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庆洪案今日宣判

时间:2012-07-25 18:28:12    文章分类:热点关注

(2012-07-23 10:48:06) 转载▼ 标签: 杂谈 分类: 晨光案例

 

张磊:

黎猛被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另外一个罪名判刑五年半。

中国的刑事司法已经丧失了任何的纠错功能,一切已经沦为官员个人利益的工具,如果说以前人们还没有看清楚这一点的话,贵阳小河法院今天已经向世人正式宣告:中国的刑事司法已经全面破产了。国家信用,就是被你们这帮狗日的一点点、一片片消耗殆尽的。

朱明勇:

黎祟刚听到无罪获释宣判后,激动地老泪纵横。他说他不是因为判无罪高兴,而是为法治而伤心。

贵阳大审判共五名被告被宣告无罪。一大批缓刑。出门遇见几个被告问,说实际关押时间比判刑时间还长,又搞缓刑,怎么办。

 

杨学林律师:

#贵阳黎庆洪案# 宣判:我的当事人蒙祖玖三年零十一个月,从今天算还有九天刑满(已经取保候审)。黑社会罪构成,从第六位降到第十二位。

 

斯伟江:

贵阳黎庆洪案,四个特征什么都不具备,甚至连保护伞都没有的黑社会都成立了。其实是宣告,所有法庭上的依法努力、辩护,都是空的。法庭和他们背后的人,只相信枪。至此,我无话可说。我只能说,我们的后人,别责怪我们,我们尽力了。

 

和杨海鹏预测的一样,杨金柱周泽辩的黎庆洪、我和@青石律师辩的当事人黎猛都被重判。根据律师的表现来给被告人定罪量刑,是什么国家的法律?

周泽:

完全无罪的黎猛被判五年半

#黎庆洪案#今日宣判。88名律师均作无罪辩护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被强行认定。我与@律坛怪侠杨金柱共同为之做全面无罪辩护的黎庆洪,被贵阳市小河区法院以“莫须有”的4项罪名终审判处重刑15年。这是一个是非颠倒、黑白不分的判决!中国司法已死!

 

今日是“7.23”。#黎庆洪案#或于今日宣判。一大早,@朱明勇律师说领导打来电话,提醒他帮助我控制好情绪。去年今日,温州动车追尾,造成重大伤亡事故,震惊世界。莫非今日将成为中国法治祭日?

 

杨金柱:

小河案强判涉黑罪,杨金柱做好去滚中国21世纪现代铁钉板的准备!

杨金柱今天上午在办公室静等小河法院的判决结果。

根据杨金柱和斯伟江律师的赌约:如果涉黑无罪,则杨金柱从今以后喊斯伟江律师为“斯大哥”;如果涉黑有罪,则斯伟江从今以后喊杨金柱律师为“大怪侠”。

“大脑壳”的面子大过国家法律的尊严,这就是黎庆洪等42名被告人涉黑罪构成的根本原因!

 

斯伟江:

#贵阳黎庆洪案#:老朱要摁住@周泽律师,不要让其冲动,让公权力屈服在法律之下,绝不是毕其功于一役。但是,我也不知道,要多少冤民的血泪才能冲垮这“钢铁”长城?只能继续做下去,最困难的时刻,或许再挺一下,就能熬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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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海峰律师2012-07-23 10:50:40 [举报]

一直关注中!

来自肖海峰律师的评论

上海律师2012-07-23 10:55:22 [举报]

悲到无语。

期盼2012-07-23 10:55:51 [举报]

祭日,7。23。

瑞溪田2012-07-23 10:56:40 [举报]

与我当初估计一样,结果不乐观.但会各有所得。但以此得出太悲观论调也未必,有律师团努力,司法就有希望。

来自瑞溪田的评论

lily2012-07-23 10:58:41 [举报]


悲愤 

任我飞翔2012-07-23 10:58:57 [举报]

天朝司法已死,有事烧纸招呼。

雪中松2012-07-23 11:00:56 [举报]

这他妈的比黑社会还黑!

新浪网友2012-07-23 11:01:07 [举报]


二审是否还有机会?

天下苦秦久久矣2012-07-23 11:01:43 [举报]

贵阳司法是否会在正义的暴雨中裸泳?

来自天下苦秦久久矣的评论

lvshiyang2012-07-23 11:02:17 [举报]

欲问司法何处去,纸船明烛照天烧!

