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兰亭张青松陈有西今日受理无锡国土局副局长冤案上诉审

时间:2011-08-05 09:05:42    文章分类:热点关注

2011-8-4 14:18:44

张青松\许兰亭\陈有西三律师今日到无锡面商案情

许兰亭\张青松律师

无锡国土局副局长茅亚荪是贪官吗?

 

一审判刑十四年半

定罪依据都是靠逼取的言辞证据

被告庭审中坚称无罪受人诬陷

一审两律师均为她作无罪辩护

中间人的2000余万行贿款无来源证据

茅亚荪330万受贿款无一笔能够落实去向

许兰亭张青松陈有西三律师今日受理其冤案上诉代理

 

    [本网8月4日无锡消息]今天,全国律协刑委会委员许兰亭、张青松律师和全国律协宪法人权委副主任陈有西律师会聚无锡,受理了无锡市国土局副局长茅亚荪受贿案上诉审,并一起详细研究了案情。分析了一审定罪证据和判决思路,一致认为一审判决是个冤案,决定同意受理二审辩护,到时确定两位出庭律师。同时一致同意原一审律师的辩护意见,二审为被告继续作无罪辩护。许、张两律师已经向无锡中级法院送达出庭公函,并递交了《公开开庭申请书》、《延期审理申请书》和《调取证据申请书》。

    反腐败案件,天然地能够得到社会群众的拥护。官员一旦被抓,群众都会相信无官不贪,不可能冤枉。群众也很轻易地相信官方的报道。其实反腐败的冤案,在中国当前刑事司法的实境中,是触目惊心的。二审辩护,难度可想而知。因为一旦证明了冤案,办案的纪委、检察院、一审法院的责任人都无法逃脱。同时,口供定案的案件,用口供的改变是无法翻案的。但是本案的错误一目了然,因为这样大的数额,这样简单的两个行贿人,银行卡里没有取钱的任何记录,送钱又象机械加工每次都是50万;中间人的2000余万行贿款无来源证据;茅亚荪330万受贿款无一笔能够落实去向;没有具体日期具体地点具体旁证;没有一份客观的书证物证,是无法仅靠口供定罪的。稍有点刑事办案经验的就可以知道是个假案。如果这样的案件可以定案,任何一个官员都是不安全的。同时,这样大的指控数额,放在县区一级法院一审,也是违反级别管辖规定的。今天在制造冤案的人,他们自己说不定有一天也会成为这种办案方法的牺牲品。但是这样的假案就是判出来了。而且绝不只是个案,绝不只是少数。以纪委主导的靠逼取口供定罪的办案方法,已经越来越暴露出弊端,越来越引起包括体制内人在内的、关心中国司法制度问题的人们的思考。解剖一个这样的案件,不光是为了一个茅亚荪,更是为其他的未来可能掉入陷阱的官员,更为司法公平正义的本质。

茅亚荪本人在第一次开庭时的最后陈述

2010年12月24日,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刑事法庭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今天我含着血和泪站在这庄严神圣的法庭上,终于可以陈述事实的真相。法庭上公诉人所指控不是事实,是颠倒黑白无中生有,在没有人证物证的情况下,因为一个人的一句话,使得我受到八个月看守所生活。为此,身心受到严重创伤,流尽了屈辱的泪水。我相信法庭是公正的,要以事实的依据,法律为准绳,我想一定会搞清事实真相。我是冤枉的,我是无罪的!!谢谢!(茅亚荪2010年12月24日)”

 

茅亚荪本人在庭上的第二次陈述

2011年7月7日

     我等了八个月,开了第一个庭,再等了半年多,等来了第二个庭。但是很遗憾,我不知道怎么了,很清楚的事情摆在面前,包括我曾要求强民杰当庭对质,调取银行的账单,这是一个证明我清白的手段,恰恰一个我都没有看到。只是听到了与第一次开庭时完全一致的公诉人所讲的,他们主观猜测和所谓的办案的几个要点。好像一个什么链一样,不管是真实的,还是不真实的,把它弄到这个链里去,然后形成一个不正确的结果。

     我不知道为什么,一个只知道做一个好干部,从来不知道要贪一分钱为开发商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人,换来的竟是一个十五个月差两天失去自由和失去尊严的结果。

    无锡市土地招标拍卖是个好的制度,公诉方却拿这个制度来说事。如果我要作为一个制度的殉道者,我也愿意,但是必须要还我一个公道,一个公正。

    我可以等,我可以熬,我相信事实总归是事实。我们的经济这么发达,强民杰不是在很远的地方,要他到庭和我对质为什么这么难?他为什么要给我钱?我给了他什么?

    办案人员也说,我知道你是冤枉的,那为什么不把事实搞清楚呢?我85年就工作了,如果二个开发商就给我几百万,那结果是什么呢?我恳请法庭一定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而不是以猜测。

     我只希望法庭给我一个清白,我是一个好干部,谢谢。

 

茅亚荪冤案来龙去脉

2011年6月18日

 

一、        茅亚荪案情:

1、茅亚荪(原无锡市国土局副局长),女,1966年4月11日出生, 1991年调入无锡市国土局工作,2003年任局土地利用处处长,2008年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2010年4月15日被无锡市纪委“双规”,于2010年4月24日被无锡市检察院刑拘,5月7日逮捕。2010年12月24日由无锡市崇安区法院开庭审理,至今尚未判决。(注:到7月12日已一审判决处刑14年半)

2、茅亚荪是在无锡市北塘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骏华等受贿案(窝案)涉及到无锡市国土局二名中层:强民杰(原市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张远霞(原市土地评估所所长)后涉案的。

3、对茅亚荪的起诉指控(《起诉书》中指控):

(1)2004年春节前的一天,在无锡市国土局门口,收受谢国栋(无锡华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通过强民杰转送的人民币50万元;

(2)2005年春节前的一天,在市国土局,收受了谢国栋通过强民杰转送的人民币50万元;

(3)2006年春节前的一天,在强民杰的办公室,收受了谢国栋通过强民杰转送的人民币50万元;

(4)2006年10月的一天,在强民杰办公室,收受了谢国栋通过强民杰转送的人民币30万元;

(5)2007年春节前的一天,在强民杰办公室,收受了谢国栋通过强民杰转送的人民币50万元;

(6)2008年春节前的一天,在强民杰办公室,收受了谢国栋通过强民杰转送的人民币50万元。

以上六笔都是谢国栋通过强民杰转送的,共计人民币280万元。

(7)2004年底的一天,在强民杰办公室,收受了吴继昌(原无锡山北综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通过强民杰转送的人民币20万元;

(8)2007年春节前的一天,在强民杰办公室,收受了吴继昌通过强民杰转送的人民币30万元。

以上二笔都是吴继昌通过强民杰转送的,共计人民币50万元。

起诉书起诉茅亚荪受贿,共计八笔,人民币330万元。(检察院反贪局原认定530余万,后因行贿人所有的钱加起来也不够受贿额,实在太假,起诉时调减为330万)

二、        茅亚荪是被陷害的。

茅亚荪在局里工作,一直是认真负责,办事公正,曾多次得到上级机关奖励,在市机关口碑很好。

1、茅亚荪是不会拿强民杰转送的巨额现金的。

她平时非常注意影响,工作中从不吃拿卡要。对在办事中客户送的小额现金、购物卡、礼物等都予以拒收或退还、寄还。怎么会要拿强民杰的巨额现金呢?

2、开发商不会给茅亚荪巨额现金的。

在2004年至2008年初,她是土地利用处长。在土地拍卖过程中,她只是其中的一名中层干部,有局长、副局长和土地储备中心主任等多名领导在讨论研究,决定把关此事。开发商也不会送大额的钱给茅亚荪。她也作不了主,定不了土地出让价格。再说无锡市土地出让是公开底价,公开拍卖的。她在这里边最多办事流程快点,不卡、不为难开发商。

3、强民杰诬陷他的二位领导。

强民杰,男,1970年8月生,2004年10月前任无锡市国土局山北国土所所长,2004年10月任无锡市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

强民杰2010年4月6日接受侦察机关审查, 12日被刑拘。2010年10月20日因自愿认罪,适用简化审理程序,由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判处14年6个月。先后受贿现金共计435万元。所受贿赂款均已被其赌博挥霍。

强民杰其人:

(1)好赌:他经常在无锡锡海宾馆、港丽酒店等地与港商豪赌,每次输赢几十万元,甚至数百万元。他还到澳门、马来西亚云顶、俄罗斯等地豪赌,每次输赢数百万元。这样一个人,受贿430万元够他赌吗?

(2)好色:他包养情人**。**单身,还养个小孩。强民杰每年补贴大量现金。

(3)与别人合伙办企业。2011年3月20日有人举报强民杰,出资500万元,与别人合伙购买惠山区的一个企业。

强民杰自己受贿交代每一笔钱都是赌博挥霍了,这是办案人员授意引导下做的笔录,他可以逃避退赔。检察院、法院对他草草结案,审判;他又不上诉。这是为什么?

强民杰以领导名义向谢国栋、吴继昌索贿,为自己豪赌,包养情妇,投资办企业。为了减轻自己的罪责,陷害他的局长、副局长。在他的笔录里居然说由他转送给吴伟坤(原无锡市国土局局长)950万元,转送给茅亚荪530万元。

4、茅亚荪是被逼供讯后承认的。

2010年4月17日晚上,茅亚荪已关了三天三夜,办案人员轮番审讯不许睡觉,并以她手机信息诱骗她,把她女儿发给她的信息给她看,又骗她,女儿要你承认,她要高考了,你承认就可以出去陪你女儿高考。“我们是来救你的”,“可以二条腿走路”,“认归认,核实归核实。事情总会搞清的”。于是她就在办案人员一遍遍地读给她听强民杰的笔录后,教她一遍遍地对应说后形成的笔录,结果她认了,还不放她回去。在4月17日至24日的七、八天里,办案人员密集轮番审讯,不让她睡觉。以曾经签字为准,“翻供”不予记录,不听,不问。她在里面无数次反复,无奈申辩都没用。只能签字“承认”。

5、行贿茅亚荪的钱没有事实证据。

强民杰这个案子,他本人加上张远霞、茅亚荪、吴伟坤三人,按强民杰的供述受贿现金量要达2000多万元。这些现金都是吴继昌,谢国栋在其自己的公司财务部门领出来的,而且笔录上都是从银行里当日提取的。这么大量的现金提取,银行都要预约,审批的。银行一查就有凭证。但办案人员都没有找到铁的事实:银行提现的凭证。

这证明——巨额现金大部分是不存在的。

6、茅亚荪受贿330万元没有去向。

茅亚荪家庭总支出:421多万元;总收入:502万元。收支是基本平衡的。

三、司法机关的问题。

1、为了规避上级法院的监督,故意将案件“下放”审判

依据目前起诉书的指控,茅亚荪涉嫌受贿金额达300余万元,此外茅亚荪目前没有从轻、减轻情节,而且到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茅亚荪彻底“翻供”并指称其被变相肉刑逼供和骗供、诱供。如果公诉机关指控属实,则茅亚荪完全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刑罚,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茅案应当由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但是,茅案以及关联案件——吴伟坤涉嫌受贿550余万元的重大案件,都被莫名其妙地故意下放到基层法院——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一审。据称,这是无锡市人民检察院设计的方案,在崇安区法院一审,就意味着在无锡中院二审,这样,案件的全部审判过程便可以完全在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得掌控之下,同时还可以避开本应掌控二审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监督,这样似乎让茅亚荪和吴伟坤讨了便宜——不可能被判处15年以上的刑罚,都是醉翁之意是在于使得这一惊天假案在无锡地区内得以“消化”,于是,涉及茅案的有关机关、有关人员炮制惊天假案的行径便可以再最大程度上得以掩盖。

