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案11月1日庭审:且看北海律师团“三招杀敌!”(

时间:2011-11-02 09:53:59    文章分类:热点关注

2011-11-02 08:44:17) 转载原文 标签: 转载 原文地址:北海案11月1日庭审:且看北海律师团“三招杀敌!”作者:杨金柱律师

    北海案11月1日庭审:且看北海律师团“三招杀敌!”
     今天是北海案庭审的第18日,已经进入辩护人举证阶段。一个普通的故意伤害案件开庭审理达20天之久,已经开创了中国刑事审判的先河!

    杨金柱于杨在新律师案发后的2011年6月即在博客上发文指出:本案不存在水产码头的第二现场,黄焕海没有死于本案指控的时间和地点,也不是本案的被告人打死的。光武兄当时完全不相信杨金柱的这一结论。直到2011年8月初,光武兄才相信本案完全是一个假案,同意了杨金柱的观点。此次开庭期间,陈有西和迟夙生律师来北海看了现场后也认为这是一个假案。二陈一杨观点一致,能否得到法院采纳很快就会有结果。
    纵观本案,所有的言辞证据已经毫无意义!北海律师团彻底推翻检察院的有罪指控,完全不依靠言辞证据。本案中利用客观证据足以证明裴日红们无罪,是北海律师团的成功,但却是中国法治的悲哀!因为北海律师团原本是不需要去证明裴日红们无罪的!
    本案所谓的“一剑封喉”的绝招其实不止一招,因为本案的致命破绽太多,到处都有命门。但这些“一剑封喉”的绝招都是客观证据而不是言辞证据。在这些客观证据面前,检察院指控有罪的言辞证据将完全不堪一击!杨金柱在2011年6月份所写的要北海警察出汗的博客中就说过“三招杀敌”。现北海案已近尾声,杨金柱在此公开展示“三招杀敌”的绝招,如果北海的公安检察能够破解,那才算他们真的有本事!
   
     绝招之一:本案裴日红等五名被告人在20分钟时间里不具备本案的作案时间
     北海公安调取的裴金德、杨业勇、宋启玲等人的电话通话记录和北海公安已经锁定的录像资料显示,杨业勇2009年11月14日2点52分14秒在前进路口附近给裴金德打完电话到3点12分20秒裴金德作案后又回到明都大酒店附近,中间只有20分钟的时间。这20分钟时间是北海公安2011年补充侦查时调取的客观证据固定了的,已经不可更改。故杨金柱们在此要特别感谢北海公安提供了如此重要的客观证据!
     根据北海检察的指控证据,裴金德们要在20分钟时间里往返前进路口到水产码头、还要在水产码头打死黄焕海,有这种可能吗?如果北海公安检察不服,你们自己可以马上去做一个侦查实验。
     本案被告人裴金德们在20分钟时间里不具备作案时间,这是破解本案的第一个绝招!

    

    绝招之二:黄焕海的尸体告诉我们,黄焕海在本案的死亡时间最早在2009年11月14日早晨8时左右

    杨金柱在昨日博文对裴日红等故意伤害(致死)案控方证据系列质证意见之三《对黄焕海死亡时距其最后进餐的时间进行推断,即可揭穿本案的所有谎言!》 一文以及今日转发的陈光武《陈光武假案揭秘(二):尸体会说话,本案中黄焕海没死证据之一》对此点有详细阐述,在此不再赘述。

    杨金柱在此特别说明的是,杨金柱们将在法庭举证以后,将要求对黄焕海尸体进行重新鉴定,鉴定机构将选择在最高检察院或者司法部主管的鉴定机构进行。权威的司法鉴定结论将剥去广西法医“伪鉴定”的画皮!

   黄焕海在本案的死亡时间最早在2009年11月14日早晨8时左右,这是破解本案的第二个绝招!

 

    绝招之三:北海公安打捞的风衣告诉我们,本案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假案

    杨氏刀法中的“迷踪刀”在本案产生的最重要的作用,就是让北海公安用大量的人力物力于2011年8月份从海里打捞出来黄焕海2009年11月14日被丢进海里的风衣。这是北海公安检察故意制造假案的铁证。有此铁证,足以使北海中院不敢对本案作出有罪判决。因为杨金柱保留了一个非常厉害的破解风衣证据的“杀手锏”。这个“杀手锏”就是对同一品牌的“天天红”风衣做一个非常简单的侦查实验,将“天天红”风衣在当地的海水和泥沙中放置一年又九个月之久,看看这件奇妙的“天天红”风衣会发生何种变化。此外,还可以取当地的海水和泥沙通过公证处做实验!

     杨金柱在此要特别感谢北海公安提供了“天天红”风衣如此重要的客观证据!

   “天天红”风衣在当地的海水和泥沙中放置一年又九个月之久,绝对不会是公诉人所出示的“天天红”风衣的样子,这是破解本案的第三个绝招!

 

   杨金柱有此三招,可以“杀敌”乎?恭请网友们评判!

 

    杨金柱特别说明:杨金柱原来博客中所说的在发表辩护词后的最后时刻出示“唯一的、不可更改”的客观物证照片的承诺仍然有效,并且愿意带领公诉人和合议庭成员一起去现场核对物证,恭请网友们见证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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