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社论:重审黎庆洪案 司法公正须经程序考验

时间:2012-01-17 08:30:37    文章分类:热点关注

(2012-01-12 18:15:30) 转载▼ 标签: 杂谈杨金柱陈光武贺卫方刘桂明陈有西 律师制度民主法治司法监督 分类: 休闲山庄

    南都社论:重审黎庆洪案  司法公正须经程序考验

 

    

来自湖南永州-唐小虎律师的评论: 贵阳黑打案,非法审判进入第4天,连续担任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著名律师 @迟夙生律师 今早因坚持正义,要求发言,被审判长训诫,在抗议中又被审判长命令大批警察驱逐出庭,过程中 @迟夙生律师 因心情激动,突然昏厥在法庭上。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南都社论      近日,贵州黎庆洪案重审开庭,法庭交锋一度陷入胶着,辩方律师对公诉人及主审法官提出回避申请,因审理程序的争议,多位辩护律师被强行驱逐出法庭,并有9名律师遭到数十次训诫。据最新消息,在辩护律师的坚持之下,主审法院已对本案启动了非法证据的排除程序。

    有全国各地数十位刑辩律师参与辩护的“黎庆洪案”,从2008年开始便几经周折,也始终伴随着颇多争议。2010年3月,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五项罪名判处黎庆洪有期徒刑19年,但在2010年7月,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检索彼时的媒体报道会发现,所属地域不同的媒体对本案的描述大相径庭,本案当事人黎庆洪在不同的文本中更是判若两人。相较于国内诸多媒体围绕本案提出的警察非常规办案、刑讯逼供、证据严重不足等疑点,贵州当地媒体的口径却出奇地一致——— 案子远未盖棺,当地却似乎急于定论。

    在黎庆洪案发回重审之后,贵阳市检察院申请撤诉并获法院核准,依据现行刑诉法相关规定,公诉方申请撤诉的事由包括“发现不存在犯罪事实、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或者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三种情形。但就是在此次撤诉被核准之后,黎庆洪案迎来了他的“第二季”。令人不解的是,在被控罪名大幅增加、被诉犯罪嫌疑人成倍增长的情况下,案件的审级却被陡然下调,贵阳市中院指定小河区法院审理。按照指定审理所应具备的法定情形,即便存在需要指定其他法院审理的情况,也应由原审法院的上级法院进行。有法律界人士分析称,这看似不符合常规逻辑的做法,实则是在避免案件再次进入省高院———审级下调,黎庆洪案就可以在贵阳市中院二审终审。

    更加令人不解的是,虽然案件交由下级法院审理,但操刀公诉的,却是贵阳市检察院的多位检察官,以助理检察员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辩护律师为此提出回避申请却被驳回,并被剥夺复议权利。据报道,在庭审期间,公诉人频繁到审判席与合议庭法官进行私下沟通,当律师就此程序上的明显不当提出意见时,却意外遭遇被强行逐出法庭的对待。几天的庭审下来,多位辩护律师被逐出法庭,更多的律师被训诫,即便是在中国司法审判的历史上,如此火爆的控辩审三方对抗都显得极为少有。在最新的庭审消息中,甚至出现了由涉嫌刑讯逼供提供的书面证明,证明自己未进行刑讯逼供的荒诞场景。经由诸多辩护律师的多方努力,有关黎庆洪案的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才得以启动。固然可以认为,基层法院的审判经验缺乏,但即便如此,也实在无法为本案“第二季”中太多不合程序、不符逻辑的现象提供充分而有说服力的解释。

    黎庆洪案真相究竟如何,在无法掌握充分事实证据、无力进行严苛推理的社会公众面前,这可能是无法求解的答案。也正是因为如此,才将探求真相的希望寄托于公正的司法。控辩审三方在司法活动中各有其地位与使命,任何一方不作为(或者乱作为),都无益于司法正义的求得。但现实的情况往往是,法、检两方过于强势,甚至径自联合,使得刑事辩护对于律师而言成为一项高危险的职业走向,频频有刑辩律师被困于“306条陷阱”,近年来更是爆出多起刑辩律师疲于自救的公共事件。

