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辩律师的“北海之忧”

时间:2011-07-28 18:59:03    文章分类:热点关注

刑辩律师的“北海之忧” (2011-07-28 15:41:07) 转载 标签: 杂谈 分类: 晨光案例

北海律师团与前来探望的全国人大代表迟夙生北海留影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谢雪琳                                          2011年07月28日01:38   一起本不复杂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却已在一审阶段经历两次庭审。近日,这起发生在北海的刑事案件或将第三次开庭。7月26日,该案代理律师之一朱明勇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法院今天通知我说收到新的起诉书,明天将快递给我。”他表示,这意味着北海检方目前尚未撤诉,不出意外此案将再次开庭。

  这本是一起普通的命案。死者黄焕海年仅17岁,据警方调查,他在2009年的11月14日凌晨被殴打致死后再被抛入大海。不久,裴金德等4名嫌疑人(后又追加1名)遭到了刑事指控,检方认为他们应为黄焕海的死负责。

  但黄焕海之死真相如何,至今在律师界仍有不同声音。而在真相未明的背景下,这起案件却引发了一起震动律师界的案中案:4位帮被告辩护的律师被指控涉嫌辩护人妨碍作证罪,为被告作证的3位证人则被指控伪证罪。

  这一案件在律师杨金柱博客上公布后,律师界一片哗然。普遍的质疑是,这是刑法第306条之下,公权力对刑辩律师权利的侵害。20多位律师为此组成律师团前往北海,为涉嫌故意伤害的5名被告、涉嫌妨害作证的4位律师和涉嫌伪证的3位证人提供辩护。

  但这并不是一场轻松简单的辩护。法庭之外,律师团成员面临着安全威胁,在北海期间多位律师遭到了人身攻击,执业环境成忧。

  “我们在北海遭遇的殴打,当地警方至今仍无回应,我们希望他们能给我们一个说法。”律师团成员陈光武律师7月26日下午与记者交流时表示,“否则接下来的开庭不会顺利。”

  此外,律师团成员房立刚在会见当事人时,遭遇了前所未有的严厉安检,被律师团成员看成是“侮辱性歧视安检”,并希望北海警方同样要给个说法。

  “铁案需要铁证如山”

  按照警方的表述,当天黄焕海酒后与裴金德起了争执,后裴金德多名同乡前来帮忙,并与黄焕海等三人打起来。殴打之后,裴贵、杨柄棋、裴日红、黄子富四人将黄焕海劫持上一辆出租车到北海市水产码头。裴金德搭乘摩托车随后赶到,指使同伙将黄焕海殴打致死并抛尸下海。

  真相是否如此?记者采访的多位律师均表示无法肯定。北海律师团成员李金星此次担任第三被告杨柄棋的辩护人,他告诉本报记者,警方并未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黄焕海就是被裴金德等人杀害的,因此对他们的指控就不能成立。

  “如果说他们几人用出租车将黄焕海劫持到码头,那么就应该提供有关这辆出租车的证据,证明被告确实将黄焕海带到了码头。北海并不大,找到一辆车不难。”李金星说,但警方却未出示有关车辆的证据。

  李金星说,且口供也有矛盾之处,如被告的人数就经历了一次变更,第一次起诉时只有4人,后又追加1人。

  律师团另一成员朱明勇担任裴金德的辩护人,他也告诉记者证词多有矛盾之处:“有的被告先认罪,后又否认。被告与被告之间也是有人认罪,有人不认罪。”

  李金星说,警方提供的证据并不能形成一个完整、闭合的证据链,证明黄焕海就是被这几人殴打致死并抛尸大海的。因此,律师团成员此次仍选择为裴金德等人做无罪辩护。

  涉嫌伪证?

  杨在新等最早代理此案的4位律师,也为裴金德等人做了无罪辩护。杨在新甚至找到了三位证人,包括被告杨炳棋的姐姐杨炳燕、杨的友人潘凤和,以及被告人裴金德的女友宋啓玲出庭作证,其证言均倾向于裴金德等人在旅馆睡觉,无后续作案时间。

  4名被告后也当庭翻供,只承认原供述的三中路段伤害黄焕海的情节,否认曾在码头殴打他并抛尸的情节,并恳请法庭查明真凶。

  然而,杨在新等律师的这一做法,却让他们及三位证人涉嫌妨碍作证罪而身陷囹圄。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感到律师行业可能再回到50年代全军覆没的老路,律师的权利已经遭到了大规模的侵犯。”全国人大代表、律师迟夙生在7月26日的交流会上说,她呼吁保障辩护人的权利,因为这就是在保护每个公民的权利,以让每一个公民在权利受到侵犯时都能得到辩护。

  (责任编辑:谢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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