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舆论和刑事审判!

时间:2012-10-17 09:38:24    文章分类:热点关注

斯伟江(2012-10-04 19:27:29) 转载▼ 标签: 杂谈

                                     秦失其鹿,天下共逐

                                                                                 

一,脆弱社会新闻多

 

我国当下的社会背景,如果拿费孝通的社会学理论,乡土中国已经日渐消逝,现在的社会结构,可以称之为:脆弱社会。 脆弱最根本的原因是,软的,缺乏主流的价值体系;硬的一面,法律没有成为支撑社会的框架。

 

这种脆弱特征是,看似富足了,但总是缺了些什么。譬如,整个官僚体系,缺的是正当的政治伦理,也无法有足够的权威来解决社会矛盾,所以,维稳成为除经济建设之外的主要任务之一。

 

法律界,是三个至上,宪法法律被挤到做小三,法官不像法官,律师不像律师。律师容易被吊销执照,法官容易因贪腐被抓,即便没有贪腐,但是官场陋习收礼卡5000元以上也构成犯罪,加上有双规刑讯侍候,几乎无往不利。商业社会,以傍权力为荣,因为无论是土地资源,矿产资源,这种传统的,抑或是新媒体,无不仰仗政府,前者需要政府的供给,后者需要政府的审查,譬如马云,如果政府收了支付宝的执照,他就死路一条。在打黑运动,乃至广东的三打两建运动中,看多了企业家的脆弱。企业家多少有点原罪。总归有办法对付你。律师也一样,在办案中非常容易受伤,尤其是刑事辩护。

 

脆弱社会新闻特别多,所谓新闻就是不正常的事情。我们走在马路上会掉下窟窿,开车在北京的桥下会被淹死,在看守所里会有各种死法,维稳办主任的老婆会在省政府门前被打,安全电梯会掉下来。以前说安徽阜阳是中国新闻的富矿,现在恐怕全世界都认为中国是新闻富矿,连《经济学人》都开了一个中国专栏,除了美国,70多年来就只有中国。(当然,也意味着中国的重要)。

 

二,简单粗暴的大众思维

 

脆弱社会中,犯罪率是很高的,因为,缺乏正当伦理,任何人都是现实主义,官员满足于自己的贪欲,下层也有依葫芦画瓢,你巧取豪夺,老子为什么不能杀人放火。周克华就是其中一例。犯罪率高,在脆弱社会来说,就是,加大打击力度,包括宁可冤屈无辜,不可错放一人。听一法官说,最高法有一内部通知,对贪腐犯罪,能判能不判的,判,因为要考虑大众对反腐的强烈要求。这完全违背了刑法疑罪从无的原则。

 

但是,普通民众确实认为,无官不贪,为富不仁,仇官和仇富并行。仇官的刑案多为受贿案子,仇富的案子多表现为打黑。重庆的打黑,广东的三打两建,最终的受害者,一部分是民营企业家,令一部分是社会底层的人。残缺社会,找你写毛病是很正常的,而且,他可以用残忍的方法来找,刑讯之下,何求不得?

 

有了民众无官不贪,为富不仁,维护社会治安这三顶大帽子,宏观上,公检法几乎处于不败之地,整个社会弥漫着一股实体原罪的浓雾。除了政治犯,几乎没有一个抽象的罪犯(即陌生罪犯)会获得民众的同情。如果没有新闻的探照灯,民众在迷雾中看到的审判,是雾里看花,可以看到公诉人在陈词,律师的辩护,法官做出判决,一切是那么的正常,看上去很正常,贪官在被整肃,暴民在被枪毙。当然,如果民众感兴趣的案子,还是雾里看花,谣言就特别多,譬如合肥的胖子系调包了。

 

公共舆论的另一特征是,同情弱势群体,底层民众、女性等,一旦成为受害者,或者,一旦发现,被告人情有可原,(如北京的那个伪造假单据为老婆治疗),或者被告人可能涉嫌正当防卫的,(如夏俊峰案),公共舆论都是一边倒的。

 

 

三,缺乏制衡和公信力的司法体系

 