2、为了掩盖非法言辞证据,故意将案件“分散”审判

按常规,为了人民法院统一审查和把握案件,与茅案密切关联的所谓“串案”、“窝案”——行贿人强民杰、谢国栋以及受贿人张远霞等人的案件,本应放在同一人民法院审判,然而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却故意将这些系列案分散到惠山区人民法院等其他法院审判,这样,便可在最大程度上掩盖嫌疑人以及证人之间言辞证据的严重矛盾。比如:证人吴继昌最后承认:其之前交代在2008年春节至2010年春节先后4次代表山北公司送钱给强民杰,并通过强民杰转送给吴伟坤和茅亚荪的陈述不是事实,主要因为他自己搞混了。而事实上,吴继昌、强民杰、茅亚荪先后被采取强制措施,而茅亚荪、强民杰相应的“口供”竟然与吴继昌该“搞混了”的陈述惊人的一致!试问,强民杰、茅亚荪难道也同吴继昌一样,将事实搞混了吗?  三个人为何能将没有发生的事情陈述的惊人的一致!如此非法的言辞证据在系列案中不胜枚举,比比皆是,最后“害的”无锡市人民检察院不得不“分散”审判,以期在最大程度上掩盖泛滥的非法证据。

3、为了逃避社会监督,故意进行“秘密”审判

茅案在开庭审理,可谓是一种变相的“秘密”审判,期间闹剧不断、丑事连连,可谓是丢尽了司法机关的颜面。

首先,茅案侦查早已终结,审查起诉也已结束,按照常理,早就应该将在侦查阶段“异地关押”的嫌疑人茅亚荪,转回无锡市区关押候审,但是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却故意维持这种异地关押的状态,到开庭之前,突然以“嫌疑人押回无锡市区审批不安全”为由,决定在宜兴市看守所进行审判,这样,在无形中给许多本打算到庭旁听的亲友、公众设置了地域、交通和环境上的障碍;(同理,嫌疑人吴伟坤目前长期被无端异地关押,将来会不会也在外地看守所再如法炮制另一次“秘密”审判?)

其次,为了尽可能排斥他人旁听,检、法两家故意只设立尽可能少的旁听席,而更诡异的是,检察机关故意安排一批干警起大早抢先占领这些旁听席,导致旁听的亲友和公众无法正常进入法庭旁听,导致旁听席形同虚设;

再次,按常理,审查旁听人员身份的职责应当由人民法院履行,但是,在“审查”(实际上是阻止)旁听人过程中,却是检察院的公诉人上蹿下跳、凶神恶煞、屡屡与欲旁听的公众发生冲突,这位公诉人还竟然气急败坏的撕毁了相关登记材料,指挥检察院的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欲旁听人员的各种社会背景……;

此外,检法两家在竭力阻止公众旁听的同时,公然违法拒绝记者进入法庭旁听(不是采访)案件的审判,导致相关记者在法庭外不得不与法院交涉了一个上午,而其交涉的结果依然是拒接旁听!

还有,在开庭审判的过程中,公诉人屡屡无法回应辩护人的各种质疑和辩护观点,最后这位公诉人极端失态地“避而不谈”,顾左右而言他,甚至面对辩护人的提问粗鲁的辱骂辩护人“你耳朵不好”!

……

4、为了抑制辩护人的辩护,故意实施“突袭”审判

茅案起诉到人民法院后,辩护人一而再、再而三的请求公诉机关移送案件的其他主要证据材料到法院,却一直被公诉机关拒绝、拖延。而在开庭前三天,突然将大量(甚至可以说是巨量)的案件证据材料送到人民法院,再有人民法院通知我们这些身在北京的辩护人前往阅卷。而事实上,辩护人火速赶到无锡,先复印,再查阅,虽夜以继日仍没能看完,又何谈有效的分析和甄别这些证据材料?据了解,吴伟坤案件的情形也一样,可以想象,吴伟坤的辩护人所面临的也极有可能是另一场“突袭”审判!

5、机关算尽,人民法院依然无法下判

无锡市人民检察院精心设计的“分散”审判、“下放”审判、“突袭”审判和“秘密”审判,本打算以迅雷不及掩耳(此处倒是可以加上韩氏语录中的“盗铃”二字!)之势,迅速限制在无锡范围内草草判决草草维持,从而铸就生米已成熟饭的局面,制造让省高院乃至最高院也无可奈何的形式。未曾想,尽管辩护人尚来不及精心、仔细准备更充分的辩护方案,但是由于案件太过虚假,一方面,公诉人根本不能用事实、用证据、用法律来回应、反驳辩护人有理有据的辩护以及茅亚荪当庭的合理辩解,另一方面,审判人员即便闭上一只眼睛也还是很容易发现案件的虚假与矛盾,所以,半年过去了,人民法院也无法按照检察机关的意愿草草下判!

6、无奈越级请示,昭示不会有公正的判决

据了解,近期,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就茅案进行请示。可问题是,一方面,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潜在的二审法院现在就介入本案的审判,是否意味着变相地剥夺了茅亚荪的上诉权?另一方面,如果案件不存在重大疑问,怎么会需要越级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请示和汇报?再一方面,既然案件存在如此重大的疑问和疑点,那么按照刑事审判中的“疑罪从无”、“无罪推定”的基本原则,应当直接作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判决。那么为什么还要舍近求远地进行请示和汇报呢?说穿了,不就是想到省级法院按照主观意愿汇报后再讨要一把“尚方宝剑”然后挥剑乱砍并且将来可以将错判、误判的责任推到省高院那里去吗?

7、包庇罪犯,进行证据交易

强民杰涉嫌介绍贿赂罪、行贿人华仁集团江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锡仁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锡太阳置业有限公司、无锡山北综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及谢国栋、吴继昌等通过虚列成本几千万元用于行贿等已涉嫌偷税罪。

然而检察机关发现及确认强民杰涉嫌介绍行贿及行贿人华仁集团江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锡仁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锡太阳置业有限公司、无锡山北综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及谢国栋、吴继昌等涉嫌偷税罪的情形下不予追究,说明无锡市检察机关包庇犯罪或为取得证据与强民杰及行贿人华仁集团江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锡仁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锡太阳置业有限公司、无锡山北综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及谢国栋、吴继昌等进行了证据交易。

四、茅案辩护词主要观点:

北京市京工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松义、裴军辉所作无罪辩护观点:

1、茅亚荪所做的有罪供述是以非法的方法所取得的被告人供述,属非法言词证据,不能作为本案定案的根据。

2、强民杰经常以茅亚荪的名义向谢国栋、吴继昌索要钱款,并经常主动提出或同意由自己转交给茅亚荪;茅亚荪从未向谢国栋、吴继昌提出任何索要钱款的要求。

3、谢国栋、吴继昌从未亲自看到强民杰将钱交给茅亚荪,强民杰关于其将谢国栋、吴继昌的贿款转交给茅亚荪的证言是孤证,不能予以采信。

4、被告人茅亚荪家庭用于购置汽车及房产的款项来源合法,未有非法收入。

5、在无锡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过程中,土地底价及意向受让方是公开的信息,市政府对此予以批准,且公证员对挂牌出让活动的真实、合法、有效性进行了公证认定。起诉书所称谢国栋、吴继昌通过强民杰协调取得茅亚荪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协议书等用地手续方面提供便利和帮助,没有任何事与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被告人茅亚荪主观上没有犯罪故意,从未向谢国栋、吴继昌等任何开发商索要钱款,她一直在勤勤恳恳地完成着自己的本职工作;客观上,茅亚荪没有实施犯罪行为,未收到谢国栋、吴继昌的任何款项。起诉书指控其涉嫌受贿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茅亚荪无罪,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

四、茅亚荪庭审结束前的陈述。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今天我含着血和泪站在这庄严神圣的法庭上,终于可以陈述事实的真相。法庭上公诉人所指控不是事实,是颠倒黑白无中生有,在没有人证物证的情况下,因为一个人的一句话,使得我受到八个月看守所生活。为此,身心受到严重创伤,流尽了屈辱的泪水。我相信法庭是公正的,要以事实的依据,法律为准绳,我想一定会搞清事实真相。我是冤枉的,我是无罪的!!谢谢!(茅亚荪2010年12月24日)”

五、我们家属的呼吁:

我们家属不仅愿以人格担保,甚至愿以性命担保,茅亚荪是冤枉的,茅亚荪是无罪的!

我们相信党和上级组织,一定会弄清事实真相,还茅亚荪一个清白。

要求有关部门拿出共产党人的博大胸怀,切实将该案公正办理结案,以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

此致

崇高敬礼

            茅亚荪家属:茅亚荪父亲:张汉臣 

                        茅亚荪丈夫:余  波 

                                 2011年6月18日                                                 

 

茅亚荪案一审两律师的

无罪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北京市京工律师事务所接受余波的委托,指派我们做为涉嫌受贿罪案件被告人茅亚荪的辩护人。现在,我们根据本案事实和有关法律规定,为茅亚荪做无罪辩护。具体观点如下:

一、茅亚荪所做的有罪供述是以非法的方法所取得的被告人供述,属非法言词证据,不能作为本案定案的根据。

本案当中,吴继昌证言(见证据五)有这样的表述:“我之前交代在2008年春节至2010年春节先后4次(见表1)代表山北公司送钱给国土局强民杰,并通过强民杰转送给国土局局长吴伟坤和副局长茅亚荪钞票的事情不是事实,主要是我将这部分事实和前面谈的两个地块上送的钞票搞在一起了,实际上搞混了。”

根据起诉案卷的有关资料,我们知道,吴继昌、强民杰、茅亚荪曾被先后采取强制措施(见表2)。关于吴继昌认可上述4次行贿事实的口供,茅亚荪的有罪供述及强民杰的口供均与吴继昌该类口供中所陈述的事实一致。而最终吴继昌称与前面谈的事情搞混了,否认曾经供述的该4次行贿事实,那么强民杰、茅亚荪难道也同吴继昌一样,将事实搞混了吗?三个人能先后将没有发生的事情陈述得惊人的相似,难道仅仅是一种巧合吗?

                                        表1  吴继昌最终所否认的4次受贿情况

数额(万)

时间

50

2008年1月份春节前

50

2008年3月份的一天

50

2009年1月份春节前的一天

50

2010年春节前的一天

表2  被采取强制措施时间表

姓名

监视居住

刑事拘留

逮捕

顺序

吴继昌

2010/03/25

2010/04/02

2010/04/16

1

强民杰

2010/04/08

2010/04/12

2010/04/22

2

茅亚荪

 

2010/04/25

2010/05/07

3

由此只能有一种解释及判断,茅亚荪所做的有罪供述不是对其本人所经历的真实情况的陈述,这种供述的取得过程应当不是正常、合法的,属非法言词证据。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1条及《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第2条的规定,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被告人供述,应当予以排除,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因此茅亚荪关于其有罪的供述不能作为本案定案的根据。

需要说明的是,关于上述非法言词证据,我们已于开庭前向法院提交了《关于开庭时,首先对茅亚荪有罪供述的口供进行调查的建议》,希望法院在开庭时,能够首先对茅亚荪有罪供述的口供进行调查。对此,本次开始开庭时,我们再次反复予以强调。

另外,被告人茅亚荪曾在开庭前,请宜兴市看守所向法院转交了材料,谈到其是在刑讯逼供、诱供、指供的情形下做出有罪供述的。开庭时,她也说明了这些情况,并申请法院调取同步录像资料予以查证。

二、强民杰经常以茅亚荪的名义向谢国栋、吴继昌索要钱款,并经常主动提出或同意由自己转交给茅亚荪;茅亚荪从未向谢国栋、吴继昌提出任何索要钱款的要求。

强民杰在其证言中多次谈到其曾向谢国栋、吴继昌讲“我说我去请,并且

我提出来要送的人不多,就两人,一个是茅亚荪……”“你把钱给我,我来送,我跟他们熟悉”等类似的话,谢国栋、吴继昌的证言均可以印证强民杰所述的这一事实(见证据二)。

可以说,对于本案所涉及的每一笔贿款,上述三人的证言均能够证明这样一个事实,即强民杰经常以茅亚荪的名义向谢国栋、吴继昌索要钱款,并经常主动提出或同意由自己转交给茅亚荪;茅亚荪从未向谢国栋、吴继昌提出任何索要钱款的要求。

三、谢国栋、吴继昌从未亲自看到强民杰将钱交给茅亚荪,强民杰关于其将谢国栋、吴继昌的贿款转交给茅亚荪的证言是孤证,不能予以采信。

通过庭审我们知道,公诉人所出示的有关证据可以证明谢国栋、吴继昌曾将有关款项交给了强民杰,但强民杰是否将这些款项转交给了茅亚荪呢?