兵书2012-07-23 11:05:17 [举报]


,,,,,您们危险了。保重。

寻找法制正义2012-07-23 11:09:19 [举报]

给死去的法制上一柱香,给贵阳黎庆洪案的公检法大员们上一柱香。

来自寻找法制正义的评论

也如启吾2012-07-23 11:14:29 [举报]

来自也如启吾的评论

zh0000律师2012-07-23 11:18:21 [举报]

哪里是审判哦,这是猎杀,不过是不得不放跑一些被告人。

人家错了你要怎么样2012-07-23 11:23:34 [举报]

笑一笑,十年少!

来自人家错了你要怎么样的评论

吴义春律师2012-07-23 11:24:07 [举报]

关注

jenniferlsl2012-07-23 11:25:22 [举报]

买两钱纸烧香去!中国的法制啊!

新浪网友2012-07-23 11:31:19 [举报]


对辩护越卖力的律师其当事人判得越重,是当局最无耻的行径:他是要告诉所有围观者、犯罪嫌疑人:看你们还请律师,看你们还请外地律师,看你们还请著名外地律师组团辩护,你们的律师越较劲我就让你死得越惨!这难道不是无耻么?

jenniferlsl2012-07-23 11:38:01 [举报]

国家信用,就是被你们这帮狗日的一点点、一片片消耗殆尽的。

古道西风2012-07-23 11:45:00 [举报]

这是猎杀!!!

希望如成现实2012-07-23 11:54:51 [举报]

转发微博

来自希望如成现实的评论

freebird20022012-07-23 12:15:01 [举报]

可以骂人吗?不可以我就没有可说的了。

云起时2012-07-23 12:21:42 [举报]

69年7.23,,2011年7.23,2012年7.23,事件都将记入共和国史册。

火查高工河南2012-07-23 12:22:05 [举报]

会有更多的人一起奉陪到底。

来自火查高工河南的评论

刘丰恺20112012-07-23 12:28:54 [举报]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我们律师在很多刑案中,只能是尽心尽力而已,但问耕耘,莫问收获吧,虽然寸步难行,但总是朝着法治的方向,总要有人坚持的。

来自刘丰恺2011的评论

段晓军2012-07-23 12:39:37 [举报]

无语---------

ylsongsuda2012-07-23 12:40:32 [举报]

中国向何处去??????????????????????

gaolgsr2012-07-23 12:45:59 [举报]

还有祭的必要吗?

小楼一夜听水响2012-07-23 12:45:59 [举报]

把判决书贴出来,一共多少无罪,多少有罪,弄清楚后,上诉!

来自小楼一夜听水响的评论

新浪网友2012-07-23 12:52:23 [举报]

历史一定要把那些制造冤假错案的人,订在耻辱柱上,永示后人.法终要压邪.

阿悦2012-07-23 12:53:53 [举报]


中国的刑事司法已经丧失了任何的纠错功能,一切已经沦为官员个人利益的工具,如果说以前人们还没有看清楚这一点的话,贵阳小河法院今天已经向世人正式宣告:中国的刑事司法已经全面破产了。
一大批缓刑。出门遇见几个被告问,说实际关押时间比判刑时间还长,又搞缓刑,怎么办。
这明显是利用国家赔偿法的漏洞。
和杨海鹏预测的一样,杨金柱周泽辩的黎庆洪、我和@青石律师辩的当事人黎猛都被重判。根据律师的表现来给被告人定罪量刑,是什么国家的法律?

蔺宏彬2012-07-23 12:58:35 [举报]

给黎猛凭什么判刑五年啊?唯独宣告黎崇刚无罪是正确的了,对于那些一直监狱里呆了三、四年的被告,判缓刑还有必要吗?请问给那三位当庭揭露法院暗箱操作辞退外地律师的被告人如何判的?我在急等着“拜读”这天下第一判的判决书了!

镜界有缘2012-07-23 13:00:04 [举报]


真的是权大于法吗?

燕雀斋亭2012-07-23 13:04:58 [举报]


“人们常说,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这道

防线也失守的话,那就意味了官方体制下的社会正义的彻底沦丧。”

“現在我们大家都明白司法腐败是最不可容忍的腐败。因为当这一道防线也失守之后,于民而言,则要亡民;于国而言,则要亡国。”

但愿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能够改变中国的司法腐败!