    由本案“第二季”的审理过程观之,刑辩律师在庭审中身处弱势,即便有来自舆论乃至互联网的围观,也无法将关切转化为足以改变不对等局面的力量——— 赢得了声势,却赢不了结局。舆论不应当干预或者左右司法,这已然成为不时被拿出来强调的金科玉律,但需要思考的是,舆论何曾真正左右过司法?所谓舆论干预司法的指控背后,究竟是什么力量才真正具有干预和主宰司法的能量?那些明显有违程序法治的做法,得到的为何不是及时纠正,反而是种种辩解与维护,对指出错漏的行为缘何充斥着不予理会与粗暴对待?

    公众希望求得真相,当事人则更是必须得到公正的司法对待,二者在具体个案的交会点则是,必须要通过合乎程序的司法活动来给出人们答案。再高度重视的地方“涉黑”大案,也要能够经得起严苛程序的全程打量。既然“办成铁案”作为目标被频频提及,那么程序法治便不可避免地成为“打黑”不至于沦为“黑打”的最后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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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阵磨刀2012-01-12 18:27:31 [举报]

贵阳共和国万岁

听涛2012-01-12 18:27:48 [举报]


这样的“庭审”邀请司马南先生做律师去辩护,不知会怎么样?我看再加上一个“三妈的”孔庆东和司马南配对辩护,那才他妈的精采至极!

168法律在行动2012-01-12 18:29:37 [举报]


恶婆法官在发飙,司法乱象达到极致

围观也是一种力量2012-01-12 18:29:46 [举报]


让我们大专歌唱:“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把我们的血肉,铸成我们新的长征,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

一江清水2012-01-12 18:35:45 [举报]

黑暗司法现状的井喷式暴发,沉默终会冲突这个沉沉欲雪的冬天,当律师倒在辩护席上,我们已经感到春天的脚步近了,到了。

1234无名人氏2012-01-12 18:43:52 [举报]

好在中国还有这么一家敢说真话的报纸。人民日报为什么不敢发声?为什么不能发声?

21665745822012-01-12 18:44:26 [举报]


唉.......??,女人何苦为难女人呢?泪涟涟呀!!

oakyang2012-01-12 19:06:25 [举报]

这几年的大案要案怎么都是婆娘做审判长撑台啊。真他妈不可思议。

我爱我党2012-01-12 19:08:47 [举报]

我想去北京天安门前的五星红旗下听国歌、唱国歌!

ysf85802012-01-12 19:17:24 [举报]

为什么是女人办案?这样的破案子男人都躲了,领导潜规则这个女人,现在就用这种办法了。开庭前,领导说“干不干?干不干?几个凌厉的眼神加追问,女人只好顺从了。

路见不平2012-01-12 19:26:32 [举报]

迟夙生律师保重。我说为什么贵阳法院这么和尚打伞,无法无天,原来是公安领导下的公检法司法体制,敢于越权非法审理,把公安局的警察作风搬到了法庭,自己违法还不许当事人和辩护人说话,还要把律师开除出法庭,这样搞等于没有了【刑事诉讼法】;这样不就是黑社会吗?不就是实实在在的黑打吗?不知他们冤黑了多少老百姓和不同意见的无辜者。

oakyang2012-01-12 19:29:06 [举报]

强烈建议人肉黑哨法官

oakyang2012-01-12 19:31:11 [举报]

什么样的官是二奶官,大家知道了吗?

军转法律人杨博2012-01-12 19:41:06 [举报]

让孔庆东老师发表看法吧!

军转法律人杨博2012-01-12 19:48:00 [举报]

为什么陕西省渭南市联通公司用下发通知不订党报?关键是党报假、大、空,不能反应老百姓的声音。

jh123wys2012-01-12 20:11:37 [举报]


黑暗司法现状的井喷式暴发,沉默终会冲突这个沉沉欲雪的冬天,当律师倒在辩护席上,我们已经感到春天的脚步近了,到了。

马连顺律师2012-01-12 20:24:26 [举报]

坚决抗争,坚持到底!