关于强民杰是否将谢国栋的贿款转交给茅亚荪,强民杰关于每一笔贿款的证言均表示“后来我碰到谢国栋时,我跟他讲你叫我转交的东西我已经给她们了,表示已经将钱送给茅亚荪。”谢国栋证言则表明“强民杰事后都对我说的,事情(指送钱的事)都帮我办好了”。可见,只有强民杰告诉谢国栋已将钱转交给茅亚荪,而谢国栋从未真正看到转交的过程。(见证据二)

关于强民杰是否将吴继昌的贿款转交给茅亚荪,强民杰关于每一笔贿款的证言均表示 “事后我碰到吴继昌跟他讲,已经将钞票给她们了,意思是已经送给茅亚荪了。”吴继昌证言是“至于另外两个拎袋强民杰怎么去送的我就不清楚了,总之我将送给茅亚荪和张远霞的钱都交给强民杰,委托强民杰去送的。”“具体由强如祥将钱交给强民杰,由强民杰去转送茅亚荪和张远霞各30万。”二者的证言可以证明,只有强民杰自称已将钱款转交给了茅亚荪,而吴继昌从未真正看到转交的过程。(见证据二)

关于其他人的证言,张远霞的证言表述为“后来在2004年初的一天中午饭后休息时,强民杰拿了一个黑色拎袋到我办公室,对我说,‘张所,这是红星养殖场地块开发商谢国栋给的’”。(见起诉卷第6卷第107页第11-13行)而强民杰始终称在同一时间,曾在大地宾馆门口同时将谢国栋的各50万元钱交给了被告人茅亚荪和张远霞,本案《起诉书》也称转交款项的地点是大地宾馆门口。不难判断,张远霞的证言只能证明其自己曾在办公室收到了强民杰转交的有关钱款,但不能证明在同一时间,强民杰曾在大地宾馆门口将有关钱款交给了茅亚荪。

彭慧中的证言表述为“2004年年初我提供了100万元现金给谢国栋”。(见起诉卷第5卷第142页第7-8行)而张远霞、强民杰的判决书均认定该二人在2004年初分别拿到谢国栋的钱款各50万元。这说明起诉书称本案被告人茅亚荪在同一时间所拿到的谢国栋的50万元钱,是根本不存在的。

裴仁年的证言表述为“我现在知道(谢国栋在2004年到2010年的每年年初将现金)是送给了无锡市国土局的强民杰和一个姓张的女工作人员……是否还有其他人我就不清楚了。”(见起诉卷第5卷第136页第8-10行)该份证言不能证明茅亚荪收到了强民杰转交的有关钱款。

同时,公诉人在法庭上出示的谢国栋、吴继昌的判决书,只能证明谢国栋、吴继昌将贿款交给强民杰,强民杰的判决书未提及其介绍贿赂的任何情节,张远霞的判决书只能证明其自己的受贿事实。也就是说,公诉人所出示的所有判决均不能证明本案被告茅亚荪收到了强民杰转交的有关贿款。事实上,关于本案被告人茅亚荪是否受贿,只有我们这个法庭有权审理及做出认定,其他任何法庭都无权审理,任何判决都无权进行认定。

另外,我们所提交的证据四表明,强民杰收受贿赂,赌博输钱,曾经随意诬陷领导;那么本案中,他称曾将谢国栋、吴继昌的有关贿款转交给茅亚荪的证言可能是不实之词。

由此可见,截至目前,除了强民杰的证言,没有任何其他客观或直接的证据能够证明强民杰已经将有关款项转交给了茅亚荪。也就是说,强民杰关于其将谢国栋、吴继昌的贿款转交给茅亚荪的证言是孤证,不能予以采信。

四、被告人茅亚荪家庭用于购置汽车及房产的款项来源合法,未有非法收入。

公诉人认为,被告人茅亚荪用其所收到的贿款购置了其家庭现有的汽车以及房产,但未提供任何证据能够证明这个观点。我们所提交的证据一即茅亚荪家庭所有的汽车以及房产购置款项的来源情况却可以证明,起诉书所指控的8个涉案时间段内,茅亚荪的家庭未有大笔资金转入,且从未有非法收入,被告人家庭用于购置汽车及房产的款项来源合法。

五、在无锡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过程中,土地底价及意向受让方是公开的信息,市政府对此予以批准,且公证员对挂牌出让活动的真实、合法、有效性进行了公证认定。起诉书所称谢国栋、吴继昌通过强民杰协调取得茅亚荪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协议书等用地手续方面提供便利和帮助,没有任何事与法律依据。

通过庭审可知,无锡市国有土地挂牌出让流程简述如下:

第一步,拟出让使用权的地块经评估咨询公司估价后,地价定价小组成员讨论确定讨论价格。

第二步,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将已确定的意向受让方告知土地利用处,土地利用处通知该意向受让方签订由该处起草的格式文本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协议书》。

第三步,土地利用处上报市政府,经批准同意后,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在报纸上刊登《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将土地的意向受让方、起始价(底价)等信息予以公布,竞买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第四步,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召集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出让活动,采用有底价、增价竞买的方式,确定土地使用权竞得人,如无人竞价,则最初的意向受让方即为竞得人;国土资源局与竞得人签订由该处起草的格式文本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该交易出让过程由公证员监督并出具公证书。

第五步,土地利用处通知竞得人签订由该处起草的格式文本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该合同,则视为放弃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上述流程中,意向受让方不是由茅亚荪或土地利用处选择确定的;茅亚荪虽是地价定价小组成员,但土地价格不是茅亚荪能决定的;起始价(底价)及意向受让方等信息要在报刊上予以公告,并非保密事项,且挂牌出让项目已由市政府批准;茅亚荪参加挂牌交易出让活动,该活动由公证员监督并出具该活动及竞买结果真实、合法、有效的公证书。茅亚荪所在的土地利用处起草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协议书》、《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通知有关开发商予以签订,但这三份合同均是格式文本,并未与某个开发商有特殊约定,适用于所有开发商。

也就是说,在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过程的任何一个环节,做为土地利用处处长的茅亚荪没有给开发商提供便利的任何权力,茅亚荪只是在认真、全面地履行工作职责,并非是因为收到了开发商的钱款才积极、有效地工作。她的工作态度及为人正如我们所提供的证据三,即无锡国土系统人士所谈及的一样,人品不错,待人和气,办事认真,从不刁难人家,也没有听说过伸手向企业要钱、要物。

因此起诉书所称谢国栋、吴继昌通过强民杰协调取得茅亚荪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协议书等用地手续方面提供便利和帮助,没有任何事实与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被告人茅亚荪主观上没有犯罪故意,从未向谢国栋、吴继昌等任何开发商索要钱款,她一直在勤勤恳恳地完成着自己的本职工作;客观上,茅亚荪没有实施犯罪行为,未收到谢国栋、吴继昌的任何款项。起诉书指控其涉嫌受贿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茅亚荪无罪,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意见,请法庭予以考虑。

 

 

辩护人:北京市京工律师事务所

律  师:王松义 

           裴军辉

   2010年12月 24日

 

 

官方报道两局长受贿的公开说法:

 

无锡原国土副局长茅亚荪 受贿330万获刑14年半

 

2011年07月14日 14:37 来源:扬子晚报

  7月12日下午,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对原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茅亚荪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茅亚荪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70万元,责令其退出赃款人民币330万元。

  经审理查明,2004年1月至2008年2月期间,被告人茅亚荪利用其时任的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处处长的职务之便,分别在华仁集团江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锡山北综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竞买相关国有地块土地使用权过程中,为上述单位提供便利和帮助,并先后6次收受华仁集团江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人员贿赂的人民币共计280万元;先后2次收受无锡山北综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相关人员贿赂的人民币共计50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茅亚荪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钱财,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故作出上述判决。

  -被控

  8次受贿330万,每年春节前都要收到三五十万“大红包”

  茅亚荪,女,1966年4月11日出生于江苏省无锡市,汉族,大学文化,曾任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处处长、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2010年4月25日被刑事拘留,2010年5月7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宜兴市看守所。

  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茅亚荪利用其担任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处处长的职务之便,于2004年至2008年每年的春节前的一天,在无锡市国土资源局门口、强民杰的办公室内等处,5次收受华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谢国栋通过强民杰送给其的人民币各50万元;2006年10月的一天,被告人茅亚荪在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强民杰的办公室,收受了谢国栋通过强民杰送给其的人民币30万元。

  2004年底及2007年春节前的一天,茅亚荪在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强民杰的办公室,分别收受了无锡山北综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吴继昌通过强民杰送给其的人民币20万元及30万元。茅亚荪身为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钱财,为他人谋取利益,前后8次受贿数额达人民币330万元。

  -情节

  作为国土官员,她这样“帮忙”,两家开发商如此轻松“竞买”土地

  而正是因为打通了强民杰、茅亚荪等国土部门土地审批的关键人物,华仁建设集团和无锡山北综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土地出让上“一路绿灯”。

  调查发现,华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华仁集团江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4年3月通过与无锡山北综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单位恶意串通,“竞买”获得了红星养殖场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2004年4月受让人调整为华仁集团无锡仁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6年10月,华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获得了挂牌出让的兴源路与春申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2006年12月受让人调整为华仁集团下属的无锡太阳置业有限公司)。在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过程中,谢国栋通过强民杰协调取得茅亚荪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协议书等用地手续方面提供便利和帮助。在上述2个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过程中,茅亚荪于2004年1月至2008年2月,先后6次收受了谢国栋通过强民杰送的人民币280万元。

  此外,无锡山北综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于2004年11月和2006年12月,先后竞买获得了盛岸路与钱皋路交叉口西北角地块、石粉厂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在该2个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拍卖出让的过程中,吴继昌通过强民杰协调取得茅亚荪在用地手续的时间和进度等方面提供便利和帮助。事后,茅亚荪于2004年底和2007年春节前的一天,先后收受了吴继昌通过强民杰送的人民币共计50万元。

