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快讯:辩护权争夺战尘埃落定:中院赔礼道歉

时间:2011-08-07 15:39:15    文章分类:热点关注

(2011-08-07 13:35:48) 转载 标签: 杂谈 分类: 晨光案例

北海快讯:辩护权争夺战尘埃落定:中院赔礼道歉

    昨天,晨光斋贴出《辩护权争夺战继续上演:中院要剥夺我的辩护权》一文,披露本人到北海中院递交裴金德辩护手续,受到中院刑庭有关领导非礼的消息。今天中午,接北海中院刑一庭副庭长张黔鄂电话,询问我们在哪,提出要到酒店接受我的辩护手续,并当即送达起诉书、出庭通知书等相关文书。并对日前三番五次拒收手续的表示歉意。

   中院态度的转变,是在意料之中的。因为辩护人亲属什么时间委托律师,辩护人何时递交辩护手续,完全是毫无争议的问题。至于要求辩护手续需要被告人签字问题,系无稽之谈。那是律师在第一次会见时首先征询被告人的程序。而不是法院接受委托审查的内容。

    为了表示对法院纠正错误态度的欢迎,我表示不要屈尊来宾馆道歉了,下午三点半我到法院和他们见面。

    午后届时,我准时来到法院。张黔鄂副庭长专门派书记员在法院大门口等候。接待室里,张庭长解释了昨天的误会。说道裴金德一案是由她主办。昨天她有事不在,其他合议庭成员不太了解情况,接待时产生了些误解,请求原谅。

    随即,刑一庭洪祖庭长也来到接待室,对昨天发生的不愉快的事情表示道歉,请求律师谅解。

    我昨天说了,自来北海,忍让是我的基本原则,只要不突破原则底线,一切都可以忍让。和为贵。得理也饶人。何况洪庭长的态度还算诚恳。于是一笑泯“恩仇”,握手言和。一切为了工作。

    之后,张庭长又就开庭的相关问题与我进行了详细交流。我就律师未能实现有效会见可能影响顺利庭审和律师有效辩护问题进一步和张庭长交涉。张庭长表示已向领导汇报,领导非常重视,正在研究解决。有望尽快作出决定,请律师们放心。

                                                

                                                         2011年8月6日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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