谭益干2012-01-12 20:30:28 [举报]

迟夙生律师保重!

梦梦2012-01-12 20:43:58 [举报]


相信正义的力量吧,付出一切代价都是值得的,甚至包括我的生命!

阿靖2012-01-12 20:58:44 [举报]

坚决抗争,坚持到底!迟夙生律师保重!

tzdlaw2012-01-12 21:32:29 [举报]


迟大姐在法庭上掷地有声地讲了“我要用鲜血捍卫法律的尊严”,这是多么震撼人心的话!真正在心中视宪法法律至上的法律人啊!强烈鄙视法官不发法威却发流氓或荡妇威。法律流氓对全国人大代表+德高望重大律师+律师事务所主任都敢撒野、何况一般公民呼?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民!

外地郎中2012-01-12 21:49:12 [举报]

快了,会有改变的。泱泱中华不缺脊梁,我们围观吧。

chlmwh2012-01-12 21:54:4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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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chlmwh的评论

云将2012-01-12 22:02:44 [举报]


有一个非常不解的问题,辩护律师是当事人委托的,把律师驱逐了,使被告人在没有辩护人的情况下继续接受审判,是不是侵犯了被告人的辩护权,驱逐以后需不需要征求被告人的意见,应不应该继续开庭。如果公诉人不遵守法庭纪律,也驱逐了,是不是在没有公诉人的情况下继续开庭。这个新刑诉法应该研究一下,因为中国法官席上座的,多的不是裁判者,是法盲加流氓,以领导看法,领导想法,领导说法为基本法的,只要法律上给他们一点空子,他们不惮于把空子用到让人恶心的地步,他们只是以一条狗的心态在履行神圣的审判。
      

李正祥律师2012-01-12 22:06:15 [举报]

迟夙生律师几乎用自己的生命捍卫了律师的尊严,但,却无法捍卫法律的尊严。因为,法律已没有尊严。

rmbhkd2012-01-12 22:08:17 [举报]


支持律师团
我们才有明天
恶法官必将死于人民的唾弃之中

云将2012-01-12 22:08:21 [举报]


准确的讲,辩护律师虽是当事人委托的,但还是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就如公诉人是公诉机关指派的。

網眼世界2012-01-12 22:20:17 [举报]

看着吧,最后倒霉的估计是这家法院!

網眼世界2012-01-12 22:21:27 [举报]

此事不需要多虑,最后倒霉的就是这家法院!

来自網眼世界的评论

上海孙建中律师2012-01-12 22:38:58 [举报]

龙律师何时上阵?

来自上海孙建中律师的评论

龙元富律师2012-01-12 22:40:08 [举报]

回复 @上海孙建中律师 :时刻准备着

来自龙元富律师的评论

achl2012-01-12 23:07:41 [举报]

建设向最高法院上访,等高法判定谁违反规则再开庭,否则审判毫无意义!因为法官成了案件的当事人,她不但不依法行事,也无畏惧人们的言论,除了畏惧给她官帽的人!看了这文章除了气愤还是气愤,除了对天朝的失望还是失望! 来自:手机新浪网(手机访问sina.cn)  你也想用手机抢沙发?

achl2012-01-12 23:07:48 [举报]

建设向最高法院上访,等高法判定谁违反规则再开庭,否则审判毫无意义!因为法官成了案件的当事人,她不但不依法行事,也无畏惧人们的言论,除了畏惧给她官帽的人!看了这文章除了气愤还是气愤,除了对天朝的失望还是失望! 来自:手机新浪网(手机访问sina.cn)  你也想用手机抢沙发?

欢喜7892012-01-12 23:08:59 [举报]

太黑暗了!

欢喜7892012-01-12 23:09:00 [举报]

太黑暗了!

欢喜7892012-01-12 23:09:46 [举报]

这样太黑暗了!

崔英律师2012-01-12 23:19:10 [举报]

暂时无语。

崔英律师2012-01-12 23:20:17 [举报]

仍然无语

前沿2012-01-12 23:23:11 [举报]


此法官是人民的败类,社会的蛀虫!

