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5-13 17:28:22 文章分类:热点关注
解决欠薪问题,不能靠万能的警察,而应该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依法处理。说到底最终还得靠法律这张挡箭牌。特警武装讨薪,看上去很美,但反映的却是法制乱象。借用网友的话说:“如果只有特警才能帮我们拿回欠薪,那我们这个社会绝对出了问题,并且是非常大的问题”——陈光武
导语:民工讨薪被打,恰逢特警路过,最终不仅制止了打人还主动帮民工讨回薪水。5月初发生在重庆的这件事在网上收到了一片叫好之声,网友感叹公权力的雨露终于洒在了弱势群体身上。可是这件事真的有看上去的那么美吗?欠薪难题得这样解决吗?
“这可能是共和国第一次出动特警为农民工讨薪”,重庆特警赢得了一片赞扬之声。
民工讨薪年年艰难每年春节之前,民工讨薪问题都会集中爆发,占据媒体的版面,也进入了公众的视线。多年以来,民工讨薪无果甚至被打的情况年年都有。这次的重庆特警帮民工讨薪事件便发生在民工被打之时。重庆市公安局向媒体通报称,2011年4月30日晚,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一负责人办案途经江北区三湾路中凯城市之光工地附近时,遇上一群手持铁棍菜刀的男子正在工地外追打几名中老年男子。后来得知包工头专门聘请“黑”保安用来教训讨薪民工,该工地有上千民工,其中许多人被拖欠工资。[详细]
警察形象一直欠佳警察帮助开发商强拆、警察实施跨省追捕、警察刑讯逼供、警察玩忽职守……近些年来,手握公权力的警察形象每况愈下。毋庸讳言,当前社会转轨期间,屡有“警匪一家”、“刑讯逼供致死”等恶性案件爆出,已极大地损害了警察的形象。警察的形象已不能与五六十年代“马天民”们同日而语了。群众耳闻目睹了有些警察吃吃喝喝、刑讯逼供、为创收抓人、超期羁押、不按程序办案等现象。中国有句哲理性很强的俗话: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说到底,一个部门的形象是自己树立的,形象好坏不是由别人吹捧或批评所决定的,自己掌握着形象毁誉的“切换键”。不是媒体曝光毁了形象,而是有人自毁形象。 [详细]
特警为民工讨薪雷霆出手恶势力七零八落此次特警为民工讨薪事件中,警察行动迅速,不仅严惩了打人的黑保安,还出手帮民工要回被欠的薪水。据媒体报道,5月1日,重庆江北区民警前往“工地打手”住处调查取证。5月3日,重庆警方与江北区政府在三湾路中凯城市之光工地,向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发放了第一批工资。警方介绍,经过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连夜的清算核对,已确认了首批被欠薪的民工名单和欠薪金额,共计61人约80余万元。工地开发商也承诺提前为承建方垫付拖欠的工资。即日起至所有欠薪账目结算完毕,开发商每天将提供200万元现金存在现场,随时为核算完毕的被欠薪工友结账。[详细]
警察在人们心中形象不佳,但此次事件中,特警雷霆出手,恶势力七零八落,农民工终于拿到欠薪,网友纷纷拍手称快。“重庆政府出动特警抓捕追打欠薪农民工的黑保安,民情振奋齐夸好警察。可,这只是警察最基本职责。”这个评论是对的,不过只对了一半,制止打人确实是警察职责,讨薪却不是警察应该管的。
主动制止打人是警察份内不做就是失职媒体报道中称,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一负责人办案途经江北区三湾路中凯城市之光工地附近时,遇上一群手持铁棍菜刀的男子正在工地外追打几名中老年男子,出于职业本能,该负责人迅速下车,亮明身份出面制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规定,警察的职权包括“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因此,重庆市公安特警队制止了打人行为是他们的分内之事,如果不做就是失职,并且违反了法律。 [详细]
讨薪问题却是民事纠纷 做了就是越权讨薪事件却属于民间经济纠纷,警察没有权力介入此事,最多只能指导双方依合法途径解决,而不能强迫一方支付工资。1989年,公安部就下发了《关于公安机关不得非法越权干预经济纠纷案件处理的通知》,它严令各地公安机关不得插手经济纠纷案件。但是警察介入经济纠纷的情况却异常普遍,现实中许多经济纠纷当事人认为遭遇生意对方欠债不还,最便捷有效的讨债方式就是借助公安机关的权力逼迫对方还账。