与仇官、仇富的大众思维相伴的,是一个公检法联合体的司法,极致是重庆、贵州的大三长会议,以及各地都存在的政法委协调案件。公安做菜,检察端菜,法院吃菜,律师看吃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看似没舆论什么事情,但要知道,法庭的设置,本身就是和舞台一样,公开开庭,和舞台让观众观看一样,她要昭示审判的正义性,如果没有审判的正义性,那么审判就徒有形式,和直接砍头一样。所以,为什么要审判四人帮,而不是其他方式,这就是一种昭示正义性的形式。由于当时的舆论完全被控制,民众的法治意识也几乎没有,因此,有了形式的正义,就似乎有了所有正义。回过头来看,审判四人帮用的法律,几乎都是之后制定的,法不朔及既往,因为当时没法,也无从犯法。因此,我看张思之,李作鹏的回忆中,都谈到,这是严格控制的审判,这种严格控制的审判,我们在合肥仍可以见到。

 

缺乏制衡的司法体系这多年来,慢慢也缺乏公信力。公安的看守所的各种死法,公安管的劳教,检察院反腐中的刑讯逼供,拍苍蝇而不打老虎,法院审判中的傀儡审判。可以说,目前司法的公信力大概到了最低的地步,当然,不排除以后还要更低。

 

可以说,法院判的,公众是会要重新审视一番,我在以前的文章中说,现在法院的判决不代表正义,舆论(PUBLIC OPINION)才代表正义。谁能取得公众舆论的支持,谁也能说,我的审判正义或者审判不正义。这一点,恐怕公检法自己也清楚,这就是为什么他们也很重视舆论。

 

在美国我看学者写伦奎斯特的法庭,大约五分之三的判决和公共意见相吻合,这意味着,有五分之二的不吻合,但是,很少有人质疑法庭的正当性和其判决的正义性。因为符合公众意见,可以说,是人民的意志,不符合公众意见,可以说,法官的独立判断,非选举机构,应该超然,长远睿智地保护民众和国家的利益。

 

我国由于实施的不是陪审团制度,而是专业、职业法官,因此,媒体审判,和英美有些区别,最关键是考量法官素质和独立性。

 

 

在中国会不一样。只要违反民意,大家都会说,这是腐败,颟顸,因为,都知道法庭没有独立性,张志安说,媒体和公众想勾引法庭,谁知道法庭已经被权力强奸多次。这不够确实,确实是,当媒体和公众公开对法庭示爱时,法庭其实早就被权力包养多年。她有时是爱你心口难开,有时是一条心跟老大走。总之,很难。犹如电影《甜蜜蜜》里的张曼玉,一颗心到底在哪里?天知道!

 

当然,司法机关有其自己的喉舌和其背后体制的强大新闻资源,这我们在后面会提到。

 

 

 

四,公众舆论的多元化

 

这恐怕各位都比我更专业。现在的舆论,电视,报纸,虽然都有宣传部领导,以及有禁令,但是,毕竟新闻人是多元的,如果没有严格的禁令,很多地方,报纸都有报道的冲动,因为有竞争。南方系面临北方财经和财新传媒的竞争,中央电视台也有凤凰卫视的竞争,连环球时报也有乌有之乡的竞争。

 

而所有传统媒体,都面临网络的竞争。网络中,微博的传播又异军突起,各家微博的竞争也很激烈。虽然有管制,但是,舆论的多元化,恐怕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当然,这种多元化也是脆弱的。如南方系的衰弱和东方早报的贬值。微博也是可以关张的。我们的媒体也是残缺的,他残缺的不是脑子和笔杆子,残缺的是,他随时可以被喊停,正如,明天探照灯已经开始发现,法庭上有组织地残杀,但是,被关闭了,迷雾中,什么都看不清,犯罪嫌疑人,又开始被抽象化了。被杀被关都无人同情。

 

媒体开关是一个无法回避的事实,它导致了新闻英才的流失,也导致了新闻犬儒主义的产生。为什么我会这么说,我是从律师圈中感悟出来的。因为刑辩律师最需要勇气,收益小,风险大,于是,律师圈中的人才都不流入这个低端领域,都走向商务律师。目前全国律协的领导中,无一刑辩律师,唯一客串了一下的是,合肥的哪个案子,是因为会长党性强,而不是业务强。新闻界也一样,舆论监督和批评的新闻,最需要业务能力、勇气,风险最大,但是,商业上利益是有限的,所以,坚守的人不会太多。脆弱社会,其原因之一,恐怕就是因为缺足够有良知的新闻人和法律人。

 

不管如何,在目前而言,多元是非常重要的媒体背景。

 

 

 

五,受众的多元化

 

