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律师妨碍作证案始末

时间:2011-08-20 18:14:58    文章分类:热点关注

(2011-08-19 08:06:45) 转载 标签: 杂谈杨金柱陈光武陈有西贺卫方刘桂明 律师制度刑事辩护刑讯逼供 分类: 休闲山庄        北海律师妨碍作证案始末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作者:特约撰稿 文 道    

  北海四律师妨碍作证案持续升温,已经演化为一场震动中国法律界的公共事件。中国刑事司法的困顿和刑辩律师的职业风险,在事件中集中呈现。

  8月6日晚10时许,律师周泽突然接到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电话通知,说有重要文书需要送达。作为北海律师伪证案的前案——“裴金德等故意伤害案”的辩护律师,周泽已和全国各地的10余名律师一道,抵达北海,准备迎接8月8日上午的庭审。

  当晚,两名法官来到律师团下榻的酒店,向包括周泽在内的北海律师团成员送达了“延期审理决定书”。法院决定,延期审理原定于8月8日至12日开庭的裴金德等故意伤害案——至此,该案已两度延期审理。由该案引发的北海四律师伪证案,以全国各地律师组团前往北海维权为契机,终于演化成了一场震动中国法律界的公共事件。

  记者采访调查显示,四律师所代理的是一起普通的故意伤害案件。律师调查取证,三名证人出庭作证,被告人当庭翻供,使案件审理“陷入僵局”,北海检方建议警方抓捕涉嫌犯罪的证人。三名证人被抓后,四律师随即以涉嫌辩护人妨碍作证罪,分别被刑拘和监视居住。

  目前,四律师中已有三人被释放,但律师杨在新仍然在押,且已被检方正式批捕。为声援杨在新,全国各地律师组成律师团,分赴北海,办案期间,多次遭遇阻扰,中国刑事司法的困顿和刑辩律师的职业风险,由此得以集中呈现。

“妨害作证案”之源

  北海四律师涉嫌妨碍作证案的缘起,是一起年轻人酒后冲突引发的故意伤害罪案件。事件发生于2009年11月13日晚,两拨年轻人在暗夜中发生冲突。事后,北海警方曾抓捕7名犯罪嫌疑人,最终有四人——裴金德、裴贵、杨炳棋、黄子富遭到刑事指控。北海警方称,该故意伤害罪短短两周内即告侦破。当年北海市发生的51起命案,亦全部成功破案。

  涉案四律师即为此四被告人的代理人。四律师中,除罗思方家住北海市,另外三名律师杨在新、杨忠汉、梁武诚,均长期居住于北海市下辖的合浦县,但四人所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均在南宁市。其中罗思方、杨在新两位律师均有近20年的从业经验。

  据律师罗思方之妻介绍,罗为1969年生人,法律科班出身,自1993年开始执业,现为广西中龙律师事务所主任,在北海当地小有名气。他的妻子说:“以我对他的了解,他是不可能做假证的。”熟悉罗的法律界人士也表示,罗是全律所里“最小心的律师”,他常告诫年轻律师办刑事案子有风险,不要随便提交证据。“所以这次他出事,我们都很奇怪”。

  杨在新,北海合浦县人,有“维权律师”之称,在地方官员眼中却是个“刺头律师”。他当过中学教师,10多年前通过自学获得律师执业资格。其代理的案件,多涉及土地纠纷、拆迁安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易与公权力发生冲突的敏感领域。

  2003年,杨在新被警方处劳教半年。在广东佛山,杨被抓过两次。

  杨在新的妻子黄仲琰称,杨做律师,一年仅有四五万元的收入。“2003年之前,他还能找到案子,被抓一次之后,没人敢找他了。”杨在新的朋友介绍,2003年之后,杨在新接了大量关于农村征地拆迁纠纷的案子,但刑案办得极少,且由于担心被抓住“小辫子”,杨在新办案一直极为谨慎。

  该故意伤害案第二被告人裴贵的家属回忆,在裴贵被捕十多天后,家人经北海市友人介绍,找到广西青湖祥大律师事务所律师梁武诚,交付了8000元律师费后,直到该案审查起诉,律师未再收取其他费用。

  2010年7月左右,即该案即将开庭前两个月,第一被告人裴金德的哥哥裴志德赴北海市找到罗思方律师,请其为弟弟做辩护并交付律师费8000元。此后,第四被告人黄子富的父亲经北海市合浦县看守所管教介绍,找到广西通诚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忠汉。

  杨忠汉接受委托后,又为该案另一被告人杨炳棋的家属介绍了自己的叔叔——广西百举鸣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在新,二杨均收取律师费6000元。至此,4名律师全部介入该故意伤害案件。

