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8-10 09:29:32 文章分类:热点关注
那神秘的三角函数有可能从此和你一见如故,并有可能从此引领你开始探索人生和社会这个无穷无尽的大函数定律。
力学上的三角关系,代表了稳定和坚实。军事科学里面的三角关系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三三制,则说明了军事人力资源调配的科学规律。
后来,人们发现了社会学中的似乎也存在三角关系,智者把他进一步发扬光大,逐渐演变成为一种权力结构模式。那就是西方社会广泛应用的立法、司法和行政的三权分立政体模式。
中国传统司法体系里面的“三法司”体制,说明了真龙天子有时候也会认识到,中央阶层司法权力相互配合、牵制、监督是必要的。尽管这种三角关系绝大多数时间是不等边的、不对称的,不靠谱的。
中国传统司法体系里面的中央级的“三堂会审”制度,则是司法官员利用三法司权利的相互制衡机制审理具体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方式。
不要小看来了我们的前辈的智商和能力以及必不可少的献身精神。事实上,中国的绝大多数这类案件,都是这样审结的。而那时侯似乎来京上访的人似乎要比现在少得多。
而现代民主国家的司法体制架构,不约而同的都采取了控、辩、审相互作用的工作机理,这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审批体系的“铁三角”。
中国司法体制架构参与者是公安、检察为控方;律师和被告人为辩方;法官为审判方。这样一个权利配置一开始就先天不足。“铁三角”关于“铁”的结论似乎为时过早,那其实是律师们闭着眼睛搞权利自慰。
就世界范围来看,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的“铁三角”,十分近似小学生手里拿着的那个等腰三角板,那个三角板上的各边差不多是等长的。而中国的司法体制的三角关系,则十分近似另一块直角三角板。我们看到那一个最长的的边,代表着侦查和控告;那个次长的边,代表着法庭和审判;那个最短的边则代表着律师和被告人。而那个被告人则是不确定的,他像幽灵一样在人群之中梭巡,今天你和他擦肩而过,明天你也许会和他撞个正着。
西方以基督教精神为基点的文化心理,主张忍让、体恤、宽恕。他们认为:同是上帝怀抱里的兄弟和姊妹,那个犯了罪的家庭成员,不过是受了魔鬼撒旦的勾引,做了错事。因此,处罚应该适当。因此,“等边”本身就隐含了一种轻刑精神。
而中国人缺乏这种精神,我们讲的是以血还血,以牙还牙。我们讲的是恩仇必报;我们讲的是君子报仇,十年不迟。于是,我们的文学作品、电影电视里面的家族复仇的故事很有看头。中国法制理念中的惩罚报复因素,一辈子都会占上风。轻刑的追求和死刑的废除,尽管十分美好,将是十分遥远。君不见,一个药家鑫,不过是杀了一个人,便是举国皆曰可杀!而奥斯陆那个混小子,差不多让一百人命丧黄泉,只不过判了二十年。
辩方那个“边”,小一点没关系,但不能没有。若是没有那个小“边”,两条长边就会慢慢的合在一起。中国的古时候就是这样,控、辩、审三种功能集于一身,“青天大老爷”尽管十分“英明”,黄土之下不知埋了多少冤魂!
问题是,当你也可能被埋的时候,你可能认为那是一个十分混蛋的制度;当你有可能埋别人的时候,你可能对那个“混蛋”求之不得。这就是规律。也许,当大家都被埋过一遍之后,才明白:要想永远不被那个“混蛋”所埋,趁早把那个“混蛋”埋了。
司法领域愈演愈烈的“北海水产码头抛尸案”’以及由其派生出来的”四律师妨碍作证案”、和刚刚立案的“酒店未尽义务保证住店客人人身安全案”、“看守所违法限制律师会见案”。以及将来也可能产生的什么什么案,看起来好像律师较真,实质上是中国“铁三角”上的那个短边的自我救赎。表面上是几个律师在那里叫冤叫屈,背地里是二十万同行在后面共同心跳。莫以为是一小撮被称为精英的家伙在那里自我表演,实际上上那是为了十三亿公民的讨取“买路钱”。
北海警方的那些兄弟,为了会见,我们苦等在阳光之下汗流浃背,你们坐在空调费房里面吹冷气。我们眼含泪水提着裤带接受搜身(你们说是安检),你们拿着苍蝇拍在那里扫除我们的尊严。尽管如此,我们已经感觉到了你们的为难,我们感觉到了你们的手在发抖,我们看到了你们面容的尴尬和难堪,所以,我不责怪你们。我们只是埋怨你们的上级,怨恨你们的上级的上级,痛恨你们上级的上级的上级。因为就是那些高高在上的、掌握在权利的人,是如何的蔑视法律,肆无忌惮的侵吞着、剥夺着我们可怜的权利。
律师从来没有自己单独的权利,他的一切权利都来源于委托人。他的权利的多寡和一个国家的民主权利有关,和这个国家的民主进程成正比。
你们知道著名的“一厘主权”故事吗?说的是东西德分制时代,一个年轻的小伙子,他性情开朗,耽于幻想,一心一意的想去看看西德那边的自由世界。他太想去了,他天真的认为自己真能翻过那道高高的“柏林墙”!结果可想而知,他被枪手射杀!柏林墙倒后,在审判那个取他性命的枪手的时候,枪手以执行命令进行自我辩护。但是法官认为:“尽管你在执行命令,但是你有能力把枪管抬高或者降低一厘米,若是抬高或者降低一厘米,那个年轻人就不会死去。那一厘米代表着你是否具有人道、良知。”因此,法官判决他有罪。
这就是著名的“一厘米主权”判例。
接下去,接下去我不想说什么了。
因为,我感觉;好像要停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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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赵三平2011-08-09 21:37:25 [举报]
在力量绝对悬殊的情况下,发起这样一场法律的生死决战——一旦失守,黄河决堤,不可收拾!来自赵三平的评论
药师2011-08-09 21:55:43 [举报]
尽量公布经过真相,国人作出真心评判,一切行为遵守法律,邪恶势力终将失败,努力建设法治社会。吴义春律师2011-08-09 22:47:15 [举报]
蒋虎军律师2011-08-10 01:51:35 [举报]
一厘米主权的故事有多少警察知道?来自蒋虎军律师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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