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7-16 16:31:18 文章分类:热点关注
陈光武律师就北海警方7.12
侮辱律师事件给广西有关机关的公开信
尊敬的领导:
自6月27日以来,北海四律师妨害作证案律师团,在北海依法开展对四律师妨害作证案及关联案件提供法律帮助及刑事辩护工作,受到北海警方诸多刁难、干扰等妨害。但为了不影响工作的进行,律师团所有律师都以极大的耐心和突破底线的宽容稳妥应对,使得会见等工作在极其恶劣的法制环境中艰难进行。
但是,隐忍和宽容,并没有让北海警方的非法刁难、干扰行为有丝毫收敛。相反,北海警方认为律师软弱可欺,从而得寸进尺,越发肆无忌惮,非法刁难、干扰行为愈演愈烈,直至发生7.12公然侮辱律师人格的严重事件。
2011年7月11日上午10许,律师团成员房立刚律师持三证到北海看守所会见四律师妨害作证关联案被告人裴日红时,突然遭遇看守所警察的暴力制止,强行带走被告人,并挟持房律师到某政委的办公室做笔录,遭到房律师的拒绝。
2011年7月12日上午9许,房立刚再次到看守所会见裴日红,竟遭到北海警方反复安检、搜身、扣押手机等暴力侵害。甚至用逼迫解下裤腰带的卑鄙方式侮辱房立刚律师。其非法行径令人发指。
此事不仅事关中国律师的整体人格,亦关系到北海警方的群体形象,也直接影响社会稳定。现律师群体及社会各界已引起强烈反应,众多媒体已联系采访被婉拒。如果此事件得不到及时妥善处理,可能诱发连锁反应。建议贵单位迅速调查处理,严惩肇事者,公开向房立刚及全国律师赔礼道歉,并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致以法治的敬礼!
此致:
广西壮族自治区 “人 大”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法委
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北海市“人大”
北海市政法委
北海市检察院
北海律师团代表 陈光武
2011年7月16日
附:北海看守所刁难侮辱律师的部分警察警号:某政委:600603;某警察:601189;警察:600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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