CN晴天2012-01-12 23:32:41 [举报]


中央高层坐视地方政府违法乱纪到底是什么原因?

海天相连2012-01-12 23:45:06 [举报]

从这三天的情况来看,贵阳的司法环境比当年日本兵审判中国难民还恶劣,贵阳的法官比日本侵略者还野蛮,法律在贵阳正在被粗暴野蛮的无良者严重的践踏,国家权力机关的威信正在快速的丧失,如不及时阻止这种野蛮无知的执法犯法行为,人民看到的必将是一场与日本兵好不到哪里去甚或比日本兵更坏的流氓闹剧。,

吉祥金刚0012012-01-13 00:00:17 [举报]

一个专制社会,在没有建立起德治的基础上就大搞法治,这样的法治仅只会成为权贵的挡箭牌。什么都挡掉了,甚至连官员的做人基本要求都挡掉了!如此便可以“和谐”地贪污腐败、祸国殃民了。应该让中国的律师统统下岗,这样专制的官员就只得撕下法制的羊皮赤裸裸面对民众了。B

来自吉祥金刚001的评论

houyl722012-01-13 00:10:26 [举报]

违法审判,算不算犯罪!

法眼看天2012-01-13 00:14:09 [举报]

支持律师依法行使辩护权利,谴责贵阳法院的野蛮行径!

法眼看天2012-01-13 00:15:06 [举报]

支持律师依法行使辩护权利,谴责贵阳法院的野蛮行径!请全国人民关注!

KYJF2012-01-13 00:20:59 [举报]

有机会一定了解了解审判长!!!

战国七雄2012-01-13 00:23:01 [举报]

中国的司法乱动这种地步,为什么没有人出面制止,请高人解释一下。

法眼看天2012-01-13 00:27:38 [举报]

声援贵阳前线律师!

海天相连2012-01-13 00:31:49 [举报]


从这三天的情况来看,贵阳的司法环境比当年日本兵审判中国难民还恶劣,贵阳的法官比日本侵略者还野蛮,法律在贵阳正在被粗暴野蛮的无良者严重的践踏,国家权力机关的威信正在快速的丧失,如不及时阻止这种野蛮无知的执法犯法行为,人民看到的必将是一场与日本兵好不到哪里去甚或比日本兵更坏的流氓闹剧。,
就审判长黄敏的举动来看,其野蛮不亚于当年日本在华特务机关的无良霸道,且对法律的无知简直到了不可思议的程度,一个堂堂主审法官,居然对刑法诸多不懂不通,这不能不让人想到此女的法官资格是如何取得的?难不成真只有C证的过渡者而不是真正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是此女任法官至今到底用这种野蛮霸道的手段审理制造过多少类似的冤案?
将贵阳案与北海案比较。黄敏的政治智慧要比北海那位张姓女法官逊色百倍,北海张姓女法官虽然也不怎么样,但其掌控庭审的能力却远远超过贵阳这个野蛮霸道的无脑审判长。,在此正告黄敏。人在做,天在看,天网恢恢蔬而不漏,你今天的执法犯法,就算你后台硬有可能逃过追究,但至少会遭天谴的,
女人为难女人,也唯有贵阳女人做得出来。
建议迟大姐在明年全国人大会上将贵阳的遭遇全部爆光并建议最高法追究执法者的刑责。因为网络上以经爆出黄敏自己曾因执法犯法正在遭遇当事人的实名举报,希望律师团收集黄敏被举报控告的犯罪事实,一来帮助当事人维护权益,二来将黄敏遭控告的犯罪事实公诸于众。最好由迟大姐将情况在全国人代会上公开暴光黄敏的案底并要求最高法律问责。

闫律师2012-01-13 04:35:29 [举报]

从重庆、北海,贵阳,我们看到了中国司法的专横与丑恶!司法人员素质低下和权贵们的无耻!名为法治,实为权贵们在挂羊头卖狗肉,国之殇! 1 2 下一页 > 发评论 [商讯]爱心签名换梦想,天天派奖|[商讯]提高博客人气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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