已高度腐败,胃和十二指肠的内容物受腐败气体的挤压,影响到胃和十二指肠的自然排空状况,因此该尸体的胃和十二指肠内容物的排空状况,不能作为死者死亡时距其最后进餐的时间推断。”这是最荒唐的法医鉴定结论!
杨金柱请问北海法医:
1、黄焕海2009年11月14日凌晨2时许进餐后一小时左右即被他人打死并抛尸入海停止消化功能,其胃内没有被消化的米饭(或面食)、海鲜和其它肉制品以及蔬菜到哪里去了?
2、你们所说的“因尸体已高度腐败,胃和十二指肠的内容物受腐败气体的挤压,影响到胃和十二指肠的自然排空状况”,是属于“死后呕吐”还是“死后排便”?
如果黄焕海的尸体因为“死后呕吐”而将胃内没有被消化的米饭(或面食)、海鲜和其它肉制品以及蔬菜“排空”,你们是否发现黄焕海的口腔和食道内有呕吐物?
如果黄焕海的尸体因为“死后排便”而将胃内没有被消化的米饭(或面食)、海鲜和其它肉制品以及蔬菜“排空”,你们是否发现黄焕海的大肠和直肠内有残留物?
无论是北海公安的法医还是广西公安厅的法医,你们今天看了杨金柱所提的两个问题,你们是否会出一身透汗!你们竟敢欺负天下无人!你们丧失了一个法医应该持有的起码的职业道德成为北海公安检察联手制造假案的帮凶!
黄焕海死亡时距其最后进餐的时间成为破解黄焕海命案的唯一关键!根据黄焕海“尸解检验时见死者胃、十二指肠的内容物全排空“的客观事实,黄焕海的最早死亡时间应该在2009年11月14日7时左右。这一客观事实岂容几个北海公安法医和广西公安厅法医颠倒黑白、指鹿为马!
杨金柱和北海律师团的律师们最痛恨的是:案卷材料显示,北海公安和检察在2011年6月--8月补充侦查期间,已经接触到或者已经发现了另有真凶杀死黄焕海,但为了掩盖以前北海公安检察联手制造假案的错误,竟然没有深入追查!
杨金柱特别提示:
北海公安和检察应该知道涉嫌杀死黄焕海的真凶是谁,如果你们今天不去立即抓捕涉嫌杀死黄焕海的真凶而让其潜逃,你们将难辞其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