有许多警察自以为有权掌管一切不公平之事,即便是经济活动中的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也有权过问和处理。有的从警多年已形成警察就是管人者思维定势的同志,对自己作为国家专政机器执行者的身份角色定位过高,对经济争议案件进行审核时常常超越公安机关只负责构成犯罪的少数案件的有限权力,对经济活动中的民事违法行为也经常动用公安权力予以惩治。 [详细]
“万能警察”和“失职警察”一样不可取警察固然不能失职,但警察管得太多却不行。比如2003年夫妻在家看黄碟被抓一事,这是典型的公权力越界。如果今天警察帮民工讨薪了,也许明天就会上门强拆。因为这背后是同一种东西作祟:越界的权力。它可能会做好一件事,却更可能犯更大的错误。事实上,警察权力的大小与一个国家法治水平的高低成反比。随着国家法治水平的提高,警察权力呈现逐步缩小的趋势。从这个意义上说,应该转变传统的“警察全能”观念,确立“警察权力有限”的新理念,将原来过于宽泛的权力进行分解和转移。 [详细]
特警为民工讨薪不可取。解决欠薪问题的关键,是要认清农民工在市场中的分工地位。 开发商出来垫付工资揭示农民工脆弱的分工地位在媒体报道中有这样一段值得注意:“工地开发商也承诺提前为承建方垫付拖欠的工资。即日起至所有欠薪账目结算完毕,开发商每天将提供200万元现金存在现场,随时为核算完毕的被欠薪工友结账。”这其实说明了欠薪问题的一个实质。
实际上在现有市场中,包工头常常是没有能力支付民工工资。因为现状是,在全国的建筑市场上,开发商将工程层层转包、分包,工程建设最后由承建人垫资进行,是普遍现象。包工头给出拖欠工人工资的理由都是开发商不给钱,这也大多是事实。而且开发商和工人没有劳动关系,工人与包工头之间也仅是劳务关系,遇上劳动纠纷,农民工普遍存在举证困难。这也就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详细]
“恶意欠薪”入罪实际也难为农民工撑腰在已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中,“恶意欠薪”已然入罪。这条法律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是在执行层面将会面临三个难点:第一,现在的市场体制下,欠薪的是包工头,很多包工头的确没有能力支付,因此无法纳入“恶意欠薪”;第二,“恶意”如何确定,这具有相当大的自由裁量空间;第三,执法不力,既包括现有执法力量的不足,也包括执法部门的利益考量等因素。[详细]
告别万能警察谁来当农民工权益的挡箭牌要解决欠薪问题,不能靠万能的警察,而应该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依法处理。说到底最终还得靠法律这张挡箭牌。但是一来民工的素质大抵比较低,大多数人都不了解问题解决的途径和程序,二来司法成本高,现实中举证上又有诸多困难。依靠法律来彻底解决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只能说是暂时的“理想设计”。如何让这个“理想设计”成为现实,这包括警察为弱者提供安全保护,也包括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各种用工现象进行有效监督。国家有关部委发出的《关于切实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从目前情况看,这张监管牌对建筑企业有很大的“杀伤力”。主管行政机关还应该给农民工提供有效的法律建议,搞好法律援助,而相关劳动仲裁机构,法院依法公正仲裁、审判。每一个环节都做好了,理想也会成为现实。[详细]
为民工撑腰需要壮大民间的力量在社会中,民工是弱势群体,除了政府作为之外,还需要民间自身力量的增长。
应完善法律服务市场,发挥律师的作用。农民工维权难,维权意识和维权知识缺乏的现象必须改变。这需要完善和壮大法律服务市场,发挥律师的作用,为农民工提供优质的服务。
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媒体监督和曝光欠薪事件,舆论发酵之后引发政府管理部门的重视,进而让问题得到解决。这也是维护农民工权利的有效办法。
重视工会的力量,让民工能够利用工会的力量来保护自己的权利,改变自身脆弱的市场地位。这才是长远之道。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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