媒体报道后,阳光驱散迷雾,打到一个个血肉之躯的脸,民众看到一个个具体的故事,他们会发现,其实,这些所谓的被脸谱化的罪犯,其实就是街坊邻居,他们是父母,是儿子,尤其是底层的人,特别受到关注,如沈阳的夏俊峰案,小贩杀城管,前者是弱者,后者几乎已经被妖魔化为人民公敌。而且,夏俊峰的案子本身也存在硬伤。

 

再往上走,中产阶级,上海的钓鱼执法,无辜侵害了很多有车族的善举。上海的蟹妈梅晓阳案,让很多中产阶级起了移民之心。每当中产阶级和弱势群体作为被告人或者受害者的案子,往往会激起这两个群体的强烈共鸣。

 

应该说,感同身受这个词,在目前的社会,特定群体会特别有感觉。李庄案、北海案中律师群体恐怕也是这个感觉。

 

中国社会各阶层分析的文章也特别多。但是,社会多元化之后,分层是非常正常的,除了没有利益团体做代言人,其实,各自都有代言人在自媒体和新闻机构。

 

 

六,法治概念和程序正义的普及

 

现在社会上有公民意识的人,越来越注重程序正义,知道,没有程序正义就等于没有实质正义,因为实质正义是需要程序正义来推演出来的。

 

 

贵阳黎庆洪案,本来是富豪,属于仇富的范畴,但是,案件事实曝光之后,民众发现原本是无辜的,恻隐之心,人皆有之。重庆的黑打已经逐渐曝光,打黑,也不是那么高尚的字眼。

 

最后,反贪案件中,我办理的湖州的褚明剑案、浙江宁波章国锡案,都发现了,刑讯逼供,民众看到了具体的个体,看到了办案的凶残,原本抹黑的无官不贪,最终只是法官明知证据不足之后,安慰自己说,他这笔证据不足,但是,肯定其他有受贿。

 

七,媒体审判的主动权转换

 

以前的媒体审判,是官方的媒体审判。如审一些重要的官员的案子,一些案子尚未开庭,检方提供给媒体的材料,已经是杀人犯,贪腐犯等单方信息。而没有其律师的观点,给民众以很大的误导,以至于,即便法院发现错了,因为宣传在前,面子问题,不能不判。

 

就算现在,一些普通的贪腐案件、或者黑社会的案件中,或者重要的案子,官媒占了很大的优势,因为,没有足够影响力的律师介入,或者不让自己请律师,或者用其他手段控制被告和律师,或者市场化媒体不感兴趣,或者没有新闻点。从这个角度看,中国的刑事案件的多数被告人是悲催的,因为无人关注。他们都被抽象为贪官、杀人犯,强奸犯,黑社会分子。湖州的案子,官方为了替自己正名,就说辩护律师是反华势力。而当宁波章国锡案宣判后,浙江省检察院的微博说,该案几经媒体炒作,最终还是有罪,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

 

 

最重要的原因,是因为价值伦理的脆弱,法院公信力的破产,公共舆论就特别重要。政府自知审判的合法性欠缺了,所以,必须要向公共舆论靠拢。当事人、律师发现公共舆论对审判有很重要的作用,于是,也会主动寻求这个工具。可以说,如果司法独立了,公共舆论对审判的影响会大大下降。

 

 

八,抢夺正义

 

某种意义上来说,媒体已经存在激烈竞争,我已经很少看报纸和杂志,除了一些深度报道,因为,深度是自媒体人无法做到的。另外,媒体如果失去客观性,那么又将失去一个重要的看点。自媒体往往带有一方观点,而媒体应该是平衡的。当然,自媒体上很多内容也是来自媒体。

 

但是在争夺正义的话语权时,自媒体和媒体的竞争是激烈的。在小河审判中,当宣传部门关掉了所有的新闻媒体之后,律师靠的是自媒体,最后,官方都试图影响青石律师的《贵阳记》,希望在其中不要出现XXX的名字。

 

官方媒体、市场化媒体、自媒体,对刑事案件报道中的争夺话语权,实质上是争夺对案件正义行的话语权。在药家鑫案件中,明显,所有媒体是一边倒的,这实际上是市场化媒体的失职。本来应该是深度和客观的市场化媒体来平衡官媒和自媒体,实际上没做到。

 

