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之野产异蛇 北海之地出酷吏?(

时间:2011-08-14 11:15:26    文章分类:热点关注

2011-08-14 07:42:54) 转载原文 标签: 转载 原文地址:永州之野产异蛇 北海之地出酷吏?作者:王甫律师

 

永州之野产异蛇北海之地出酷吏?

    在我关于北海的系列文章发出后,有人评论:北海警察也是党的队伍,难道是日本鬼子?也有人对我破口大骂。我无意把这些人当做“五毛”,亦没有删除评论的习惯。当批评不自由时,权且把骂人视为勇气。

但凡有法律常识的人,都明白一个道理:在任何国家,错案都不可避免。正因如此,各国才制定了一系列司法监督的法律规定,也才有法律的不断修订和修改。再者,怀疑是人类与生俱来的优良秉性,它促使人类因为持续的不安而源源不断地创造着文明,同理,法律人对每一起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怀疑,也推动着法治的不断进步。但错案产生的原因又有不同,大致分以下几种:第一种错案缘于证据学及科学技术发展的局限性难以避免,比如两个没有血缘关系的人DNA鉴定重合率为六十亿分之一,但这六十亿分之一的可能性一旦出现,错案率却是百分之百;第二种错案缘于法律规定、证据规则的局限性,比如侦查期间搜集到嫌疑人有罪的证据,判决生效后却发现嫌疑人无罪的证据;第三种错案缘于司法机关主观认识的局限性,比如法律规定未变,某种情况下认为嫌疑人有罪,随着时空转换,相同的情况下又不认为嫌疑人有罪;这三种情况可以理解,也可以谅解。

但唯有一种情况下产生的错案不可原谅,那就是北海警方一连串恶意构陷的冤案:无论是《南方周末》报道的《大胆假设武力求证》,还是《时代周报》报道的《北海‘渔霸’冤案始末》,北海警方的枉法构陷者自始至终都应该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但其无德无良,无法无天,用尽“铁腕“办“铁案”的所作所为令人发指,骇人听闻。

回过头来再讨论北海警方中的枉法构陷者和日本鬼子这个几乎不相关的问题。

我以为,北海警方中的枉法构陷者与日本鬼子相比,不是谁好谁坏的问题,而是谁更恶的问题。当年,日本侵略者用枪炮打开我中华大门,掠我土地、杀我同胞、欺辱妇女……无恶不作;可他们毕竟是打着军国主义旗帜国家的倭寇在我们的土地上横行,他们入侵中国的行为完全基于自己的国家意志,即使这个国家的灵魂一度是邪恶的……而且他们战败了,并受到应有的惩罚;而北海的枉法构陷者为了给自己无辜的同胞归罪,想尽办法,用遍酷刑,恶行累累,罄竹难书……更为恶劣的是,他们竟然始终假借正义的名义试图欺瞒世人,当律师团和媒体持续揭露和批评时,竟然恬不知耻地声称:我们是党的人,听党的。那让我们看看北海警方的枉法构陷者是怎么听党的话的?无论是《中国共产党党章》,还是党领导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所有法律,没有一条让他们如此胡作非为、制造冤狱;没有一条让他们无视民众的福祉,一次又一次陷害无辜;没有一条让他们无视法治,构陷和侮辱中国律师?这哪儿是听党的话?分明是一伙利用党票为非作歹,坑害百姓,为一己之私无法无天,不惜给党的光辉形象抹黑的奸佞之徒;分明是一群藐视法治,相互勾结,残暴成性,因罪行未及时清算已膨胀得找不着北的地方恶吏。北海的枉法构陷者此刻将党抬出来,无非是想说这是内部矛盾,不必如此批评和追究他们,但可怕的是,既然是内部矛盾,为什么任凭他们多年来一次次坑害百姓,受害百姓却对他们无计可施?北海的枉法构陷者是党的人,难道被枉法构陷的老百姓是爪哇国的人?

