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4-06 09:50:26 文章分类:热点关注
李庄应发起第三季绝地反击
-----杨金柱杂谈李庄漏罪案之三
李庄案第一季完败!
李庄案第二季已出现胜利曙光:江北区检察院自己吃掉了一大一小两个山芋,打了重庆公安机关一个响亮耳光,完成了自我救赎。杨金柱和李庄辩护团队将尽全力阻击重庆法院强行管辖李庄漏罪案。只要重庆法院失去了李庄案第二季的管辖权,李庄案第二季就胜利了百分之六十。
杨金柱认为:李庄及其辩护团队在第二季固守阵地,打好阻击战、防守战的同时,应当突出奇兵,杀入敌阵,吹响冲锋号,发起第三季绝地反击。如此,方能攻守兼备,稳操胜券。
李庄第三季绝地反击应当在三个不同的战场发起三个战役,集小胜为大胜。
第一个战役:在北京起诉中国青年报名誉侵权
2009年12月12日李庄被抓。12月14日,中青报发表奇文《重庆打黑惊曝“律师造假门” 》,透露李庄发出了著名的八字短信:“够黑、人傻、钱多、速来。”使这八字短信传遍神州大地,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中青报奇文一出,李庄的“够黑、人傻、钱多、速来”八字短信传遍神州大地。该八字短信杀伤力之巨大,使中国律师百口莫辩!但阴谋诡计可以得逞于一时,决不可以得逞于永远!
该八字短信只能由重庆警方通过侦查手段而获得。重庆警方于2009年12月12日抓获李庄,在此前后通过侦查手段去移动获取李庄短信应是最普通的手段,一点不为奇怪。中青报记者即使手眼通天,也无法去移动获取李庄的手机短信。
从证据学角度,李庄的八字短信应该不是空穴来风,而要具备以下几个要素。
其一、该八字短信是李庄什么时候发出的?
其二、该八字短信是否为该短信的全文?
其三、该八字短信的接受者的电话号码是多少?即李庄的八字短信发给了谁?
其四、该八字短信的接受者是否收到了该短信?
由于重庆警方没有将该八字短信列入李庄案件的证据之列,又由于李庄亲口对高子程、陈有西说明他没有发过该八字短信。李庄现在可以自己说话,真相大白指日可待。金柱早在博客中说过,该八字段信中的六个字来源于东莞桑拿小姐发给家乡小妹妹的短信。
“人傻、钱多、速来”适用于东莞桑拿小姐却不适用于北京律师。因为东莞桑拿小姐的服务对象是不特定的男人,只要“人来”即可挣钱也。
北京律师则与东莞桑拿小姐完全不同。北京律师的服务对象是特定的人员,即重庆打黑中被抓了的黑恶分子。北京律师是讲点脸面的,他们一不能在重庆晚报上打豆腐块广告:“我是北京律师,重庆黑恶分子的家属快来找我。电话是xxxxxxxxxx”。二不能在重庆街头挨家挨户去问:“你们家有黑恶分子吗?我是北京律师,可以给你们家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如此一问,重庆人的两锤子早就把北京律师锤得屁滚尿流了。因此,不管重庆人再傻、重庆人的钱再多,也不管北京律师去得再快,哪怕北京律师是坐火箭去,到了重庆也是木办法挣钱的。
可惜我们当初完全被“够黑、人傻、钱多、速来”八字短信蒙住了!根本就没有想到这是重庆公安和中青报对全国人民所撒的一个弥天大谎!
现在,到了重庆公安和中青报对李庄、对中国20万律师、对全国人民还帐的时候了!
第二个战役:在重庆起诉十佳公诉人幺宁名誉侵权
2009年12月30日,在庭审最后十分钟,公诉人幺宁突然爆料:“李庄这样一个人,到重庆来,以办案为名,住着六七千元一天的套房,享受着免费嫖宿……”
公诉人此语一出,让在场所有旁听者一片哗然。李庄立即进行了当庭抗议:“我嫖宿了谁?是你的朋友吗?姓甚名谁?你把名字说出来。这是对我的公然诽谤。”
李庄嫖娼是重庆打黑中出现的世界级笑话,。李庄在冬天的重庆穿着短袖、短裤去实名嫖娼,应该给十佳公诉人幺宁一个“世界笑话大奖”
关于李庄嫖娼的文章已经太多太多,金柱在此只提以下几个问题:
其一、幺宁在2009年12月30日是怎么知道李庄去嫖娼的?
2010年1月3日,高新区警方按照龚刚华(龚刚模之弟)供述的时间、楼层进入辖区某高档洗浴场所内。经调查走访相关人员,调取了大量事实,证明李庄在洗浴场嫖过娼。而在此之前的2009年12月30日,幺宁是怎么知道李庄去嫖娼的?
其二、重庆警方在2010年1月3日查实李庄嫖娼事实以后,该高档洗浴场所在重庆打黑风暴之后还敢顶风作案,必有比文强更大的保护伞对其进行保护。重庆警方是否对该高档洗浴场所进行了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追究?重庆警方是否挖出了该高档洗浴场所的保护伞?
其三、李庄是2009年11月24日第一次到重庆会见龚刚模,从重庆媒体发布的照片来看,李庄穿着短衣短裤。2009年11月24日的重庆怎么突然变成了热带地区、比海南岛的气温还要高?
其四、李庄实名嫖娼时只对那个妓女说了一句“我是北京来的李律师”,并没有说明自己就是李庄律师。那个妓女对李庄进行了指认吗?
现在,到了十佳公诉人幺宁和重庆警方还帐的时候了!他们是如何陷害李庄的?这一真相已经到了大白的时候了!
第三个战役:对李庄案第一季的“眨眼”伪证罪提起刑事申诉
杨金柱去年在司法部对中国律师整肃期间,顶风而上,以一人之力为李庄无罪而呐喊。我在博客上写了10万余字为李庄翻案。恭请网友们去看金柱律师于2010年4月13日致信重庆市检察院余敏检察长《杨金柱律师建议重庆市检察院对李庄案提出抗诉》、2010年5月15日第三次致信重庆市高院钱锋院长《杨金柱律师第三次建议重庆市高级法院对李庄案提审 》两篇博客就知道李庄为什么是无罪的。
杨金柱对李庄“眨眼”伪证罪的刑事申诉从程序上说明两点:
其一、按照刑诉法的规定,李庄应当首先向原二审法院即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交《刑事申诉状》,尽管我们知道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会很快驳回李庄的申诉,但我们需要的只是这个程序罢了。
其二、李庄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会很快驳回李庄的申诉以后,在北京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申诉,同时要求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对李庄“眨眼”伪证罪进行个案监督。
特别说明:我们为什么不同时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提起申诉,就是要看一看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李庄申诉的理由是神马东东,以剥去重庆法院司法公正的画皮!
李庄的两名辩护律师今天就可以到达重庆了。务必恭请你们将我的李庄应发起第三季绝地反击的计划告诉李庄,一定要说服李庄,尽快发起李庄案第三季的绝地反击战!
被严重污名化了的李庄和20万中国律师将在李庄案的第二季防守作战和第三季的反击作战中凤凰涅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