在贵阳案中,是自媒体压倒了官媒,尽管在审判结束后,人民法院报,微博的头条报道,都发了一些审判长回答记者问,但是,很难改变贵阳案中正义性话语权在律师一边的事实。

 

最高法院最近透露出来的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禁止律师对案件进行微博直播,否则,可以限制律师出庭半年。实质上是,抢夺话语权的一种霸道行为。

 

钱云会案件中,官媒和自媒体各有所获,但是,根据后来的调查,仍有多数人不相信政府的结论。意味着,此案官方媒体的报道破产。但不妨碍,他们自己给下面办事人员立功,据说,有人得了公安部一等功的嘉奖。

 

有人问,公共舆论审判也是不好的。笔者认为,当然不好,问题是,没有独立的司法,领导审判案子,如果让你选择公共舆论审判,还是领导审判,两害相权取其轻。而且,大部分案子,是轮不到公共舆论审判的,大多数被告人,都在迷雾中被判了。所以,悲剧的是,公共舆论能救的,或者能影响的,就只有几个人。

 

 

九,刑事报道媒体技术上的问题

 

媒体作为探照灯,话语权的重镇,当然是非常重要的。在美国称之为民主制度的第四个支柱。在当下的中国社会,媒体管制,存在一些潜规则,这些潜规则是和社会潜规则分不开。如批评公检法要当心,批评政法委要小心。这些技术之外的审查,并非我的讨论范围,我想谈一下外行的技术问题。

 

1,平衡

 

我们看到的很多新闻,往往是单方的,多的是刊载检方或者公安的意见,而缺乏辩方的具体辩解理由和证据。拿合肥的案子为例。虽然是特殊的案子,但是,很普遍。按照新华社的报道,忽略了律师提出的几个疑点。

 

 

2,隐私

周克华的案子,周克华被击毙后,去采访他的母亲,还拍老太太用扇子遮住的脸。这是下午的主题。

 

3,常识

 

很多记者在采访前,不做任何的课前作业,所涉案件的法律条文不去查,案情不去先了解一下,直接打电话给律师,导致很多东西似懂非懂。

 

 

4,素养

 

有理论说,媒体是一个平台,应该是陈述双方的观点。这种观点和,德国历史学家兰克的说法一样,历史学就是史料学。但是,历史学有史才、史学、史识。媒体在书写当代史。新闻记者,除了采编双方的材料之外,应该引入自己的一些见识,不管是否是借别人的口来说。

 

5,细节

 

一些媒体,往往忽略案件的细节,以至于让人同情某一方。如最近广州的少女杀强奸犯一案,开始我看了媒体报道,认为,少女在强奸犯的房间里,以匕首反抗强奸,在强奸犯倒地之后,继续将其杀死。法院判决其防卫过当4年。我观看后,觉得作为一弱的一方,确有权力保证彻底解除强者的反抗力,但是,有律师说,这个女的,原来是发廊妹,自愿去男方家,在男的洗澡时不逃跑,杀死人之后,有在房间里过了一夜,次日去厦门,还拿走了男的钱。如果,你多报道这些细节,就会发现其他问题。以前广东东莞的强奸少女案,庭长在解答案件时,说因为女方强烈反抗导致男的起杀心,作为强奸犯免死的理由之一。但是,细细看判决书,并非如此。我觉得不管什么刑事报道,首先,你得把被告人写成一个人,从细节上来写,否则,容易脸谱化,报道也会失败。其次,人是不会非黑即白的,是复杂多样的,报道不能写成一面倒。

 

6,专业

 

对新闻来说,是一个专业,对法律来说,也是一个专业。因此,对于记者是新闻专业,未必熟悉法律,在做报道中,往往需要深入浅出地来向读者解释,其中的一些专业问题。这就需要引进专家意见,和多个专家意见。大家都知道,专家现在已经是过街老鼠,所以,也得鉴别专家,这就需要熟悉的专家或者是多找些专家比较。 但是,需要记者作为普通读者,也需要提醒读者,什么地方是最关键的。我觉得刑事案件的记者需要告诉读者的常识时,程序正义比实体正义更重要;证据是刑事诉讼之王;法院独立审判,不受其他人的干扰是宪法规定的;刑讯逼供所取得的证据应该是排除的,疑罪从无,无罪推定,排除合理怀疑的定罪标准,等一些基本的法治原则。用一些公理去审阅案件,作为支架和底线。

 

 

7,持续性

 

唐慧案,钱云会案,后续报道往往没有,因为热点过了。钱云会只有死了,才有新闻和律师的帮助。非常残酷,但成为新闻之后,能否再回顾一下?钱云会女儿说,我爸以前找记者,不来,现在死了,才来那么多。可悲的是,那么多的记者,最后也在一纸禁令下消失了。乐清的土地问题,仍未解决。钱云会白死了。和他一起上访、坐牢的王立权,即便出来了,也没有记者找他了,残酷!