当有人在博客里反问我“难道北海警察是日本鬼子”时,我想让这位留言者回答一个问题:假如以色列人屠害犹太人,比起当年法西斯屠害犹太人,谁更恶?

从北海警方接连制造的一系列冤案中,我们可以看出以下逻辑:你说有法律,他说他有枪;你说有愤怒,他说有法律;你说拿枪也得讲法律,他干脆电击你的生殖器……结果,勇气在屠夫前灭失,希望在恶行中死去,你徒留空荡荡的躯壳,行走在似是而非的人间,只因你下身一路滴血,才知道你曾经来过……

这是多么恐怖的权力布景?这是何等无耻的江湖规则?
博主相关博文链接:
致广西北海警方的公开信
律师是中国律师,北海是中国北海 ——再评北海四律师案
我内心和你一样充满恐惧 ——给杨忠汉、罗思方、梁武成三位律师说的话
从北海案看警察权力异化 ——四评北海律师案
北海警察,我不止一次感到羞耻 ——五评北海律师案
北海无道,当有王者归来 ——六评北海律师案
北海警察,我始终深沉地爱着你们
北海律师案风向未变 律师团需要休整
有一列动车是“北海号”——北海案与我们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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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2011-08-14 08:15:46 [举报]


       以下言论:“分明是一伙利用党票为非作歹,坑害百姓,为一己之私无法无天,不惜给党的光辉形象抹黑的奸佞之徒;分明是一群藐视法治,相互勾结,残暴成性,因罪行未及时清算已膨胀得找不着北的地方恶吏。”
        太过分了!你凭什么给人家下这样的结论?案件审理出结论了吗?你进行了全面调查了吗?就你这些言论,人家起诉你的话,你也得吃官司。一个人在法律上不犯错误,在政治上一样会犯错误。如果你认为北海的党政和司法系统都是这个样子的话,你可以把你的这些言论转给中央啊。
        顺便说一句,以色列人大多数是犹太人,别搞错了概念。

天空2011-08-14 08:18:41 [举报]

中国特色的悲哀。

楚天一笔2011-08-14 08:21:48 [举报]

哈哈~楚天一笔来顶你这鳖老乡!

登封惊天冤案2011-08-14 08:33:47 [举报]

因申请国家赔偿我父王涛被构陷入狱

bobo2011-08-14 08:34:34 [举报]

IT哥云计算2011-08-14 08:35:37 [举报]


政治制度、司法制度不改革,以世界民主浩浩汤汤之势,以国内矛盾尖锐之形推断,某党会在不久的将来被忍无可忍的中国人民赶下台,某党会被肢解,显示在历史的长河中。

IT哥云计算2011-08-14 08:36:34 [举报]

政治制度、司法制度不改革,以世界民主浩浩汤汤之势,以国内矛盾尖锐之形推断,某党会在不久的将来被忍无可忍的中国人民赶下台,某党会被肢解,消亡在历史的长河中。

赵险峰2011-08-14 08:44:00 [举报]

那人那夜2011-08-14 08:53:22 [举报]

更加可怕的是国人的冷漠

湖南曾向前律师2011-08-14 08:54:16 [举报]


致一楼的无为先生:
你的如下说法: 太过分了!你凭什么给人家下这样的结论?案件审理出结论了吗?你进行了全面调查了吗?就你这些言论,人家起诉你的话,你也得吃官司。一个人在法律上不犯错误,在政治上一样会犯错误。如果你认为北海的党政和司法系统都是这个样子的话,你可以把你的这些言论转给中央啊。
        顺便说一句,以色列人大多数是犹太人,别搞错了概念。
请你自己仔细看看全文,不只是现在在讨论的“四律师案件”,
南方周末》报道的《大胆假设武力求证》,还是《时代周报》报道的《北海‘渔霸’冤案始末》,是已经有结论的了!两案的涉案人员均以无罪释放了,但是北海的办案人员有谁出来认错了吗?有谁为错案承担责任了吗?没有!不仅没有被追问责任,他们还厚颜无耻的一个个的高升了,还在不要脸的说“我们是在依法办案,我们没有任何违反法律的行为”,你所强调的仅仅是“四律师案”及关联案还没有判决而已,但是你还认为这些案件有等到那所谓判决结果出来再思考的必要吗?这个案件的真正判决已经在广大人民群众心中了!
另外要特别请你认真仔细的看文章的是,在该文中,作者是用希特勒杀犹太人代表日本鬼子杀咱中国人,用假设以色列杀犹太人意指北海警方欺压老百姓!概念错在哪里?没看完全文,没看懂文意,就妄加评论,乱表愤怒,只能说明你一开始就把心放歪了!