  -受审

  茅亚荪出庭受审推翻供词

  在当天的开庭中,茅亚荪辩称其未曾收受谢国栋、吴继昌的任何钱款,其以前的供述是刑讯逼供、指供诱供而形成的。而他的辩护人也提出了5点理由表示其当事人无罪:1.茅亚荪所作的有罪供述属非法言词证据,不能作为定案根据;2.强民杰常以茅亚荪名义向谢国栋、吴继昌索要钱款,并主动提出由自己转交茅亚荪,茅亚荪本人从未向谢国栋、吴继昌索要过钱款;3.谢国栋、吴继昌从未亲眼看见强民杰将钱转交给茅亚荪,强民杰转交贿款的证言是孤证,且从公众舆论对强民杰评价看其证言不能采信;4.茅亚荪家庭购置汽车及房产款项来源合法,未有非法收入;5.起诉书称茅亚荪为谢国栋、吴继昌等提供用地手续方面的便利和帮助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茅亚荪的辩护人所提出的5点理由,被法院一一驳回。

  -激辩

  围绕几大焦点双方展开辩论

  被告辩护:茅亚荪所作的有罪供述属非法言词证据,不能作为定案根据。

  法院回应:茅亚荪提出的其以前的有罪供述是刑讯逼供、指供诱供而形成的辩解意见,以及辩护人提出的茅亚荪所作的有罪供述属非法言词证据,不能作为定案根据的辩护意见,经查,茅亚荪在侦查阶段作过多次稳定的有罪供述,且在检察机关的纪检监察部门向其了解侦查机关办案中有无违纪违法行为时被告人茅亚荪亦表示无刑讯逼供、指供诱供情形,法院也未发现侦查机关存在违法取证的情形。

  此外,茅亚荪作为一个较高级别的干部,多次接受过廉政教育,其应该明白承认受贿数百万元的法律后果,而茅亚荪所称“一切为了女儿”,在得知承认受贿后可以回家的情况下才作出收受谢国栋、吴继昌贿赂供述的辩解意见显然不合情理。

  被告辩护:强民杰常以茅亚荪名义向谢国栋、吴继昌索要钱款,并主动提出由自己转交茅亚荪,茅亚荪本人从未向谢国栋、吴继昌索要过钱款。

  法院回应:关于其辩护人提出的强民杰常以茅亚荪名义向谢国栋、吴继昌索要钱款,并主动提出由自己转交茅亚荪,茅亚荪本人从未向谢国栋、吴继昌索要过钱款,但茅亚荪未收到强民杰转送的钱款的意见,行贿人谢国栋、吴继昌等均是找强民杰商量从中疏通关系,强民杰在与他们商量行贿时提出由自己转交并非不合情理,虽然茅亚荪未主动找谢国栋、吴继昌索贿,其仍可以接受强民杰转交的贿赂款。在调查中,谢国栋、吴继昌均陈述一般都是送强民杰、张远霞与茅亚荪三人同样数额的钱款,强民杰陈述钱都分别转交给茅亚荪与张远霞了,且张远霞亦承认收到过强民杰转交的钱款。

  被告辩护:谢国栋、吴继昌从未亲眼看见强民杰将钱转交给茅亚荪,强民杰转交贿款的证言是孤证,且从公众舆论对强民杰评价看其证言不能采信;

  法院回应:虽然谢国栋、吴继昌从未亲眼看见强民杰将钱转交给茅亚荪,但谢国栋、吴继昌将钱交给强民杰,强民杰再转送给被告人茅亚荪,这是行受贿的一个锁链,每个环节涉及的人员都承认存在送钱的事实,茅亚荪也主动承认过收受强民杰转交的钱款,虽然其事后又否认,但其否认的理由并不能成立。至于“社会评价”的高低,其并不与是否转交了行贿款、是否受贿有必然的联系,故对辩护人的此节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被告辩护:茅亚荪家庭购置汽车及房产款项来源合法,未有非法收入。

  法院回应:赃款去向需要受贿人自己交代,如果受贿人不如实交代,侦查机关是很难查清的,况且赃款去向并不是构成受贿罪的必要要件,茅亚荪虽然否认受贿,但在侦查机关无刑讯逼供、指供诱供的情况下被告人茅亚荪主动承认收受过贿赂,且谢国栋、吴继昌、强民杰、张远霞等人的证言也证实存在过行受贿的事实,赃款去向未能查实并不能推翻被告人茅亚荪受贿事实的存在,故对辩护人的此节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被告辩护:起诉书称茅亚荪为谢国栋、吴继昌等提供用地手续方面的便利和帮助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法院回应:谢国栋、吴继昌、强民杰、茅亚荪都陈述是为了地价的确定、合同的订立、变更等方面获得方便,被告人茅亚荪提供的便利与帮助虽然不能量化,但基本事实是存在的。

  清单

  一个国土局原副局长受贿单

  1.2004年春节前的一天,在无锡市大地宾馆门口,收受了谢国栋通过强民杰送的人民币50万元。

  2.2005年春节前的一天,在无锡市国土资源局,收受了谢国栋通过强民杰送的人民币50万元。

  3.2006年春节前的一天,在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强民杰的办公室,收受了谢国栋通过强民杰送的人民币50万元。

  4.2006年10月的一天,在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强民杰的办公室,收受了谢国栋通过强民杰送的人民币30万元。

  5.2007年春节前的一天,在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强民杰的办公室,收受了谢国栋通过强民杰送的人民币50万元。

  6.2008年春节前的一天,在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强民杰的办公室,收受了谢国栋通过强民杰送的人民币50万元。

  7.2004年底的一天,在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强民杰的办公室,收受了吴继昌通过强民杰送的人民币20万元。

  8.2007年春节前的一天,在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强民杰的办公室收受了吴继昌通过强民杰送的人民币30万元。

  路若愚

 

原无锡国土局局长吴伟坤受审 被控受贿565万余元,否认550万 来源:现代快报 2011年07月30日03:28 7月13日快报报道
  被告人吴伟坤希望当庭播放讯问全程影音资料,并接受测谎测试

  原无锡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茅亚荪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无锡中院

  历时数年的无锡市国土局窝案昨天进入了至关重要的阶段,曾任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吴伟坤涉嫌受贿案昨天开庭审理,他被指控收受巨额贿赂达565万余元。

  快报记者 金辰 陆媛

  [检方指控]

  [法庭激辩]

  吴伟坤27次受贿565.2万

  昨天上午9点半,江阴法院可容纳近百人的法庭座无虚席。当48岁的吴伟坤被法警带入法庭,他的眼中已经泛起泪花。审理此案的无锡市崇安区法院法官提醒吴伟坤“要控制情绪”。

  公诉机关崇安区检察院检察官宣读了起诉书。公诉方称,2008年1月至2010年2月,吴伟坤利用担任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局长的职务便利,先后27次收受他人钱物合计565.2万元。其中收受华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谢国栋贿赂人民币550万元。

  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这550万元巨款是由谢国栋通过强民杰和茅亚荪分3次转送给吴的。强民杰曾任职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北塘分局山北国土所所长,案发前是无锡市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茅亚荪原为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此前,强民杰因先后收受相关开发商贿赂的现金435万元,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30万元,受贿所得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茅亚荪也因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70万元,责令其退出赃款人民币330万元。

  [法庭激辩]

  吴伟坤否认550万元受贿

  在起诉书宣读完毕后,吴伟坤向法官提出能否用1分钟时间回头看看一年四个月没有见面的家人,法官表示同意。坐在法庭第三排的吴伟坤家人站起来向他示意,此时他的妻子等人已泣不成声。吴伟坤拼命忍住,在法官再三“控制情绪”的要求下,才逐渐平静。

  在庭审中,吴伟坤只承认了部分受贿事实,但对收受谢国栋550万元贿赂的指控坚决予以否认。究竟他是否被刑讯逼供?有没有收受谢的巨额贿赂?谢以什么方式行贿?等问题成为庭审中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

  焦点一:遭刑讯逼供?

  吴伟坤称,他在被“双规”和检察机关侦查期间,曾作出的有罪供述是连续多日不让睡觉以及被诱导欺骗的结果。他希望能当庭播放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资料,要求谢国栋、强民杰和茅亚荪等相关证人出庭质证,并接受测谎测试。对此,公诉方表示,相关同步影像资料已经提供给法庭。法官表示,由于影像资料数量太多,当庭播放不具有可操作性。

  焦点二:哪来的550万?

  公诉方称,2008年春节前,谢国栋将装有250万元现金的两大一小三个黑色旅行箱送至强民杰办公室,委托强把其中一只装有50万元现金的小箱子转送给茅亚荪,另两只各装有100万元现金的大箱子给强,并告诉强这其中50万元是送给强本人的,剩下的150万元委托强转送给吴伟坤。谢走后,强从一只大箱子内取走50万元,将剩下装有150万元现金的两只箱子委托茅亚荪送至吴伟坤办公室。2009年1月,谢国栋又将装有250万元现金的两大一小三个黑色旅行箱送至强办公室,这次50万元现金的小箱子是给强的,另外装有200万元现金的两只大箱由强直接送至吴伟坤办公室。2010年2月,谢国栋又委托强将装有200万元现金的两只黑色旅行箱送给吴。

  对此,辩方律师当场进行了演示,“根据证人的说法,现金是每捆10万,一箱10捆共100万元。”他拿出一捆现金和一只黑色旅行箱,“这是我从银行取的10万元现金,放到证人描述的旅行箱中。这样大小的箱子足足可以放下260万元现金。为什么一个箱子完全可以放下200万元现金,而谢国栋非要分别装入两个箱子里?而且是送到国土局强民杰办公室,又由强送至吴办公室。国土局安装了监控探头,他们拖着3个箱子在国土局走廊里招摇,这正常吗?”

  吴伟坤也提出,“谢国栋要送我钱为什么他自己不来,而要通过其他人转送?我和强民杰的关系并不好,他通过强送我钱,我会收吗?而且连续三年送这么多钱,谢国栋居然从来就没问过我有没有收到?”

  辩方认为,即使谢国栋给强民杰送了巨额贿赂,也无法证明吴伟坤确实收到了这些钱,强与此案是有重大利害关系,因此他的供述可信度到底有多少?

  [相关案情]

  多名街道书记涉嫌向吴行贿

  一天的庭审结束后,法院未当庭作出判决。记者在检察机关的起诉书中看到,涉嫌给吴伟坤行贿的除了开发商、某大型股份公司董事长外,还有一些是政府官员。其中包括多名街道党工委书记,他们为了在当地街道用地及合作土地开发等方面获得吴的支持,也涉嫌多次向其行贿。

  另据悉,与吴伟坤案情相似的茅亚荪受贿案近日一审判决后,茅亚荪表示不服,已向无锡中院提起上诉。本报将继续关注案件进展情况。 无锡原国土副局长茅亚荪受贿330万获刑14年半

2011年07月14日 14:37 来源:扬子晚报

  7月12日下午,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对原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茅亚荪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茅亚荪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70万元,责令其退出赃款人民币330万元。

  经审理查明,2004年1月至2008年2月期间,被告人茅亚荪利用其时任的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处处长的职务之便,分别在华仁集团江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锡山北综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竞买相关国有地块土地使用权过程中,为上述单位提供便利和帮助,并先后6次收受华仁集团江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人员贿赂的人民币共计280万元;先后2次收受无锡山北综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相关人员贿赂的人民币共计50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茅亚荪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钱财,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故作出上述判决。

  -被控

  8次受贿330万,每年春节前都要收到三五十万“大红包”

  茅亚荪,女,1966年4月11日出生于江苏省无锡市,汉族,大学文化,曾任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处处长、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2010年4月25日被刑事拘留,2010年5月7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宜兴市看守所。

  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茅亚荪利用其担任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处处长的职务之便,于2004年至2008年每年的春节前的一天,在无锡市国土资源局门口、强民杰的办公室内等处,5次收受华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谢国栋通过强民杰送给其的人民币各50万元;2006年10月的一天,被告人茅亚荪在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强民杰的办公室,收受了谢国栋通过强民杰送给其的人民币30万元。

