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害律师危及每个公民的自由和生命

时间:2011-07-06 17:26:13    文章分类:热点关注

迫害律师危及每个公民的自由和生命

                                  作者:匹夫

    有一天,无辜的你被怀疑杀人,然后警察对你刑讯逼供,你抗不住招了,律师来帮你辩护,警察为了做实你的罪名,连律师也抓了,然后你被毙了,律师也被判三年有期徒刑。
     你一定会认为,这事不会落到我身上。但是我告诉你,当初佘祥林、赵作海、聂树斌也不相信这事会落到他们身上,连李庄、杨在新最初也预料不到他们的遭遇。
     每个国家的刑事诉讼制度,都涉及这个国家每个公民的自由和生命,这么说绝不是危言耸听。
    中国现行体制下的刑事诉讼制度,已经发生并将继续产生本文开头所描述的极其荒唐的事例,这种事例,在世界范围内都非常罕见。
    中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是在现行政治体制框架下的一种制度,有着浓厚的为政治服务的色彩,这是悲剧的根源。刑事诉讼上面有人,和其他被赋予政治色彩的规则设计一样,一旦上面有人,就成了婊子。
    上面有人是根源,但具体到规则本身,则是一个变态的规则。一方面,侦查权、审查起诉权、审判权强悍无比,一旦用来对付犯罪嫌疑人,无论对错,均不容置疑、所向披靡,另一方面,辩护权脆弱无比,一旦被怀疑犯罪,不死也要脱几层皮。
     所以,一部用来打击犯罪的法律,成了一部产生犯罪的法律,刑讯逼供、枉法起诉裁判不断,冤案不断。而对抗机制缺失,这种国家公权力犯罪肆无忌惮到了猖狂的程度,看最近北海和重庆的事例就知道。
    这种现象、规则愉悦了谁?最高领导人喜欢这种事例发生吗?不喜欢,发生一起冤案,民心流失相当大。当官的喜欢吗?他们成为阶下囚的机会高于平民,他们应当不会喜欢,当然当官的傻逼也多,事情没落到自己头上时,认为那是针对屁民的;警察、检察官、法官喜欢吗?事实证明,他们不过是体制里的一颗棋子,他们本身被蒙冤的也不少;富人们喜欢吗?不喜欢,黄光裕曾经号称首富,成为阶下囚时,应该也渴望沉默权的;屁民就不用说了,警察揍你没商量,谁喜欢啊。
     一种谁都不喜欢、人见人恨的规则,硬是让一批抄袭专家从前苏联抄过来了,但是抄过来后,社会改革了,情况变了,这帮伪专家、马屁精不知怎么改,加上上面有人,他们为了混饭吃,就装模作样地修正一下,结果还是人见人恨的一部规则。

    这部规则产生了多少冤魂和冤屈,无法统计,我甚至认为,伪专家或其亲属也成为了受害者的事例也有发生。但发展到用这部规则合并实体刑法可以迫害律师,则超出了他们的想象。
    每个人面对律师被构陷所表现的沉默和麻木,就是对自己的权利的沉默和麻木,这样的民族,是无法完成自我救赎的。
    诚然,有了律师,也有佘祥林、赵作海、聂树斌,这不是律师的错,已经是律师不够强大的错。有了律师,就会少几个冤魂少一些冤屈,有了强大的律师,就不会有佘祥林、赵作海、聂树斌。没有了律师或者没有了律师真正的辩护,冤魂和冤屈将如噩梦缠绕我们每一个公民的生命和自由。

    套用一句话,公权力抓的不是律师,抓的是每个公民的自由和生命。  
                                            2011、7、6 
    (杨大侠,借贵地发文,不知可不可以,能否作为主帖一篇转载?本文已在凯迪首发,作者为本人,欢迎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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