华夏人谢东凌2011-08-14 09:10:18 [举报]

一楼的无为先生真够无为的,因为他说的话经不起推敲,感觉和正义不沾边,实为一党棍而已。

zxnmc2011-08-14 09:22:32 [举报]


一楼的无为,你说的以色列人大多数是犹太人,别搞错了概念。这正是作者要说的,同样是中国人北海警察却像日本鬼子对中国老百姓一样,他们还说是党的人,党是这样要求的吗?

唐建东2011-08-14 09:29:42 [举报]

拜读了。《“父母给儿子买房儿媳没份”的说法是误读》,敬请回访

yyhxxx392011-08-14 09:34:30 [举报]


无为先生应该知道,现在作为枪手也很讲究说话方式的,否则会适得其反,会给委托人添乱的,看来专业说客现在也不好找啊

人在迷途2011-08-14 09:42:15 [举报]

笑看无为,哈哈哈哈

风雨同舟2011-08-14 09:51:29 [举报]

增向前律师:你给“无为”说话,无疑是对牛弹琴。

邓忠2011-08-14 09:54:57 [举报]


无为先生是北湖公安的吧???

ysf85802011-08-14 09:55:59 [举报]


点击无为的生殖器,看他咋说?

ysf85802011-08-14 09:58:07 [举报]

电击无为的生殖器,他就会说人话了。

lawyer2011-08-14 10:01:28 [举报]


评无为:
           常年听听到犬的狂吠,遇见如此赖皮、无知、无耻的赖皮全还真不多,再懒也气得我必须要说。
        你在发表评论前先用用你的脑子,科学证明狗的智商达到7岁孩子的水平,可是你看看你说的话,还不如七岁孩子。什么犹太人是以色列人。这样的智力游戏“范伟”三岁就开始玩了。作者的原话是:假如以色列人屠害犹太人,比起当年法西斯屠害犹太人,谁更恶?他的问题不是问你,而是告诉你杀害自己同胞的人最可恶。你看看你那点出息。还活在世上真难为你了。

cqwyc8282011-08-14 10:19:40 [举报]

北海之地出酷吏

mynameispsy2011-08-14 10:22:17 [举报]

我看“无为”也是五毛党的吧,水平其为有限,我想用北海的“电击”方法才能醒悟过来,才敢说“实话”!!!哈、哈、哈

lawyercuixp2011-08-14 10:28:05 [举报]


“但唯有一种情况下产生的错案不可原谅,那就是北海警方一连串恶意构陷的冤案”!!!

zhumadian1082011-08-14 10:31:02 [举报]

迅哥儿,您当年“狂人”的“呐喊”,而今看,也只是唤醒了铁屋小小一部分人。您泉下有灵,继续为这可怜的民族呐喊吧,佑护现世那些呐喊着——他们,是尚未软断的脊梁和醒着的族类!!! 

linxian6862011-08-14 10:40:02 [举报]

“无为”你这分明是想“有为”吗,问题是你为的清楚吗?!笑话!这么大的连基本常识都不懂,还自封“作家”。我看你真该回家坐。

阿晓2011-08-14 11:04:43 [举报]

说得好!我们决不可原谅北海警方一连串恶意构陷的冤案!
执业机构:河南先邦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河南 南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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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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