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庄案:不幸中的万幸!

时间:2011-05-09 18:20:16    文章分类:热点关注

李庄案:不幸中的万幸!(2011-05-05 15:49:12) 标签: 杂谈 杨金柱 陈光武 陈有西 刘桂明 伍雷 律师制度 民主法治 政治改革 分类: 休闲山庄

         李庄案:不幸中的万幸!

                 作者:段万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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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庄案暂时落下帷幕,但是李庄案还在继续发酵,本案到底能发酵到何种程度,对我们国家法治进程的影响有多大影响,甚至对高层政治博弈是否也会产生影响,我们都在拭目以待。

 

     回顾李庄案,至今时常还有心跳的感觉,甚至有些后怕,但后怕之后,又感觉有些万幸,是不幸中的万幸。如果没有李庄案,重庆的铁幕可能不会被拉开,即使被律师拉开也可能因为社会关注力度不够不了了之,搞不好,对中国以后发展的正确方向将起到非常恶劣的影响,国家发展如果经过全社会阻击没有走上开历史倒车的路,那么李庄案功不可没,是李庄案,把所有的问题都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而吸引了足够的关注。

 

    第一个,从反面意义上讲,重庆抓律师,可能对于中国法治进程来讲,是有巨大帮助的。

      如果重庆不抓律师,你来时尽管来辩,你辩你的我判我的,甚至对律师还以礼相待,那么,即使律师在辩护中发现问题,无论怎样的慷慨陈词,我想,要吸引全国目前如此之多范围如此之广的眼球来关注重庆的打黑是否是黑打,那是非常不容易的,这个事情可能就会像一阵风一样就过去了,重庆打黑的政绩也不会被否认,打黑黑打受了点小阻力,不去从自身找原因,更加严格依法办案,却把阻力源看到律师身上,从而误判形势,你抓律师就抓吧,悄悄抓就行了,起码不要搞到央视中青报,律师被抓后实际上资源是极为有限的,是很难把这个事情在全国范围搞得沸沸扬扬,你这是在搞律师的同时客观上也是在帮律师宣传,本来重庆是想杀鸡儆猴,没想到不仅没起到作用,还是大家拿起显微镜观察起了重庆的打黑,到底是律师违法还是重庆违法?首先把眼球吸引过来,我觉得这实在是一个好的开始,全社会都开始关心律师关心中国法治。

 

    第二个,多亏了重庆抓的是李庄律师,如果抓的是别的律师,会不会有这样的结局很难说。

    首先,李庄第一个业务水平过硬,这个已经通过庭审表现的淋漓尽致,大律师风范!

     其次,是执业纪律职业道德方面过硬,李庄第一季的时候,实际上定罪的主要的法律上道义上的所谓的证据就是李庄自己的认罪,中国的刑诉法和民众的法制观念水平,至今还停留在口供为王阶段,尽管我也相信李庄认罪的内幕一定会大白于天下,但是,那个时候,对重庆来讲,不管怎样,总算有一个交代,除了口供,其他证据狗屁不是。

     正因为李庄是干净的是经得起考验的,李庄第二季重庆动用了多少资源,都没搞到有价值的材料,最后只得重新拾起伪证罪这块尿布,即使李庄身陷囹圄被判刑,重庆恐怕也是夜不能寐,如果是别的律师,如果执业过程中素质不过硬被抓住硬伤,自己有小辫子被人掌控,重庆就是放了他他可能也不敢讲话。

     最后,李庄性格强悍,一般人制服不了他,至于一审认罪是受了欺骗,但总的来说,符合一个斗士的特点。

     如果被抓的不是李庄,而是一个业务水平不高、一个执业纪律职业道德有严重问题、一个性格懦弱的律师,甚至只要具备其一,那么中国律师搞不好这次真的会难看,可能翻不了身,也担当不了大任,因此,重庆抓律师,如果真的无法阻挡的话,那么抓李庄对于中国律师中国民主与法治反而是不幸中的万幸!

 

    第三个,李庄第一季只是伏笔和预演,第二季才是正戏。

     李庄第一季,重庆高调抓了律师,经过审判发现不够罪,本来给自己个台阶,也给律师和法律一个台阶,判李庄无罪,那么重庆的打黑除恶可能是完胜,陈有西老师说,重庆内部无高参,人一旦昏庸真的没办法,一步走错就必须步步错,重庆真的是没办法,回不去了,迫使重庆走第二步险棋的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李庄掌握着惊天秘密!重庆不想让李庄出来就是害怕该秘密公布于世,有什么样的秘密要促使重庆要下这么大力气和一个小小的律师过不去?费那么多人力物力去调查李庄之前的事情?而且是在上海发生的!

     重庆调查李庄,其一不怕大家说他手伸得太长,斯律师是说重庆公安比公安部还牛!其二不怕浪费司法资源,实际上违法必究是虚伪的,还要考虑一个司法成本和社会危害性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公权力不能时隔很长时间从重庆到上海去调查一个人嫖娼的问题。其三不怕社会评论自己心胸狭窄,如果李庄案真的是重庆高层介入,那么让如此心胸狭隘之人执掌国家利器,真的让人害怕!能冒如此天下之大不讳的,只能说明李庄掌握秘密的重要性,我相信,两个月之后,还有一个更大的炸弹在等着重庆,当然,前提是李庄安全。

 

     第四个,多亏了重庆起诉的是上海的那个挪用资金的伪证案辩护案子,而不是其他案子。

     历史要让谁灭亡,谁也没办法,历史要拯救谁,谁也阻挡不了。

     在李庄第二季开庭,杨律师和斯律师的表现没的说,但是在中国的法庭,光靠证伪即证明控方证据不成立是很苍白的,关键是要有制敌的刀子,要有证据!没证据说的再漂亮也没用!幸运的是,这个案子李庄有当年所有和徐丽军的录音,幸运的是,徐丽军和上海的法律工作者录音录像、幸运的是还有上海法院的民事判决书等等,这不光是证据,而且是证据效力最高的书证、视听资料等,你就是有证据,如果是杨律师和斯律师两位律师和证人的谈话甚至你把证人带到法庭,都绝对不会有现在的效果!弄不好,两位律师还要歩李庄的后尘!一般而言书证视听资料的证据法律效力高于其他证据,这也是为什么控方被迫撤诉的最基本原因。

 

    明年是十八大,这次中国共产党的会议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中国走哪一条路,是回到过去还是走向未来?走向未来主要就是民主法治建立宪政国家,宪政国家最主要的特征就是把公权力关进笼子,而回到过去就是去掉现在对公权力一点可怜的限制,公权力更加的为所欲为!现在限制公权力的缰绳正准备往公权力身上套,是停下来去掉还是继续进行?而我们现在必须要做的事首先是,重建法治!而李庄案就是在这个关键的时间点迂回曲折的向全国人民也向我们的高层展现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法治大戏!既揭露了披着法治外衣的骗局,又展现了中国实行法治的紧迫性和必然性!如果说我们的民主法治进程是进三步退一步现在就是后退的一步的话,那么,我相信,后退的这一步就是对前进三步的深刻检验,通过这个考验,必将涤荡尽一切沉渣污垢,然后,我们在民主法治宪政的道路上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路程中,将会重新起航,而且必将会走的更高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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