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7-23 08:31:26 文章分类:热点关注
阳朔为保县委书记通过升职考察,制造故意杀人假案抓捕可能“坏”事的无辜群众
周 泽
近日,有广西桂林群众向本律师反映,阳朔县委书记谭峰为了在桂林市级领导班子换届考察期间顺利通过考察,竟然通过公安、检察机关将可能“坏”自己“好事”的多名无辜群众,作为故意杀人和敲诈勒索犯罪嫌疑人予以抓捕。结果,因仍然有人举报,已经两次未通过升职考察的谭峰,再次未获提拔。
在本律师收到的一份署名“徐秋华”的“情况反映”材料中,“徐秋华”反映——
其2011年2月4日下午被阳朔县公安局秘密抓捕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办公室,反背双手站立铐在墙上,时间长达10天。在此10天内,公安人员对其轮番审讯、逼供,不让其有片刻休息时间。3月5日阳朔县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其批捕。
办案人员对其逼供的主要内容是:其如何认识姚某(女,苏州人,35岁)、李杰(男、桂林市榕湖饭店职员,42岁)和阳筱忠(男、桂林市顺泰旅游有限责任公司职员,45岁)的。刑侦队李队长多次明确告诉她,唐天生(原阳朔县长、现龙胜县委书记)、李杰、姚某等都被抓了,逼问她唐天生给了其多少钱,给了多少次,叫来什么人去杀阳朔县委书记谭峰。
其在办案人员的逼供下,精神崩溃,为了争取片刻休息,就胡编乱造,说唐天生给了其50万元,并瞎编了几个根本不存在的人商量怎么去杀谭峰。5月5日,桂林市公安局刑侦队和行动联合小组来看守所提审她,了解案件情况。其如实告知只认识姚某,不认识唐天生。她是2007年11月认识姚某的,曾陪同姚去找过谭峰几次。
2008年1月8日是,姚从上海到桂林,电话通知她去接机。当晚由阳筱忠开车将她和姚二人送到阳朔县。第二天上午姚说要去县人大会场跟谭峰书记打个招呼就回桂林,谁知姚到了县人大会场外大叫“谭峰你出来,你不是人”。她感到非常意外。之后,姚被阳朔县公安局刑侦队带走,并送到阳朔拘留所。
姚某曾告诉过徐秋华,谭峰和她关系相当好,谭峰救过她的命,曾请医生给她看病,日夜熬药服侍她,她经常帮谭峰买名牌衣物。姚常开挂外地车牌的车在阳朔横冲直撞,有一次车子被阳朔县交警扣留,后来是谭峰出面将车子搞出来的。
被抓捕后,徐秋华多次在阳朔县公安局陈述自己是清白无辜的,希望公安局尽快查清案件,释放她,但公安局根本不予理睬。让其想不通的是,其根本未涉及任何犯罪,公安局却凭空给其捏造故意杀人的罪名,并通过检察院批准将其逮捕。在关押期间,公安局拒绝其委托律师的请求,也没有将拘留和逮捕通知书送达其家履单位。
作为“情况反映”材料附件的阳朔县公安局撤销案件决定书显示, 2011年5月25日,阳朔县公安局以“徐秋华故意杀人案,因被指控的事实不构成犯罪”为由,撤销了此案。而落款日期同为2011年5月25日的阳朔县公安局取保候审决定书,却称该局正在侦查敲诈勒索案,因犯罪嫌疑人徐秋华“犯罪的证据不足,需要继续侦查”,决定对其取保候审。至被取保候审,徐秋华被关押了110天。
徐秋华认为阳朔县公安局徇私枉法,严重损害公安机关形象,摧残了她及亲属的身心健康,要求追究阳朔县公安局及检察院相关人员的徇私枉法罪刑事责任。
在本律师同时收到的另一份署名“阳筱忠”的“情况反映”中,阳筱忠反映——
2011年2月22日晚,阳朔县公安局副局长廖浩在没有出示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将其秘密非法拘禁至公安局刑侦大队办公室,将其反背双手铐在墙上,时间长达15天。在15天内,办案人员不让其休息,几天不让其吃饭。在廖浩的指挥下,办案人员对其进行残酷的逼供。
逼供的内容是:其何时认识姚某、徐秋华的,同时反复逼供要其承认其哥哥阳永中、唐天生给他钱去敲诈谋杀阳朔县委书记谭峰。(阳永中与唐天生是战友关系,阳筱忠事后才知道唐天生是龙胜县委书记,其本人不认识唐)。阳筱忠坚决否定敲诈和谋杀谭峰。
在逼供的过程中,办案人员将早已打好印好的故意杀人罪及敲诈勒索罪的笔录拿来让阳筱忠签字。其认为这两个罪名都是莫须有的,并多次追问办案人员,既然是敲诈勒索和故意杀人,那其在何时何地杀过谁敲诈过谁?办案人员不耐烦地训斥他:“你这个不承认,那个不承认,我人总拿什么罪名定你罪呢?”
对于办案人员莫须有的问话笔录,阳筱忠拒绝签字。结果阳朔县公安局副局长廖浩重重打了他面部一拳,骂他是杀人犯,威胁说其不签字就要搞得他倾家荡产,家破人亡。期间,在极寒冷的天气下,办案人员部用冰水从其颈部向背部淋灌。
阳筱忠在公安局如实交待与姚某仅仅是租用车的关系。其是2007年7月因业务关系认识姚某的。之后,姚长期租用他开的车。2008年1月8日姚从上海到桂林,电话通知他接上徐秋华一同去机场接姚某。当晚,其开车将姚、徐二人送到阳朔县。第二天上午姚打电话让其去接她和徐秋华,说去人大会场和领导打个招呼就回桂林。谁知姚到了县人大会场大叫“谭峰,你出来,你不是人”。之后,姚被公安人员带走,拘留了10天。
阳筱忠被关押期间,公安人员拒绝其委托律师的请求,也没有将刑事拘留和逮捕的通知书告知其家人。其事后得知,其哥哥在其被抓后因没有公安机关通知,以为其被绑架了,曾向桂林市公安局秀峰公安分局报了失踪绑架案。
落款日期同为 2011年5月25日的两份阳朔县公安局撤销案件决定书,一份以“阳筱忠敲诈勒索案因被指控事实不构成犯罪”为由决定撤销案件,一份以“阳筱忠故意杀人案因被指控事实不构成犯罪”,决定撤销案件。至2011年5月25日释放,阳筱忠被关押了93天。
得知本律师于7月22日到达南宁,阳筱忠的哥哥和嫂子带着弟弟阳筱忠从桂林赶到南宁见我,寻求法律帮助。阳筱忠的哥哥及嫂子说,从弟弟阳筱忠被抓走至今,公安机关没有给他们送达过任何通知。在弟弟被抓走后,他们一家人四处寻找。大家始终想不明白,老实巴交的弟弟,任何坏事都不会干,作为农民,家里又没钱,不可能因为干违法的事被抓,也不可能被绑架,人会到哪里去?找了几天找不到,没办法报了案,才通过内部关系了解到弟弟是被抓了。
看起来比阳筱忠阳筱忠精明得多,社会经验丰富得多的阳永中表示,一定要为弟弟讨一个说法。
阳氏兄弟交给本律师的一份材料还反映了阳朔县公安局副局长廖浩的多项违法犯罪行为。
在南宁,本律师约见了多名记者朋友,向他们通报阳朔这起恶劣的人身迫害案件。当着阳筱忠、阳永中等人的面,有记者拨通由于同样原因被抓的姚某的电话,向其了解情况,其表示担心人身安全,不想曝光谭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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