但愿冤案早日得以申雪,我們一起來努力!

燕雀斋亭2012-07-23 13:09:54 [举报]

看到了小河如此触目惊心,再一次领悟到“最大的腐败是司法腐败”的深意。当我们用纳税人组织起来用以维护公民基本权益的国家机构不仅不能起到安抚民众保一方平安的作用,反而执法犯法草菅人命的时候,百姓还能指望什么?!当公理已经无处伸张的时候、黑白无处申辩的时候赖以维持这个社会的信念流失!我们还会期望文化、科技、教育的进步?!

燕雀斋亭2012-07-23 13:46:34 [举报]

当下中国,市场经济的确一派繁华,欣欣向荣,与此同时,不仅人人都只管争当抓到老鼠的好猫,且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也是常有的。如此安乐背后隐藏着多少忧患,民生?民众买不起房?民主?连记者的话语权都被剥夺?可想而知······

燕雀斋亭2012-07-23 14:04:28 [举报]

富翁移民,裸官之巨,拜金盛行,两极分化之最,这些问题为何得不到关注与解决?想想学生时代我们是如何地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拜金享乐主义嗤之以鼻,然而,风水轮流转,如今的现实状况无不是逼迫我们狠狠地扇自己一大耳光!

教育行家2012-07-23 14:09:37 [举报]

"
和杨海鹏预测的一样,杨金柱周泽辩的黎庆洪、我和@青石律师辩的当事人黎猛都被重判。根据律师的表现来给被告人定罪量刑,是什么国家的法律?"---------法律变成私器的时代是多么可怕啊!!

zjjmajiang2012-07-23 14:17:46 [举报]

好戏还在继续,我还在继续关注!

新浪网友2012-07-23 14:32:59 [举报]


强烈建议全国律师刑事罢辨一周!!!!!!!!!!

马面LLL2012-07-23 14:33:06 [举报]

中国法制不知走向何方,大脑壳们只有自己遭到报应时才会醒误。只要有犯罪实事和法律依据,有罪是罪有应得,无罪心里被冤狱会影响一生。万恶的中国公检法,如果有那么一天我会将他们全部宰了!!!可恨可气极至。同时,为本案的律师和专家们致以崇高的敬意!!!

yfzgh0052012-07-23 15:58:19 [举报]

公权力必定维护公权力!否则,就不是中国特色了。律师法庭辩护,只是陪衬演戏!本来,戏的主题就是定了的!

新浪网友2012-07-23 16:13:52 [举报]


赤裸裸,毫不遮掩,极端无耻的判决!“讨说法、给你个说法”的杨大侠们就是这样制造出来的1

天涯2012-07-23 16:16:15 [举报]

在如此无耻的公权面前,百姓是那样的无力,拿起法律的武器,还能捍卫自己的尊严吗?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不可能的,现在也是不可能的。扒开满纸仁义道德的书缝,里面看到的全是无耻。

茅屋2012-07-23 16:23:51 [举报]

以前一直说什么敌对势力、敌对势力。我也就跟着一直找,一直找,可就是找不着。今天,我终于知道他们是谁了。他们是我党最危险的敌对势力。法律甚至宪法对他们来说只不过是一块破布,他们已经赤裸裸地连掩耳盗铃的遮羞布都不需要了。沉沦吧,沉沦。没有沉沦就没有崛起。

老贝贝19422012-07-23 16:24:38 [举报]

无耻,无耻,还是无耻。最大的腐败是司法腐败。

宇宙麦子人2012-07-23 16:32:58 [举报]


除了事件中人知道真相,外部的人不可能知道什么。而你们的认真陈述,不会有人相信。现在的人不相信任何东西。假的不信,真的也不信,什么也不信。所以,好自为之,小团体努力吧。

风子兔子帽子2012-07-23 17:06:57 [举报]

“大脑壳”到底是谁?

来自风子兔子帽子的评论

王亚林律师2012-07-23 17:45:10 [举报]

与北京水淹、动车出轨一样,民族、国家、百姓的灾难。

大有可为谓之奇2012-07-23 17:47:28 [举报]

民族灾难!! 1 2 下一页 > 发评论 [商讯]爱心签名换梦想,天天派奖|[商讯]提高博
执业机构:河南先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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