  2004年底及2007年春节前的一天,茅亚荪在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强民杰的办公室,分别收受了无锡山北综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吴继昌通过强民杰送给其的人民币20万元及30万元。茅亚荪身为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钱财,为他人谋取利益,前后8次受贿数额达人民币330万元。

  -情节

  作为国土官员,她这样“帮忙”,两家开发商如此轻松“竞买”土地

  而正是因为打通了强民杰、茅亚荪等国土部门土地审批的关键人物,华仁建设集团和无锡山北综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土地出让上“一路绿灯”。

  调查发现,华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华仁集团江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4年3月通过与无锡山北综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单位恶意串通,“竞买”获得了红星养殖场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2004年4月受让人调整为华仁集团无锡仁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6年10月,华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获得了挂牌出让的兴源路与春申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2006年12月受让人调整为华仁集团下属的无锡太阳置业有限公司)。在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过程中,谢国栋通过强民杰协调取得茅亚荪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协议书等用地手续方面提供便利和帮助。在上述2个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过程中,茅亚荪于2004年1月至2008年2月,先后6次收受了谢国栋通过强民杰送的人民币280万元。

  此外,无锡山北综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于2004年11月和2006年12月,先后竞买获得了盛岸路与钱皋路交叉口西北角地块、石粉厂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在该2个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拍卖出让的过程中,吴继昌通过强民杰协调取得茅亚荪在用地手续的时间和进度等方面提供便利和帮助。事后,茅亚荪于2004年底和2007年春节前的一天,先后收受了吴继昌通过强民杰送的人民币共计50万元。

  -受审

  茅亚荪出庭受审推翻供词

  在当天的开庭中,茅亚荪辩称其未曾收受谢国栋、吴继昌的任何钱款,其以前的供述是刑讯逼供、指供诱供而形成的。而他的辩护人也提出了5点理由表示其当事人无罪:1.茅亚荪所作的有罪供述属非法言词证据,不能作为定案根据;2.强民杰常以茅亚荪名义向谢国栋、吴继昌索要钱款,并主动提出由自己转交茅亚荪,茅亚荪本人从未向谢国栋、吴继昌索要过钱款;3.谢国栋、吴继昌从未亲眼看见强民杰将钱转交给茅亚荪,强民杰转交贿款的证言是孤证,且从公众舆论对强民杰评价看其证言不能采信;4.茅亚荪家庭购置汽车及房产款项来源合法,未有非法收入;5.起诉书称茅亚荪为谢国栋、吴继昌等提供用地手续方面的便利和帮助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茅亚荪的辩护人所提出的5点理由,被法院一一驳回。

  -激辩

  围绕几大焦点双方展开辩论

  被告辩护:茅亚荪所作的有罪供述属非法言词证据,不能作为定案根据。

  法院回应:茅亚荪提出的其以前的有罪供述是刑讯逼供、指供诱供而形成的辩解意见,以及辩护人提出的茅亚荪所作的有罪供述属非法言词证据,不能作为定案根据的辩护意见,经查,茅亚荪在侦查阶段作过多次稳定的有罪供述,且在检察机关的纪检监察部门向其了解侦查机关办案中有无违纪违法行为时被告人茅亚荪亦表示无刑讯逼供、指供诱供情形,法院也未发现侦查机关存在违法取证的情形。

  此外,茅亚荪作为一个较高级别的干部,多次接受过廉政教育,其应该明白承认受贿数百万元的法律后果,而茅亚荪所称“一切为了女儿”,在得知承认受贿后可以回家的情况下才作出收受谢国栋、吴继昌贿赂供述的辩解意见显然不合情理。

  被告辩护:强民杰常以茅亚荪名义向谢国栋、吴继昌索要钱款,并主动提出由自己转交茅亚荪,茅亚荪本人从未向谢国栋、吴继昌索要过钱款。

  法院回应:关于其辩护人提出的强民杰常以茅亚荪名义向谢国栋、吴继昌索要钱款,并主动提出由自己转交茅亚荪,茅亚荪本人从未向谢国栋、吴继昌索要过钱款,但茅亚荪未收到强民杰转送的钱款的意见,行贿人谢国栋、吴继昌等均是找强民杰商量从中疏通关系,强民杰在与他们商量行贿时提出由自己转交并非不合情理,虽然茅亚荪未主动找谢国栋、吴继昌索贿,其仍可以接受强民杰转交的贿赂款。在调查中,谢国栋、吴继昌均陈述一般都是送强民杰、张远霞与茅亚荪三人同样数额的钱款,强民杰陈述钱都分别转交给茅亚荪与张远霞了,且张远霞亦承认收到过强民杰转交的钱款。

  被告辩护:谢国栋、吴继昌从未亲眼看见强民杰将钱转交给茅亚荪,强民杰转交贿款的证言是孤证,且从公众舆论对强民杰评价看其证言不能采信;

  法院回应:虽然谢国栋、吴继昌从未亲眼看见强民杰将钱转交给茅亚荪,但谢国栋、吴继昌将钱交给强民杰,强民杰再转送给被告人茅亚荪,这是行受贿的一个锁链,每个环节涉及的人员都承认存在送钱的事实,茅亚荪也主动承认过收受强民杰转交的钱款,虽然其事后又否认,但其否认的理由并不能成立。至于“社会评价”的高低,其并不与是否转交了行贿款、是否受贿有必然的联系,故对辩护人的此节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被告辩护:茅亚荪家庭购置汽车及房产款项来源合法,未有非法收入。

  法院回应:赃款去向需要受贿人自己交代,如果受贿人不如实交代,侦查机关是很难查清的,况且赃款去向并不是构成受贿罪的必要要件,茅亚荪虽然否认受贿,但在侦查机关无刑讯逼供、指供诱供的情况下被告人茅亚荪主动承认收受过贿赂,且谢国栋、吴继昌、强民杰、张远霞等人的证言也证实存在过行受贿的事实,赃款去向未能查实并不能推翻被告人茅亚荪受贿事实的存在,故对辩护人的此节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被告辩护:起诉书称茅亚荪为谢国栋、吴继昌等提供用地手续方面的便利和帮助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法院回应:谢国栋、吴继昌、强民杰、茅亚荪都陈述是为了地价的确定、合同的订立、变更等方面获得方便,被告人茅亚荪提供的便利与帮助虽然不能量化,但基本事实是存在的。

  清单

  一个国土局原副局长受贿单

  1.2004年春节前的一天,在无锡市大地宾馆门口,收受了谢国栋通过强民杰送的人民币50万元。

  2.2005年春节前的一天,在无锡市国土资源局,收受了谢国栋通过强民杰送的人民币50万元。

  3.2006年春节前的一天,在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强民杰的办公室,收受了谢国栋通过强民杰送的人民币50万元。

  4.2006年10月的一天,在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强民杰的办公室,收受了谢国栋通过强民杰送的人民币30万元。

  5.2007年春节前的一天,在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强民杰的办公室,收受了谢国栋通过强民杰送的人民币50万元。

  6.2008年春节前的一天,在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强民杰的办公室,收受了谢国栋通过强民杰送的人民币50万元。

  7.2004年底的一天,在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强民杰的办公室,收受了吴继昌通过强民杰送的人民币20万元。

  8.2007年春节前的一天,在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强民杰的办公室收受了吴继昌通过强民杰送的人民币30万元。

  路若愚

1   共1页  上一篇:池州司法:中院发回重审 贵池原样再判 下一篇:北海伤害案将会有一场激烈交锋 查看(5228) 评论(57) 评分(0|5) 管理   推荐 四十年 发表于2011-8-5 1:47:11

原帖由我也相信法制 / 发表于2011-8-4 23:57:48那么重要的岗位,我就不相信没有贪官!。陈律师还是做有罪辩护吧!说实话,我对你做几个案子看了,我对律师的形象真的有变化了。陈律师还是不要接这样的案子了,以免影响你在我心目中的形象了!你错了!我也是一名律师,告诉你一个笑话,有一次我为一官员辩护,控方称该官员每年春节收一家公司一万元,连续收了几年。而我去工商局查档后发现:送钱的时间段,该公司还未成立。“受贿官员”为什么会在笔录中承认?请你自己去判断原因。现在,并不是所有的官员都是腐败的,有很多党员干部都是很廉洁的,但是这种人往往会受到别人的排挤,会被“腐败文化”打入另类,甚至被人陷害。这些廉洁自律自律的官员其实在官场上他们是很苦的。另,从茅亚荪案件伸延出去讲讲党内的民主问题:茅亚荪当时是党员,一个党员有她的民主权利,如果纪委对她进行变相XXXX,显然是侵害了党员的民主权利,我认为,纪委对任何一个党员进行审查后,均应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听证会,应详细制定党内的听证程序规则,要让被审查的党员有充分的说话机会,如果一个党员连自己的民主权利都不能得到保护,说明我们党内的政治民主制度需要完善和改进!多年来,我经常看到、听到司法机关纠正错案的事件发生,但从未听说过纪委有办错案件的消息,你们说这正常吗?

删除 |引用 贻笑大方 发表于2011-8-5 1:17:34

原帖由我也相信法制 / 发表于2011-8-4 23:57:48那么重要的岗位,我就不相信没有贪官!。陈律师还是做有罪辩护吧!说实话,我对你做几个案子看了,我对律师的形象真的有变化了。陈律师还是不要接这样的案子了,以免影响你在我心目中的形象了!你是谁呀?陈律师依法辩护却在你心目中形象受损,那么你心目中的所谓形象陈律师岂会稀罕,你自作多情了吧,贻笑大方

删除 |引用 我们这个国家怎么啦? 发表于2011-8-5 0:50:54

【感觉不是救人,而是清理垃圾】 @康少见:刚给王惠女士去电话,她证实,此事属实。她说,昨天下午,两名铁道部善后人员相互间“大声聊天”,说其先生的遗体未冷冻,而是冷藏,“都有苍蝇了”。这句话让王惠听到,她“瞬间懵了”,决定不再追究任何问题,同意签协议。今天下午,她在协议上签了字。与其他遇难者一样,赔偿金是91.5万元。 @龙婧的八卦小报:一个香港女同行也给王惠去了电话,打完后电话我大哭一场。她问我:“我们这个国家怎么啦?”…………………香港头条日报报道“黑夜惶恐十小时 港人姊妹逃出死亡动车”。港人姊妹说,“感觉不是救人,而是清理垃圾!”“再也不坐内地动车和高铁。”

删除 |引用 访客 发表于2011-8-5 0:46:44

在言论自由得不到保障、新闻媒体备受压制的国度,谣言其实就是存于人心深处的真相,是群众表达意愿的一种方式,是大众对抗官方宣传和谎言的有力武器。它不是事实,但远比事实更真;它经不起推敲,但总比真理令人信服;它漏洞百出,但挡不住大众深信不疑。

删除 |引用 没有微博,中国官员恐怕就不用守尼玛底线了 发表于2011-8-5 0:45:22

CCTV质问微博的伦理底线在哪里?我不禁哑然失笑。面对中国百姓看不起病,上不起学,住不起房,养不起老,买不起墓......CCTV却熟视无睹,编制谎言:童话世界、和谐社会、春天的故事,还时不时让小宋出来唱首《好日子》,请问CCTV:你的道德底线又在哪里?------------没有微博,中国官员恐怕就不用守尼玛底线了

删除 |引用 到底谁虚伪? 发表于2011-8-5 0:43:11

中国记协开座谈会痛批“西方新闻虚伪”! @每日深1度报道:前天看新闻的时候,播出这一条的时候,我全身打颤颤,好丢脸好丢脸,作为国家的喉舌,在为先前发生的事情挽回面子吗!希望央视这个节目不要被外国媒体看到,我们真的会无地自容的,这么会说出这样的话,开这种弱智的会议,我想只说明一点:闲得蛋疼,一发现别人家跌倒就马上叫上自家人来集体嘲笑。 @龙婧的八卦小报:中国记协在记者被打被抓时,从来不出声

删除 |引用 黑白颠倒 发表于2011-8-5 0:40:45

【穆巴拉克在铁笼内受审】 @兰小欢:纵横世界几十年的强人,中国人民的老朋友,美国人民的老朋友,80多岁的前埃及总统穆巴拉克,躺在病床上,关在笼子里,上庭受审 @樊建川:穆巴拉克受审,前不久柬共党首受审,再往前萨达姆被审判处死,记忆最深的是罗马尼亚总统齐奥赛斯库未经审判直接枪决,他经常来中国,和我们的首脑一齐握手玩耍,那时我还很年轻,齐氏是我最先认识的欧洲领袖,觉得他很洋盘也很风度,阿尔巴尼亚的霍查没他帅。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种下仇恨自己收获。………………………………………………………@想做薛定谔的猫:【央视≪环球视线≫谈穆巴拉克】“把一个83的老人推上法庭,搞一种公审,这与法律无关,更是一种政治需要。这是一种羞辱。更让人担心的,是他的身体。”-----你担心他的身体,他却要了多少老百姓的命??

