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8-20 18:11:21 文章分类:热点关注
节目的4分40秒开始,谈论北海律师伪证案。
[冀字九十九号按语]首先感谢阳光不锈提供的美文,只是对于文中提到的“北海伪证案,是继李庄案后由律师界主导的又一起声势浩大的全国性公共事件”有感,不吐不快。
一、律师想不想主导?我个人以为,不想。多数律师高调做事低调做人,不想处于风口浪尖,不想进入政府、政法委、公安的视线,更不想上“黑名单”。躲避犹恐不及,哪敢主动站到显眼的位置;
二、律师拿什么来主导?手中没有公权力、没有地位、没有声望、没有势力,总之,没有主导的“资本”;
三、律师主导谁?假如说非要在“律师”与“主导”之间寻找关联,那也是“律师”被他人“主导”,律师只可能成为主导的客体,成不了主导的主体。又有谁肯被律师主导?
四、律师想干什么?律师想干的唯一并且全部,就是接受委托,通过提供法律服务,使客户的合法权益最大化;
五、至于事实上北海伤害案及其关联案成为了全国性公共事件,那只能说明,北海公权力机关做的那些事儿,挑动了国民的神经,针刺了国民的身心,值得全国关注。每个人都可以这样想:此案中,权利受到侵害的,事实上虽然不是我,但有可能是我;虽然今天不是我,明天可能是我;虽然北海没有侵害我,但四川、重庆、云南、贵州、山东、辽宁。。。。。可能侵害我。关注他人,就是关注自己;关注今天,就是关注未来。
有感于吉林卫视对“北海伪证”案的述评
作者:阳光不锈
http://lawyerli.fyfz.cn/art/1041191.htm
2011年8月16日晚22:10,吉林卫视,知名媒体人梁宏达主持的《天天五味评》节目,介绍并点评了“北海伪证”案。虽然限于专业背景知识的欠缺及对整个案情了解的不够深入细致,完整全面。节目内容在质量上存有一定的瑕疵。象住持人口中提到的李金星律师,伍雷律师,其实伍雷是李金星的笔名。也把陈光武律师的名字读成陈之武,把人家的山东律界大腕身份说成是北京律师。字幕上把律师“执”业权利打成“职”业权利等。但瑕不掩瑜,还是为作为一省最大主流媒体的吉林卫视能给这样的公共事件以关注而击节叫好。尤其欣赏老梁的结束语,我们将继续关注北海伪证案,也将借此解读,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建立是不是就是法治社会的建立?
北海伪证案,是继李庄案后由律师界主导的又一起声势浩大的全国性公共事件。有了李庄第一季、第二季的积累,此番律界诸精英的表现更加成熟理性,温和谦逊、有理有节的与强权和邪恶势力做着抗争。欣慰的看到,相比于李庄案时律协组织及一些律界大牌的沉默无言,这次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终于站出来说话了,不管言论成色几何但毕竟是有胜于无。尊敬的全国人大代表迟夙生律师也已将亲赴北海实地调查后形成的调研报告,提交给了全国人大法工委,并表达了这样的心声:“不想看见制度崩溃,因为北海之战是律师界背水一战,不同于李庄案,一旦战败,律师刑事辩护全线崩溃,将再也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刑事辩护”。期待着中国律师界藉此能够在国家的民主、法治化建设进程中扮演着越来越强劲的助推器角色。
对于北海伪证案,我们并不很在意它最终的谁输谁赢,被告人的有罪无罪。我们关注它的目的,就是希望通过这个案件,能够使这个国家所有的司法活动都能被严格限制在法律规定的空间范围内操作,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耀在司法实务操作中的每一个角落。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也只有始终保持阳光的普照,法律之树才不会结出邪恶之果。而让全体公民免遭毒树之果的伤害,于国于民皆善莫大焉。
吉林卫视很给力, 专栏解读北海律师伪证案
罗放律师
(2011-08-16 23:21:26) 转载 分类: 律师论坛今晚偶看电视,吉林卫视中正播放“天天五味评”,说的就是北海律师伪证案。主持人抽茧剥丝的将北海警方、检方、法院在律师伪证案中诸多违法之处、违规之处予以了充分展示并给予了严厉的鞭笞,给中国律师以莫大的支持。这是北海律师伪证案以来,电视媒体中第一次看到如此详实和公证的报道。如果这样有良心的媒体越多,北海那些藏在阴暗角落里算计着律师、破坏国家法治的家伙就会有越来越难受,最后终将受到应有的报应。
近些时段以来北海律师伪证案、广西传销案的报道,已经让广西成了负面的典型,如果自治党委和政府没有断腕新生的勇气,那么广西将成为中国最愚昧和落后的地方,广西人民苦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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