律师取证,被告人翻供

  4名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得到了当事人家属的认可。家属们事后回忆,听完律师们参与辩护的庭审后,他们“看到了希望”。被告人杨炳棋的父亲杨润芳称,开庭前的两个月,他找到律师杨在新,杨看完材料后认为这是一起“冤案”。

  2010年9月6日,杨在新正式接受家属委托,并赴合浦县看守所会见当事人杨炳棋,做了长达5页的会见笔录。会见中,杨炳棋表示,自己在案发当晚,不仅没有殴打被害人,而且还曾经帮助被害人黄焕海的同伴去寻找黄。会见结束时,杨炳棋提到自己被刑讯逼供。其间,杨在新曾致电律所同事问:自己的当事人遭遇了刑讯逼供,要不要举报?同事以风险太大为由劝止了杨。

  2010年9月,律师杨在新和杨忠汉来到四被告人老家所在的钦州市钦南区犀牛脚镇炮台村调查取证。两律师依次询问了3名女证人,包括杨炳棋的姐姐杨炳燕、杨的友人潘凤和以及被告人裴金德的女友宋啓玲。询问过程中,对三证人证言录制了长达44分钟的视频。之后的9月19日,杨在新和杨忠汉在合浦县再次会见该案的3位女证人,并制作了询问笔录。

  广西法律界人士事后分析,正是杨在新等人的调查取证,为日后四人深陷“妨碍作证”漩涡埋下伏笔。2010年8月9日,四被告人裴金德、裴贵、杨炳棋和黄子富被诉至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庭前夕,杨在新向北海中院申请3名证人出庭,理由是:案发当晚的冲突之后,并未发生被告人将黄焕海挟持至北海市水产码头并殴打致死的事实,3位证人均是当晚的目击者,其中第一被告人裴金德几乎一直与女友宋啓玲在一起。

  2010年9月26日上午,该案一审开庭。合议庭由北海市中院的法官组成,由于被告人被羁押于合浦县看守所,开庭地点选在合浦县法院内。当天,旁听席挤满了被告人和被害人双方亲友。

  据旁听庭审的被告人家属描述,三证人在当天获准出庭并接受了法庭的询问。三证人均认为,裴金德、杨炳棋等人在案发当晚并未殴打他人,且此后均在旅社睡觉,并无后续作案时间。

  被告人裴金德、裴贵、杨炳棋在法庭上集体翻供,否认曾有殴打他人致死并抛尸这一关键情节。第四被告人黄子富自始从未承认有杀人抛尸情节,在法庭上亦坚称无罪。当天,裴贵在庭上强调:“我没有杀人,这全是逼供的。”

  辩护律师方为4名被告人进行了无罪辩护,提出该案众多疑点,包括:警方笔录中称,当晚被告人等5人挟持被害人乘出租车去码头,但是出租车根本坐不下6个人,警方亦未对出租车司机进行调查。此外,3名证人均能证明被告人没有参与殴打被害人,也无去码头的作案时间。

  律师杨在新在辩护词中称:“本案公安机关在侦查时没有全面客观公正地收集本案被告人有罪和无罪的材料,是导致本案成为冤案的原因。”最后陈述阶段,四被告人均异口同声:“希望法庭能查明真凶,还我清白。”当年11月底,该案曾再次开庭。但截至目前,仍未判决。

证人和律师被抓

  北海官方事后证实:由于在2010年9月26日的庭审中,裴金德等被告人当庭翻供,致使案件审理陷入僵局。北海市检方认为3名证人的证言“明显与查明的事实不符,有作伪证嫌疑”,遂提出要延期审理案件,并对案件进行补充侦查。

  2011年1月28日,北海市检察院书面建议北海市公安局尽快将涉嫌故意伤害罪的另一同案犯裴日红抓捕归案,同时传唤涉嫌包庇罪的3名女证人宋啓玲、杨炳燕和潘凤和。北海市公安局分别于2011年2月2日和3月7日,将宋啓玲和潘凤和传唤到案,“在掌握两人作伪证的证据后,对两人实施刑事拘留。”5月19日,北海市公安局又将犯罪嫌疑人裴日红抓捕归案。

  3月10日,证人宋啓玲正式被北海市海城区检察院批捕。5月,宋啓玲家属曾委托律师前去会见,宋表示,自己在庭审中所陈述的都是事实,也没有包庇的行为。6月初的一天深夜,证人杨炳燕也在家中被带走,警方称其涉嫌包庇罪,后将其羁押于北海市看守所。