删除 |引用 谁说我中产,我跟谁急 发表于2011-8-5 0:37:06

【只要你每月收入超过625元,你就中产了】 @雾满拦江: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2011年城市蓝皮书,称:中国国情不同于发达国家,若按发达国家的贫困标准和反贫战略,中国的经济状况是无法支撑的。因此,中国城市的贫困线,定在人均年收入7500-8500元之间,只要你每月收入超过625元,你就中产了。中国只有5000万人还没中产,余者统统中产。恭喜你,你已被中产了。

删除 |引用 中国特色幽默 发表于2011-8-5 0:35:16

@作业本:得知红十会一月来分文未入的消息后,该组织绞尽脑汁要力挽大厦将倾,连开48小时加急会议,最后达成共识:由美美跟红十会强强联合,红十会重组为"美十会",美美担任代言人,并出任慈善大使,为该组织正名更为自身转型。于是,美美接受了郎咸平的访问,这是一个三方双赢大计....你懂的。…………………郭美美(@郭美美Baby )母女3日下午接受@郎咸平 专访:1郭美美说爱马仕包只有2个是真的,且自己18岁以前不爱慕虚荣;2郭母透露发家史,美美出生前靠炒股就有两套房子和几百万存款;3郭美美称王军是“干爸”而非翁涛所说的男朋友。…………………@李正曦Sissy:郭母称其在1990年就有几百万现金了,并称是通过炒股,在几个月的时间将几万块变成了几百万,其所列举的股票都是深圳上市的深发展、深万科、深金田等。深交所是1991年4月3日才正式开市,难道穿越了?装股神,喵了个眯滴。…………………@谭中军:在这场并不算精彩的专访中,郭美美妈妈郭登峰成为最大亮点。她“90年、炒股,几万块钱几个月炒成几百万”的言论成为质疑焦点。深交所是1991年4月3日才正式开市,1990年12月开市的上交所,当月总成交额也不过93万。如果当时就赚了百万,早就轰动了…………………在谈到爱马仕包时,好像要哭了,说那些包中,只有两个包是真的,一个是她妈妈在深圳罗湖买的,一个是别人送的…………………@网眼八分斋: 【郎咸平坐台】看到郎咸平采访郭美美母女的录像:1,经济学家扯上主持的蛋,变成经鸡专家;2,郭美美母女混迹江湖声色犬马出台无数,郎咸平却为其坐台;3,幕后交易放到台前,概不提红十字会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4,推广节目不择手段,抢了独家没了底线;5,郎咸平成了个避孕套式的托。…………………@21世纪网 :《郎咸平和盘“托”出:郭美美她妈是“股神”》:郎咸平对郭美美的采访,被网友们戏称为“郎咸平接受郭美美采访”……赵丹阳曾花费211万美元,只为和一个快80岁的老男人—巴菲特共进午餐。如果他当时知道郭女士的业绩,他肯定宁愿把这笔钱用来和郭登峰共进午餐。…………………【郭美美语录】我和干爸爸他们吃饭,席间听他们说搞了个公司。干爸爸他们平时很疼我,说公司成立了你也来公司上班吧。我开玩笑地说,好哇,但不做总经理级别的我就不去。干爸爸说那你就当总经理呗。当时我只知道叫中什么红什么,所以新浪认证时就写中国红十字会总经理。…………………爱玛仕的包包是妈妈买的。其实我的包包只有两个是真的,一个绿色的,一个橘色。绿色是干爸送的,橘色的是妈妈的,我有时候会拿来用。我不太会说话,我从小就是这样,要么就不闯祸,闯祸就闯大祸。…………………真的很对不起。我知道自己爱慕虚荣(在微博里炫耀),其实我以前不是这样子的,不这么奢侈。我是18岁来北京,在这之前我在家里是又省电又省水,家里多开一点灯我都要说妈妈你把灯关了,不要那么浪费电!我怕以后我的小孩、小孩的小孩没有了电。电是靠水来发动的,对吧?…………………【郭美美妈妈语录】我们家一直都有请保姆,从她小时候。不是说很有钱的那种,但一直有钱用的,90年她还没出生,我在深圳就有两套房子,有几百万的现金。那时候我就有钱,可以不用做事地把她养大。我90年开始炒股票,我是靠股票起家的。我只有几万块钱,几个月就赚了几百万。…………………【郎咸平高度评价郭美美】你对于红十字会这次捐献信息平台的推出,甚至对于我们中国未来慈善事业的改革或者民营化,确实是最大最大一个推手。…………………郭美美称王军是其“干爸”,中红博爱CEO翁涛对此予以否认,“我再次强调郭美美是王军的女朋友”。“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我看王军对他自己的儿子都没那么大方,要是干爸的关系的话,这也算是个奇迹吧” (南都)

删除 |引用 夜无光 发表于2011-8-5 0:26:56

此案和湖南城步吴艺珍案一样,都是打着反腐的大旗搞粗暴执法,武力形成一个所谓的证据链条,然后草草结案重判。吴案也是一分钱都找不到,硬是判了十几年,这年头,纪委、检察院的人真叫牛B,对待同胞同事同志用尽法西斯手段。

删除 |引用 中国特色的宣传 发表于2011-8-5 0:22:23

[2012年春晚上展现的最感人一幕]……………………今年春晚必将展现的最感人一幕: 小依依被特警支队长推着轮椅,在歌唱祖国的背景音乐中缓缓上场!!!!朱军跨步上前从特警方支队长接过轮椅,心情沉重,而又充满父爱地搂着坐在轮椅上的小依依,眼角有泪滑过。。。。。台下观众无不抹泪。……………………一队曾经组织救援的领导、官兵昂首阔步上台,并气宇轩昂地站成一排向观众敬礼,台下掌声响起。歌唱祖国的音乐荡荡气回肠的毕奏,又从幕后悠远地、泣泣地传来韩大校那首天亮了,伴着这婉约、深情的歌声,台下一片呜咽。……………………突然,一声霹雳之后,大屏幕显示四个苍劲有力的大字,多难兴邦。台下随后吼起“中国加油”,此起彼伏。。。。。依依见不了这一阵势,欲哭。朱军:依依别怕,有叔叔在。顺势蹲在轮椅旁边,一双点过眼药水的牛眼闪烁了3秒,说:告诉我,是想爸爸妈妈了?给大家说句话吧?然后拿着硬又黑的话筒对着依依。……………………依依:谢谢国家,党和政府就是我的再生父母。朱军已经泣不成声:多好的孩子啊!董卿内牛满面地走上台,声音哽咽但语气又无比坚定:这是伟大胜利,这是一个奇迹!……………………中国脊梁倪萍大妈走上台,声音凝重但又不失母爱:依依放心,我们都是你的妈!。整个春晚现场沸腾了,全国人民都被感动了。大年初一人们纷纷传诵:太感人了!……………………至于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 !

删除 |引用 药师 发表于2011-8-5 0:19:11

从上到下都烂了,关键还是侦查阶段就需要律师介入办案质量才会好些。

删除 |引用 人治与法治 发表于2011-8-5 0:08:23

【穆巴拉克已经受审了,卡扎菲还会远吗】  8月3日,埃及前总统穆巴拉克躺在病床上,在开罗一法庭首次出庭受审。控辩双方都要求埃及武装部队最高委员会主席坦塔维出庭作证。律师们希望坦塔维回答,是谁在今年2月下令对在埃及解放广场示威游行的群众开枪。今年年初反政府示威期间,坦塔维负责安全事宜。-----------------3日上午,穆巴拉克躺在一张带脚轮的护理病床上,由工作人员推入被告席。法官问穆巴拉克:“你已经听到所受指控,有什么话要说?”穆巴拉克右手拿话筒,挥了挥左手:“我否认所有指控。”法官先前承诺,审理过程将尽可能迅速、不拖延。-----------------------一名控方律师说,穆巴拉克在任时暴力镇压示威者等行为触犯了刑法。他希望法庭能给予穆巴拉克最严厉的惩罚。----------------------------【叙利亚总统颁布法令允许实行多党制。】法新社援引叙利亚国家通讯社消息,叙利亚总统阿萨德今天下达了一项授权在叙利亚实施多党制的法令。叙利亚国家通讯社7月24日曾报道称,政府采纳了一项有关多党制的法律草案,这将结束阿萨德所属的阿拉伯复兴社会党对权力的垄断。---------------------老榕:快讯:反抗军在马耳他外海的公海上截获一艘卡扎菲“政权”所有的、打算向的黎波里偷运燃油的油轮Cartagena号。这艘装载4万吨燃油的油轮,在联军的协助下被反抗军截获后已经驶向班加西。此外,据当地媒介报道,的黎波里今天迎来了一件大事:刚刚停电了。此前曾传出电厂燃油已经接近耗尽的消息。---------------微天下:【利比亚反对派称击退卡扎菲军队进攻】路透社报道,利比亚反对派3日称他们击退了卡扎菲军队对兹利坦周围地区的进攻,而卡扎菲方面则称他们赢得在一座城镇的战斗。如果反对派所称属实,那么这将为他们向首都进发铺平道路。目前,反对派正在几条战线作战,现在距内战开始已有5个月时间。

删除 |引用 访客 发表于2011-8-5 0:03:36

我把这些评论原样审发出来,我很希望官员们都能够来看看这里的网友留言.特别是检察院法院的同志.只要把这里的茅亚荪的名字换上任何一个你们的名字,网友也都立即会相信你是不冤枉的.我不知道这是谁的悲哀.这个国家的官员怎么会到了这种声誉.也深深知道反腐败辩护之难,冤案昭雪之难.我们的检察机关就是利用了这种心理,办出错案而能够心安理得.有的案件,就是借头一用,以博民心.只可惜,有时会把自己的头也借进去.纪\检\法的人,能不反思!