 

8,证据

 

新闻和我们做案子一样,是需要保存证据。这和我们律师一样,要保护自己。我善意提醒,在批评公权力的报道中,要注意保护自己。

 

 

十,展望与变数

 

正如现在的司法体制如果未变,那么即便立更多的法,目前的刑事审判体系不会有大的变化,实质上变化不大,较为积极的现象是通过一些程序,把司法不公,不独立给公布出来;新闻媒体的管控看似也一样。但是,如果不关掉自媒体,自媒体和市场化媒体会慢慢结合起来,因为在背后有强大的利益。作为律师,有强烈的利益需求驱动他,希望自己的当事人受到关注,因为在中国绝大多数被告人会受到一些不公正的待遇,如刑讯,如被威胁,程序违法等。有一些自己知道有罪的被告,往往会选择勾兑的律师或者形式主义的律师。而市场化媒体,他们需要素材,因为素材意味着故事和市场占有率。因此,这中间的互动是利益一致的。当然,在这其中,媒体需要不受律师的应当而片面报道。(但是,公检法往往是不愿接受采访,那是另外一回事)。

 

另外的变化在于,社会舆论的受众会更有鉴别能力。大众法治意识的提高有利于逼迫一些官媒失去市场。口味太陈旧了。媒体管制也给网络很多机会,来增加其权威性,因为禁令之下之后,传统媒体失去竞争力。

 

随着技术的进步和勇敢的人越来越多,要掌控信息是完全不可能了。唯一能做的,是制定合理的规则,建立独立的法庭,按上高素质的法官。任你弱水三千,我只去一瓢。

 

十一,结论

 

在如果法庭失去正义性的话语权,群雄逐鹿的时代,争夺正义性,问鼎中原,首先,靠的是信誉,谁积累的公信力越强,谁就能在某个个案中获得先机:对事件的第一印象,我信谁说的;持续发酵中,还是看能否把握住证据或者素材,谁的证据越全面,就越权威,我会不会改变我的观点;如果素材相当,就看分析能力。而最最关键的,仍要靠传播力,微博是蚂蚁雄兵,而CCTV那么烂,但他的覆盖面大,声音响,仍有大量的观众,你最有信誉,最有水平,受众解除不到,看的仍是CCTV,这是最无奈的地方。当然,如最前面说的,这是个脆弱社会,CCTV也是脆弱的,这不,大裤衩的副楼被一个炮仗烧了。

 

历史学家雷海宗说,中国皇权制度是靠皇室的积极维护和民众的消极拥护造就的。民众既然已经醒来,抢夺到正义的话语权,装睡的人在这种情况下是持久不了的。脆弱的个体有机凝结起来,建立一个有弹性、有伦理的社会,有光明、有梦想,就有未来。对此,要有信心。(当然,也千万别低估要付出的代价!)

 

最终,我们是需要改变这个游戏规则,建立一个独立的司法体系,司法本身能高度代表民众的利益,在个案上又能独立。在争夺话语权的战役中,其实就包括,司法独立的话语权。从这个角度看,大泽龙方蛰,中原鹿正肥。

分享: 分享到新浪Qing

60

阅读(2554)┊ 评论 (75)┊ 收藏(28) ┊转载(36) ┊ 喜欢▼ ┊打印┊举报 已投稿到: 排行榜 圈子 转载列表: 转载 前一篇:体制内健康力量的三个标准 后一篇:在革命和改良之前! 评论 重要提示:警惕虚假中奖信息|[商讯]我有明星气势签名 [发评论]

家棉棉2012-10-04 19:29:48 [举报]

转发微博。

来自家棉棉的评论

疯狗blog2012-10-04 19:30:07 [举报]

心情激动地去看了一遍、、、木有专业性啊。。。。。

来自疯狗blog的评论

章诒和2012-10-04 19:30:59 [举报]

历史学家雷海宗说,中国皇权制度是靠皇室的积极维护和民众的消极拥护造就的。

来自章诒和的评论

章诒和2012-10-04 19:30:59 [举报]