删除 |引用 朝鲜特色 发表于2011-8-5 0:03:21

章诒和:朝鲜日报8月3日报道,朝鲜正大力宣传金正恩。他“3岁学会开枪,9岁时射中移动目标。另,3岁开始学会开车;未满8岁驾车在大型货车大量通行的弯曲而倾斜的土沙道路疾驰120公里。没有不会的运动,尤其是篮球,胜过一般职业选手。6岁学会骑马,骑术比骑手还厉害。16岁写了论述金日成卓越领军能力的论文。”

删除 |引用 郭美美也为中国的发展做出了杰出贡献 发表于2011-8-5 0:01:26

【郭美美母女接受郎咸平采访】  视频:【郎咸平独家专访郭美美母女视频回顾】 8月3日,郭美美母女做客《解码财商》,接受郎咸平独家专访。郭美美称,自己的干爸“王军”并非网上流传的红十字会内部的王军,而只是一名商人。 听到郎咸平说“你可能推动红十字会改革”,郭美美一脸茫然*********************郭美美:我在和干爸爸他们吃饭时,听他们说起搞了个中红博爱公司。我干爸爸他们平时很疼我,说等公司成立了,你也来公司上班吧。我开玩笑的说,好哇,不过要不让我做总经理级别的,我就不去。干爸爸说那你就当总经理呗。********************郭美美的爱马仕,一个他妈的一个干爹的!”━━━@长江日报 的牛标题!******************环球企业家杂志:郭美美接受郎咸平专访播出后,中红博爱CEO翁涛回应:“我再次强调郭美美是王军的女朋友。“他认为,郭美美那么说可能是为了圆自己在微博的说法,同时也给王军一个台阶,可以让他面对家人留点余地。“我看王军对自己儿子都没那么大方,要是干爸的关系的话,这也算是个奇迹吧。” 干爸还是男友?贵圈真乱****************吴稼祥:[撒谎]郭MM之母郭登峰称,1990年美美还没出生时,她在深圳就已有两套房,几百万现金。她进一步解释称,她是靠股票起家的,在深交所只有5只股票的时候,她就已经入市了。据查,深圳证券交易所位于深圳罗湖区,地王大厦斜对面。成立于1夏商:郎咸平访谈郭登峰母女,郭称“90年炒股、几万块、几个月、几百万”成质疑焦点。上交所90年12月开市,当月成交额93万。深交所91年4月开市。若郭赚百万,世间就无杨百万而只有郭百万了。另,90年万元户也非常稀有,郭怎么成为了几个万元户?难道那时候已经有“白天干爹,晚上爹干。”990年12月1日,于1991年7月3日正式营业。微评:她是在哪儿炒的股?**************作家天佑:其实,郭登峰可能忘了一件事,九零年深圳的炒股狂潮,当时炒股是每天发200个号,领到号的200人就可以到场内报价配对成交,买卖价格写在黑板上。她说的一天涨几十块实际上指的这段时间。那时,的确有暴利,可是,郭登峰是怎么炒的?在家用电脑?还是来了深圳?郎咸平应该清楚,但是,他装着不清楚。************辣笔小球:【登峰造鸡】行她娘的腿!深圳老五股除深发展外,主要涨幅都在1990年4月到10月期间,如果5万元平均分配买入五只股票,累计收益为11倍,即使最低点买入,最高点卖出,收益仅为55万元,都是公开盘面信息,吹牛也不打草稿。又:我3周前就查过郭登峰的证券账户了,她的股票做得很烂。***************邱毅台湾:剛看完郎咸平對郭美美的採訪,我心中的萬般疑惑不僅沒有打消,反而加重不少。第一,身為經濟學者的郎為何避開他應該追問的經濟問題,像是幫郭美美在洗白;第二,郭美美的母親說她在1990年就通過炒股獲得巨額財富,但據我所知,當時的中國股市并沒有那麼發達,竟然可以讓普通人獲利暴富至此?

删除 |引用 我也相信法制 发表于2011-8-4 23:57:48

那么重要的岗位,我就不相信没有贪官!。陈律师还是做有罪辩护吧!说实话,我对你做几个案子看了,我对律师的形象真的有变化了。陈律师还是不要接这样的案子了,以免影响你在我心目中的形象了!

删除 |引用 “7·23”动车事故后续真实情况 发表于2011-8-4 23:48:36

【1】项炜伊父母告别仪式千人送行  8月4日,小伊伊的父母——温州动车事故遇难者项余岸、施李虹遗体告别仪式在温州市殡仪馆举行。上千温州市民前往殡仪馆送别项余岸、施李虹夫妇。----------伊伊病情好转问起父母 家人护士唯有避谈。8月4日上午,院方对小伊伊的病情做了发布,目前伊伊的病情非常稳定。但她的左下肢受损严重,医生不敢打包票能恢复到什么程度。小伊伊精神状态也很好,偶尔会问起为什么见不到父母,家人和护士只能想办法遮蔽过去------------王惠女士昨日下午匆匆鉴约,今日14时送别亡夫,告别仪式上的王惠母女~伤心死了----------康少见:我一直不想提这个细节,因为这会让良善的心对人性失望,但今天,我要提。我曾问过王惠,是不是对赔偿数额有异议,她说她不在乎钱,她只想找回她先生的手表。那块手表价值20多万元,是她先生留给女儿的嫁妆。那块手表是被人从她先生的手上捋走的,家人在遗体上能看见捋手表留下的划伤!------------------昨天有媒体人士得知善后人员居然用遗体冷冻做筹码要挟家属,愤而发微博说出真相。善后人员看到微博后,居然从昨晚“声讨”王惠到今天凌晨5点!十几个人涌进王惠所住的酒店房间,说她不该向媒体说这个消息,不让她睡觉!早先王惠不开门,但福建连江县一名副县长一直敲门。  -王惠说,她现在也不会硬挺着要找到丈夫被捋走的手表了。“我怕连我老公的遗体都保不住。”关于手表的问题,她在面见总理的时候提过,得到了总理“让有关部门解决”的承诺,也得到了盛的承诺。“承诺”仍在,可是,她现在“不要了”。她是不想要吗?!  -周六晚上,我曾数次专门叮嘱王惠女士,让她对媒体的离开做好心理准备,一定要在媒体离开的时候坚持自己发声,有困难给律师和媒体打电话,看来,她没办法做到。丈夫去了,女儿不在身边,政府施压,亲人就如何处理有分歧,她本已快崩溃。最终,善后人员用上了最卑劣的手段,将她击垮。我承认,你们赢了!-----------------朱平告别仪式安排在今早五点。早已结束。--------------三联生活周刊:有不愿透露姓名的救援人士告诉本刊记者,让他印象深刻的是,7月24日凌晨3点左右,铁道部领导赶到事故现场,登上高架桥查看,浩浩荡荡一队人马,并没有在两列火车碰撞的地方做片刻停留,而是径直朝前,去查看线路的损毁情况。(643《系统与人:“7·23”事故的救援与善后》)------------------是非不明:【国家安监总局:“7·23”动车事故绝非“天灾”】新闻发言人黄毅:现在可以肯定地讲,这不是一场自然灾害,而是一起特别重大的铁路交通运输事故,而且铁路方面也指出,事故当中所暴露出来的安全管理上的漏洞和问题。事故调查组将尽快地认定这起事故的性质、原因,给社会一个真诚的、负责任的交代。

删除 |引用 无锡草民 发表于2011-8-4 23:37:01

有西先生你好,请提前告知本案二审开庭时间,便利于旁听。无锡广电以前经常搞庭审直播现在应该不会了也不敢吧!支持你有西先生!

删除 |引用 民主与法治 发表于2011-8-4 23:28:46

7月14日,彭德怀给毛泽东写信,指出了“大跃进”的问题:“缺乏民主、个人崇拜,才是这一切弊病的根源。”7月17日,周小舟发言支持彭德怀。7月20日,张闻天发言支持彭德怀。最后彭德怀与黄克诚、张闻天、周小舟等人被打成“彭黄张周反党集团”;彭本人被诬陷为“里通外国”,国防部长由林彪接任

删除 |引用 警世钟 发表于2011-8-4 23:21:57

夏骏:人民网总裁兼总编辑廖玒分析官民舆论场的对峙和分歧越来越大原因:“底层社会上升通道堵塞、中产阶层的被剥夺感、富裕阶层的移民倾向、特殊利益集团的末世情结”,“民众的无力感和玉石俱焚的愤懑”。 据廖玒7月27日上午在中国传媒领袖大讲堂上的演讲。

删除 |引用 臆想能定罪?? 发表于2011-8-4 23:21:37

原帖由访客 / 发表于2011-8-4 22:52:03陈律师,你为这位官员辩护,真的想不到,在中国这块土地上,在这个位置上的官员能干净吗? 也许在这个案子判重了点,但她隐藏的问题就是判28年也不会冤! 她有罪,如果你赢了,无非是那些检察官法官玩不过你.他们没有办工作做扎实,让你有缝可钻而已. 希望你输. 现在我转变了看法,怀疑你们要建立法治社会的动机.北海与重庆的做法或许是对的.我不知道你讲话是不是用脑,估计一定是用脑的,但奇怪说的怎么不像人话呢?人家当官有罪没罪,总要拿证据证明吧,如你这么臆想就能定罪,那么我认为因为你是男人,我说你就是个色情狂,强奸犯也可以吧。

删除 |引用 听历史车轮前进的声音 发表于2011-8-4 23:20:03

不合理的东西不会长久的!文明早晚战胜落后!绝对的权力造就绝对的腐败,绝对的权力也终会被关进牢笼,这是人类进步的必然。现在的穆巴拉克躺在笼内受审就是最形象的诠释。附http://news.ifeng.com/world/special/aijisaoluan/

删除 |引用 真相是一种传说! 发表于2011-8-4 23:17:54

【政府一边要求地方政府公开,一边禁止媒体报导】 今年以来,红十字会“郭美美”事件、蓬莱油田溢油事故、中央部门公开“三公”经费、温州动车追尾事故、故宫瓷器损坏等一系列热点事件中,中国公众对政府的信息公开的质疑声和批评声可谓排山倒海。 特别是温州动车追尾事故发生后,7月31日,中央宣传部发出禁令,要求中国媒体全部停止有关动车追尾惨案的报导。中宣部要求包括互联网媒体在内的国内媒体只是刊发“正面报导和权威部门发布的动态消息。”中国和世界各地对中国政府的批评达到沸点。 8月3号,中国官方媒体《环球时报》在社评中为铁道部站台辩护,称“就像陈良宇否定不了上海,成克杰否定不了广西,刘志军同样不能否定整个铁路系统在中国社会进步中的位置。大铁路系统有中国最落后的影子,也有中国最先进的元素。”社评的最后这样写道:鼓吹彻底否定铁道部的人,请在你们所说的“铁道部”之前把该用的定语用足了。否则,广大铁路职工不同意你们,勤勤恳恳的大多数铁路系统的干部们不同意你们,中国社会也会嘲笑你们的极端,甚至怀疑你们的动机。 当然,中国还是有很多媒体前所未有地抵制政府局禁令,批评政府处理事故不当、试图掩盖真相并让人民封口的行为。 *真相何时才能不是一种传说?* 在中宣部下令封口的时候,中央政府公布了一份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意见书,实在是具有巨大的讽刺意味。温州动车事故发生后,中国一些媒体和民间呼吁要成立7•23事故调查组,并强调铁道部绝不能参加。但是,7月28日,国务院在温州宣布了调查组人员名单,一些中国高铁领域的权威人物比如王梦恕,以及一些其社会身份与铁路部门息息相关的专家,都赫然出现在调查组名单上,难怪大陆中文论坛--天涯社区上一个名为tielian777的中国网民发出这样一声叹息:真相是一种传说!

删除 |引用 腐败社会清官难以独善其身 发表于2011-8-4 23:17:14

在一个腐败成为常态的社会里,清官是首先被作为贪官被打到或者被边缘化。

删除 |引用 围观救中国 发表于2011-8-4 23:17:09

【叙利亚总统阿萨德签署法令, 允许该国实行多党制--------来源:凤凰网http://news.ifeng.com/world/special/zhongdongbianju/content-2/detail_2011_08/04/8178387_0.shtml】 2011年08月04日 15:41******** 字号:T|T3611人参与78条评论打印转发中新网8月4日电 据外电报道,叙利亚总统巴沙尔·阿萨德4日签发法令,允许叙利亚实行多党派政治制度。 据叙利亚通讯社的报道,4日,阿萨德就叙利亚党派制度签发了总统令,允许各派别建立政党并与自1963年来一直执政的阿拉伯复兴社会党(Baath party)有同样的运作功能。 上月24日,叙利亚政府通过了一项有关在该国实施多党制的草案,旨在“丰富政治生活、创造一个新的、有活力的、允许变革的政权”。 草案内容规定了“政党成立的条件以及监控它们活动的必要目标和准则”,“以及与这些政党的财政、权利以及义务等相关的规则”。 草案不允许以“宗教、部落、地区利益、专业组织”等为建立政党的基准;也不允许政党以种族、性别或人种歧视为建党基准。 报道称,有了阿萨德签署的总统令,这项草案可以立即生效,无须通过国会批准。 报道指出,实行多党制是今年3月以来至今,叙利亚反对派一直要求政府推行改革的内容之一。由于反对派频繁示威,并与维持秩序的警方、军方多次发生流血冲突,叙利亚近几个月来局势持续紧张。联合国安理会8月3日通过主席声明,呼吁各方停止暴力行为。

删除 |引用 没证据别乱下结论 发表于2011-8-4 23:14:20

原帖由访客 / 发表于2011-8-4 21:44:33陈律师,我是一贯坚定支持您的!但这个案子,我另有看法!以我的了解,一个普通的、老实的、廉洁的机关干部是不可能提拔为市国土局的副局长的!这可是一个非常有权力的肥缺啊!文中说“她平时非常注意影响,工作中从不吃拿卡要。对在办事中客户送的小额现金、购物卡、礼物等都予以拒收或退还、寄还”没有可信度。就从这句话,我认定这位副局长很假!当然我希望依法依归地审理腐败案件!没有证据请不要先入为主。你这叫无根据类推,还是少说。

删除 |引用 访客 发表于2011-8-4 23:11:24

检察院的案子办得确实不扎实,但我也认为,这案子要翻过来,恐难。

删除 |引用 小猫看天 发表于2011-8-4 23:11:18

是不是贪官不重要。关键证据要充分,审理要合法。

删除 |引用 草泥马骑手 发表于2011-8-4 22:52:03

我有幸代理过系列案件中的一个。就我而言,以及私下的讨论,肯定是贪官。数字不一定准确,但是10万以上就是10年。确实送钱是塑料袋现金送的

删除 |引用 访客 发表于2011-8-4 22:52:03

陈律师,你为这位官员辩护,真的想不到,在中国这块土地上,在这个位置上的官员能干净吗? 也许在这个案子判重了点,但她隐藏的问题就是判28年也不会冤! 她有罪,如果你赢了,无非是那些检察官法官玩不过你.他们没有办工作做扎实,让你有缝可钻而已. 希望你输. 现在我转变了看法,怀疑你们要建立法治社会的动机.北海与重庆的做法或许是对的.

删除 |引用 啊啊aaaaaaa 发表于2011-8-4 22:27:00

是啊,你不用看材料\听质证,就出结论并知道所有官都是贪的.象你这样的人现在太多了.大概你家族里没有一个人是官吧. 555555 7777777

删除 |引用 依天抽剑 发表于2011-8-4 22:25:49

从所示证据来看,茅应推定为无罪;因为不能排除中间人以茅的名义受贿或索赌的合理怀疑。有关法官的所谓解答可谓言伪而辩、强词夺理,我怀疑他大概是刚从民庭换岗到刑庭的吧!从某种意义上说,陈大律师应当感谢他们,感谢他们又为陈大律师的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的功劳薄上又浓墨重彩的画了一笔。当然,党和人民不会感谢他们,他们容易使党蒙羞,使人民蒙冤!我真不知道他们究竟想干什么,究竟想得到什么。

删除 |引用 访客 发表于2011-8-4 21:44:33

陈律师,我是一贯坚定支持您的!但这个案子,我另有看法!以我的了解,一个普通的、老实的、廉洁的机关干部是不可能提拔为市国土局的副局长的!这可是一个非常有权力的肥缺啊!文中说“她平时非常注意影响,工作中从不吃拿卡要。对在办事中客户送的小额现金、购物卡、礼物等都予以拒收或退还、寄还”没有可信度。就从这句话,我认定这位副局长很假!当然我希望依法依归地审理腐败案件!

删除 |引用 就是清廉 发表于2011-8-4 21:27:41

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无锡国土局副局长茅亚荪就是党的好干部嘛。现在而今眼目下,还有不贪的领导没?哪一个单位没有贪官腐败分子?如果有,人人都会喊癫子。

删除 |引用 dd 发表于2011-8-4 21:08:00

茅亚荪作为一个较高级别的干部,多次接受过廉政教育,其应该明白承认受贿数百万元的法律后果,而茅亚荪所称“一切为了女儿”,在得知承认受贿后可以回家的情况下才作出收受谢国栋、吴继昌贿赂供述的辩解意见显然不合情理。======有点意思!

删除 |引用 111CKAK 发表于2011-8-4 20:38:44

领导的一句话,说你贪了多少就是多少,检察院可以找证人作伪证.书证、物证法官可以视若不见,现在的公、检、法同三十多年前没什么区别。

删除 |引用 西瓜 发表于2011-8-4 19:54:34

大案要案就应该公开审理、现场直播。查明案由、寻求事实真相是审判的最终目标,无论贵贱,当事人人格都是平等的,都有权利获得公正、公开的审讯。让大众了解真相,辨清事理,是彰显正义和良知的最佳方式。支持三位律师,拭目以待,关注中。

删除 |引用 西瓜 发表于2011-8-4 19:41:05

这案子应该公开审理,现场直播。审判就是为了寻求真相,无论是贵贱,人格都应该是平等的。让大众了解真相,明白事理,是彰显正义和良知最佳方式。

删除 |引用 清风行者 发表于2011-8-4 19:39:38

我相信茅是冤枉的,我是知道点情况的,谢国栋胆子小,不可能送如此多的钱,我是与谢打交道很多年的,平时过节人情往来是有的,绝不会超三千

删除 |引用 荆轲斗士 发表于2011-8-4 19:14:40

冤假错案让多少人身陷囹圄、妻离子散、身败名裂?检察院打着惩治职位犯罪的旗号,利用人们对职位犯罪的天然憎恨心理,混淆黑白、指鹿为马,将错就错,坚定不移地把冤假错案办成“铁”案。有能力者、机遇好的,能沉冤得雪;无能者,最终戚戚然走入黄土。。。。多少冤屈,淹没在“依法治国”的滚滚洪流之中!在中国,实事求是依法办案,怎么就这么难啊?人生其实很公平,因为,每一个人都会死去,并且也只能死一次。这些构陷冤案的有司们,在你行将就木之时,你会忏悔吗?

删除 |引用 晒月亮想太阳 发表于2011-8-4 19:10:30

现今中国的官场清官很难生存,这种位置,你不趟浑水就得走人。希望能公正审理,还原真相。

删除 |引用 访客 发表于2011-8-4 19:08:49

还是那句话,没有公正、独立的司法,任何人包括官员都是不安全的!有时候我也曾想,让我们的这种司法把大量的高官乱判进去,待枉判的多了,整个权力者阶层痛定思痛,也许才能引起在位高官们的重视,从而彻底改革我们的司法!呵呵,这样代价未免也太大了!可不这样。。。。。又能怎么办呢?整个体制僵化,铁板一块,坚决不改!唉。。。

删除 |引用 张 发表于2011-8-4 18:54:46

刑讯逼供必然产生冤枉的铁案

删除 |引用 敬仰陈律的无锡网友 发表于2011-8-4 18:47:49

这样我有机会见到大律们了。

删除 |引用 zheyuan 发表于2011-8-4 18:37:10

陈律师:今天与西北某地已任公安局政委的大学老同学在电话中叙旧,我提及北海警方抓律师的事件,并半开玩笑地说,你们警察急需普法和依法办案。结果这位老同学对律师们一通大骂,出言不堪入目,我听得目瞠口呆。我的这位老同学在大学时极为质朴刻苦,但二十年为官生涯后竟然变得如此陈腐固执,令我震惊。我才知道官场历练可以把人变成如此这般。从这起插曲可以判断,北海事件中警方无法无天的思维和作派还会持续下去,几乎很难改变。同样,我对其他地方的公安、检察等司法机构也多持悲观态度,尽管你们的抗争是坚韧的、伟大的。在这个国度,一切追求正义事业的行动要比想象中的困难还要艰难千万倍。任重而道远,士不可不弘毅——这是真的。

删除 |引用 访客 发表于2011-8-4 18:20:30

一看就知道茅亚荪这家人是老实人家,不像贪官,你看“我们相信党和上级组织----”多么好呀,这个时候还相信党组织,中国的哪个renquan灾难不是dang一手炮制的呢。

删除 |引用 权利的斗争 发表于2011-8-4 18:07:18

评5分
无法治,无安全!

删除 |引用 sz 发表于2011-8-4 17:54:18

在这个国家,无官不贪。一个坏的制度能使好人变坏人。我不想信这个女的屁股是干净的

删除 |引用 过客 发表于2011-8-4 17:51:34

当时看了一审判决,就觉得只有有西能来洗冤了,有西还真来了。反腐和打黑一样,都要实事求是。不能为了维护公检法的高大全而用一个又一个违法动作来掩盖自己最初的好心办坏事,重庆、北海硬拗皆为其故,前车之鉴,无锡当局不可不察。

删除 |引用 青年律师 发表于2011-8-4 17:50:23

对“看来律师就是诉棍说”:律师要依证据和事实说话,为什么不看看证据再说呢!说律师就是诉棍的就是体制的牺牲品,没有比冤枉人更可怕的事了,不公正污染的是水的源头,很多为官的都贪,现在的中国整个基层全面失陷,但不是为官的就一定贪。学法律的要讲证据,案件要经的起历史的考验。你如果是律师,你敢说没碰到冤案!80%都是不冤的,15%是有情节没给认定的,5%有可能就是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是冤枉的。

删除 |引用 阿莱 发表于2011-8-4 17:50:21

信仰在完全的法律框架内,事实与理由说话。不枉不纵!

删除 |引用 陈有西学术网 发表于2011-8-4 16:06:01

是啊,你不用看材料\听质证,就出结论并知道所有官都是贪的.象你这样的人现在太多了.大概你家族里没有一个人是官吧.

原帖由一样 / 发表于2011-8-4 15:48:57说是清廉的,也太夸张了吧

删除 |引用 陈有西学术网 发表于2011-8-4 15:56:36

请这些老百姓到二审的法庭来亲自听一听再说吧.

原帖由看来律师就是讼棍 / 发表于2011-8-4 15:06:59无锡国土局副局长茅亚荪是贪官吗?————犯傻呢?这还用问吗?听听江苏人的议论和无锡老百姓的说法吧。

删除 |引用 一样 发表于2011-8-4 15:48:57

说是清廉的,也太夸张了吧

删除 |引用 访客 发表于2011-8-4 15:30:28

除了刑讯,除了办冤案,这些“办案人员”还会办什么?

删除 |引用 看来律师就是讼棍 发表于2011-8-4 15:06:59

无锡国土局副局长茅亚荪是贪官吗?————犯傻呢?这还用问吗?听听江苏人的议论和无锡老百姓的说法吧。

删除 |引用 评  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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