历史学家雷海宗说,中国皇权制度是靠皇室的积极维护和民众的消极拥护造就的。

来自章诒和的评论

吕文举2012-10-04 19:31:07 [举报]

转发微博。

来自吕文举的评论

董二同学2012-10-04 19:32:06 [举报]

看过

来自董二同学的评论

FANS_jane2012-10-04 19:34:02 [举报]

文化基础不变,社会群体的思维模式行为方式就都不会变。啥努力都白搭。哎,还是,||转

来自FANS_jane的评论

斯伟江2012-10-04 19:35:09 [举报]

回复 @董二同学 :不可能,今天才发的

来自斯伟江的评论

同为法律人的律师2012-10-04 19:35:32 [举报]

// @FANS_jane : 文化基础不变,社会群体的思维模式行为方式就都不会变。啥努力都白搭。哎,还是,||转

来自同为法律人的律师的评论

刘金滨2012-10-04 19:45:47 [举报]

斯律师百忙之中仍不断总结思考,顶!

我是小木瓜2012-10-04 19:53:42 [举报]

斯律的大作每篇必读,且一字不落。受益受教!

来自我是小木瓜的评论

老周4012012-10-04 19:57:01 [举报]


看不到明天的国度

三丫塘2012-10-04 20:01:01 [举报]

转发微博。

来自三丫塘的评论

姚燕倩律师2012-10-04 20:03:30 [举报]

回复 @同为法律人的律师 :赞同!

来自姚燕倩律师的评论

姚燕倩律师2012-10-04 20:04:13 [举报]

回复 @FANS_jane :非常赞同!

来自姚燕倩律师的评论

龙控吴亚东2012-10-04 20:08:04 [举报]

众口烁金!慌话千遍?所谓舆论?// @章诒和 :历史学家雷海宗说,中国皇权制度是靠皇室的积极维护和民众的消极拥护造就的。

来自龙控吴亚东的评论

苗自在2012-10-04 20:10:16 [举报]

写的很长,说了媒体和法庭的关系。说cctv烂大概是钱云会的新闻调查有瑕疵,另规定律师不准透露庭审案情。

来自苗自在的评论

诚信天下2012-10-04 20:18:58 [举报]

用了30分钟看完了

英雄身轻白虎堂2012-10-04 20:24:23 [举报]

很好。关于媒体的建议,我认为管制的松动当可期待。前景乐观,因为当下已不存在一言堂的条件。

来自英雄身轻白虎堂的评论

727小萍2012-10-04 20:36:21 [举报]

// @didida : 值得一读

来自727小萍的评论

实名举报求依法办案2012-10-04 20:36:55 [举报]

两手沾满人民鲜血的黑老大,张传林又混上十八大党代表了,张新起又混上山东省委委员了。 潍坊黑社会大案从2006年2月19日拖到今天六年多,不回应、不依法查办,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在哪里? @全国打黑办 @中国之声 @CCTV焦点访谈 @山东公安 详情登陆我的新浪博客

来自实名举报求依法办案的评论

大连律师吴京堂2012-10-04 20:47:30 [举报]

高屋建瓴,大家风度。

晓哥V52012-10-04 20:50:52 [举报]

转发微博

来自晓哥V5的评论

鑫-v2012-10-04 21:04:14 [举报]

转发微博

来自鑫-v的评论

李宪法2012-10-04 22:02:56 [举报]

好文章~

李荃2012-10-04 22:07:50 [举报]

赞!

董二同学2012-10-04 22:09:45 [举报]

回复 @斯伟江 :呵呵,就是看您发的,简洁了点,抱歉,写的很好!

来自董二同学的评论

白说还在说2012-10-04 22:27:12 [举报]

刀把子下,出皇权。

来自白说还在说的评论

夜云轻飞2012-10-04 22:30:32 [举报]

好一个中原鹿正肥。

新浪网友2012-10-04 23:17:51 [举报]

如何“建立一个独立的司法体系”?首先要明确所谓“独立”的定义。在一个多方共存的环境中,其中一方不听命于任何一方(或者与任何一方无关联),那么这一方才是独立的。因此,独立的要件是有多方存在的环境。假设环境中由绝对的一方领导,那么这个环境中的任何其他方都不可能独立。

新浪网友2012-10-04 23:30:31 [举报]



周泽 张磊 陈光武 朱明勇 李金星 陈有西 斯伟江 杨金柱等黎庆洪案 北海案 李庄案律师群体是真正的英雄,他们是在以鸡蛋碰石头的精神来捍卫法制,在我们这样一个公权力可以肆无忌惮裸奔的神奇国度,这种精神尤为可贵;反观涉案的某些“大脑壳”及连基本善良人性都完全丧失了的黎庆洪案审判长黄敏等丑类,最后一定会落得如同重庆李庄案的王局、“幺妹”一样为人们所不齿的悲催命运;历史已经无数次证明,正义可能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看看李庄案中的各色人等吧,报应往往来的比我们想象的要快得多---

西村故事2012-10-05 01:13:08 [举报]

转// @章诒和 : 历史学家雷海宗说,中国皇权制度是靠皇室的积极维护和民众的消极拥护造就的。

来自西村故事的评论

新ddc2012-10-05 01:44:17 [举报]


真正的媒体人与法律人天生就带有战士的属性。生在这片土地是他们的幸,也是他们的不幸。幸的是,这里是真正的战场。不幸的是,这里也是他们的坟场。马革裹尸,夫复何求?

酷妹妹草莓2012-10-05 02:35:35 [举报]

一女戰士很同意的飄過。

来自酷妹妹草莓的评论

股友天地2012-10-05 03:38:02 [举报]

中国政改远不会扳倒薄熙来般轻松 
2012-10-04 06:31:20


随着十八大召开,中国政改也许能看到些许曙光。
关于薄熙来,关于清算文革,关于“暴民”的论调,
关于反腐败,都是关于中国政改的较量和争论。
中国政改,也是中国前途和命运的较量。
有人发文《薄熙来倒台给中国带来什么希望?》说:
“薄熙来的倒台,阻止了企图对文革复辟的强大势力,
领导人能否顺势而为,启动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进程,
还权于民造福于民值得进一步观察也值得海内外充满期待”
显然,有些人对中国政改的艰巨性、残酷性认识还不够。
有些人幼稚地认为搬来西方民主,就能实现中国政改,这是空想的民主。
有些人清算这个清算那个,要喝咖啡式悠闲地实现政改。也是幼稚之极。
 
中国政改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任务,而是一个与中国传统顽固的官僚体制决裂,这种伤痛是巨大的,
反抗也是巨大的,没有充分的准备,没有一个政党全力以赴地奋斗,是不可能实现完成的。
我相信中国国共产党有这样的信念,有这样的勇气和力量,甚至有伟大的牺牲精神,
来实现中国政治的现代化、文明化。

股友天地2012-10-05 03:38:38 [举报]

中国政改要做什么,达到什么目标?
我们是马克思主义的政党,马克思主义不是空想,它是一个人类的伟大理想,是一般人不敢面对的目标。
对马克思主义政权的模式,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一书做过描述,并且那是巴黎公社已经实行过的。
 
马克思讲过三句话:
普选:
“公社是由巴黎各区普选选出的市政委员会组成的。这些委员是负责任的,随时可以罢免。
其中大多数自然都是工人或公认的工人阶级代表”。
廉洁:
“从公社委员起,自上至下一切公职人员,都只应领取相当于工人工资的报酬。
从前国家的高官显宦所享有的一切特权以及办公津贴,都随着这些人物本身的消失而消失了”。 
廉价:
“国家必须限制自己的开支,即精简政府机构,缩小其规模,尽可能减少管理范围,
尽可能少用官吏,尽可能少干预公民社会方面的事务”。

股友天地2012-10-05 03:38:58 [举报]

毛泽东认为文革就是执行了巴黎公社的三项原则。
现实世界一些西方发达国家的政府体制也体现了普世价值,并且与马克思主义有相通之处。
有了这些坐标系,中国政改需要做这样一些事情。
官员减少80%以上。以美国为例,前段时间有个报道,中国厅局级干部是美国的500倍。按人口比例来计算,
美国2亿人,中国14亿,是美国的7倍。以此比例计算,你就知道中国的官员应该精简多少。精简80%是少的。
美国这些国家,乡镇没有政府机构,县不是政府,到市才是政府。乡镇没有官员,县有官员很少,
也就是20多个,一个市,官员也就是百十人。对比一下中国,就知道中国要精简多少官员。
有人会说,没有官员岂不是无政府,国家如何管理?这根本不是问题,人家管得好好的,
为什么中国就管不好?“暴民”之说,就是为强大政府和官员张目。
有人说,美国的公务员也不少。是的,但美国的公务员不是官员。警察、税务人员、教师、医生、公车司机、
清道夫,是他们的公务员。公务员是政府财政支付的。在中国,教师、医生、公车司机、清道夫,不是公务员,需要市场化,也就靠老百姓来养活他们。中国政改,要减少官员数量,增加公务员数量。
公务员薪酬与一般的工人、农民相当,保险福利会好一些,但绝不会有特权。
政府没有三公消费,这是非常严格的。“三公消费”在国外是不可理解的。
官员没有特权。中国的官员是一个特权阶层,连小孩子上托儿所都和老百姓不一样。这在国外是不允许的。
官员公布家庭财产,接受公众监督。官员不准经商。如果为官前是经商的,为官后就要脱离与企业的关系,
并且不准为公司和关系谋取利益。这就最大限度地限制了官员腐败和官商勾结利益输送。
政府不准直接从事经济活动。税务部门和人员一家管理企业和经济事务。没有中国那么多经济部门。
政府关心的是税收、福利、就业、人民收入等。财政收入的绝大部分用在人民福利上,而不是用在官员消费上。政府财政要公开,受到监督,主要官员的和部门的财政支出要公布和接受监督。乱花钱的官员会被罢免。

股友天地2012-10-05 03:39:19 [举报]

如果中国政改到这个程度,是众多官员无法接受的,
他们会出来作乱,他们不愿意放弃官位、利益和特权,
断了他们升官发财的道路,他们能轻易罢休?你这样讲讲,他们都害怕,都不肯。
他们不愿意让人民知道这些情况,连马克思的话也不准说,马克思也成了极左。
 
中国政改是一条非常艰难的道路,不要有任何幻想。空谈民主,没有用。
这就是有人怀念毛泽东的原因所在。他老人家曾经做过这样的事,
“为有牺牲多斗志,敢教日月换新天”。虽然大家说有点粗暴和残酷。
可你有好的办法和道路吗?
 
中国政改远不会像扳倒薄熙来这样轻松。
扳倒一个薄熙来容易,扳倒一个顽固疯狂的官僚体制,就太难了。
要改革,要革命,要文革。
我认为没有。

股友天地2012-10-05 03:40:11 [举报]

凤凰博报由你开始
 
徐明天的博客

木呷66022012-10-05 03:40:42 [举报]

// @章诒和 :历史学家雷海宗说,中国皇权制度是靠皇室的积极维护和民众的消极拥护造就的。

来自木呷6602的评论

股友天地2012-10-05 03:42:41 [举报]

土火微博2012-10-05 03:50:26 [举报]

转发微博

来自土火微博的评论

布衣工头2012-10-05 06:22:29 [举报]

中国人的奴性是长期熏陶形成的,需要新问候得再次启蒙。// @章诒和 :历史学家雷海宗说,中国皇权制度是靠皇室的积极维护和民众的消极拥护造就的。

来自布衣工头的评论

红_山2012-10-05 07:39:38 [举报]

回复 @酷妹妹草莓 :想过参加大陆的司考吗?

来自红_山的评论

郑-幼幼摄影图书工作室2012-10-05 08:52:04 [举报]

转发微博

来自郑-幼幼摄影图书工作室的评论

立行人2012-10-05 09:24:34 [举报]

在理。

来自立行人的评论

陈光武律师2012-10-05 11:38:24 [举报]

。节日问好。好文已转。尚有不少错别字词。请勘正。

奴婢已成为深宫老嫫2012-10-05 11:46:37 [举报]

好文当细看

来自奴婢已成为深宫老嫫的评论

记者一辉2012-10-05 12:00:12 [举报]

群雄逐鹿新解:官方媒体、市场化媒体、自媒体,对刑事案件报道中的争夺话语权,实质上是争夺对案件正义性的话语权。此文,媒体人与法律人可共品鉴。

来自记者一辉的评论

围观2012-10-05 12:08:28 [举报]

在打黑运动,乃至广东的三打两建运动中,看多了企业家的脆弱。企业家多少有点原罪。总归有办法对付你。律师也一样,在办案中非常容易受伤,尤其是刑事辩护。
执业机构:河南先邦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河南 南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常年顾问 合同纠纷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方家朝律师 > 方家朝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