  3名证人被抓,引发4位代理律师的恐惧。据接近杨在新的人士介绍,宋啓玲为该案关键证人,其被捕后,从北海市看守所内传出风声,称下一步即是抓律师。杨在新遂在2011年3月将该案的案卷材料备份给律所同事,并签下空白的授权委托书,同时还将材料寄给远在湖南的律师杨金柱。

  6月14日上午,律师杨在新在家中被警方带走,其电脑、相机等物品亦一并被查抄。同日,杨忠汉、罗思方等人也与家人失去联系。

  《南方周末》的报道也显示:北海市有关负责人曾数次召集公检法司部门开会,确定调子:第一,“11·14故意伤害抛尸案”犯罪嫌疑人肯定有罪,4名律师辩护过程中肯定有罪,必须抓捕。

  一周之后,北海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杨在新等四人涉嫌辩护人妨碍作证罪,北海市公安局于6月13日对四人实施拘传,并于同日对杨在新、杨忠汉实施刑事拘留,对罗思方、梁武诚两人实施监视居住。

律师界“北海声援”

  四律师案发后,引发国内律师界声援浪潮。6月27日,陈光武、伍雷、朱明勇、张凯、王兴、杨名跨等6名律师组成“北海伪证案律师团”,飞赴北海,正式启动对涉案4名律师和3名证人的法律帮助。此后,“北海律师妨碍作证案”一直风波不断。

  6月28日下午,律师陈光武、张凯在北海市看守所会见了律师杨在新。会见持续约1个半小时,两名律师询问了关于涉嫌妨碍作证一案的相关细节,期间,杨在新一度失声痛哭,称自己受冤枉。

  6月28日晚8时,杨忠汉、罗思方、梁武诚3名律师均获释回到家中。6月29日上午,唯一在押的律师杨在新被北海检方正式批捕。与之相印证的是,在“妨碍作证案”案发之初,即有广西当地法律人士向媒体分析称:北海方面启动对四律师的侦查,重点旨在调查杨在新。

  此后,北海律师团又有北京以及全国各地的多名律师加入,开始介入此前杨在新等四律师代理的“黄焕海被故意伤害”一案。

  7月12日,故意伤害案新增被告人裴日红的代理律师房立刚到北海市看守所,欲会见裴日红,遭遇反复安检,并被看守所警方要求解下皮带通过安检门。此前一天,房立刚在看守所会见裴日红时,中途被以手续不全为由叫停。

  此后的7月18日晚,北海律师团又在宾馆内遭遇围攻。一名律师在冲突中昏迷倒地并被送往医院,多名律师衣物被撕破。北海警方19日下午通报称,18日晚间发生的事情为被害人黄焕海家属和3名律师所发生的冲突。律师团成员则向媒体表示,虽然围攻者自称是被害人家属,但律师团怀疑其背后有人操纵。

  北海市中院原定于7月25日就故意伤害一案再次开庭,律师团也已排出出庭律师名单。但北海市检察院于7月14日向北海中院提出,要求撤回2010年8月29日作出的、已两次开庭审理的北检刑诉(2010)40号起诉书。

  裴金德等故意伤害案延期至8月8日在北海中级法院开庭。8月6日,来自全国各地的10多名律师汇聚北海,准备迎接8日的庭审。当天,到法院交辩护手续的律师们发现了一个细节:在法院楼道处的公告栏上,见到了一则通知:根据市委政法委的要求,我院将于2011年8月8日至12日开庭审理裴金德等故意伤害一案……

  8月7日,在获悉北海中院再次延期审理后,北海律师团的部分成员决定先行撤退,等待北海中院的下一次开庭通知。离开北海前,律师团成员在北海街头照了一张合影,照片中:他们每人身着一件洁白的T恤,上面是4个鲜红的大字:“中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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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2011-08-19 08:10:33 [举报]

估计下次什么时间开庭?

怒不可遏的猴子2011-08-19 08:20:53 [举报]

神圣的法治使命,悲壮的北海之行!
再次向北海律师团致敬!!

西安法律正义宋律师2011-08-19 08:35:01 [举报]


北海的律师团是中国律师的良心和榜样,向你们致以最崇高的敬意,坚持到底就是胜利,坚信民主法治,坚信公平正义!!

梦想时分2011-08-19 09:53:20 [举报]


北海律师妨碍作证案的来龙去脉,该文尽可能的给以披露。在这个时候,仍然是十分及时和十分必要的。北海的公检法应该清楚,该案作为一个严重的共同事件已经在全国持续发酵,对他们实在不利。如果一意孤行,将一个世人皆知的错案还错误的做到最后,不仅会使自己没了退路,更将不利于自己的仕途,甚至有损司法的权威,有损党和国家的公信力。这样的严重后果,估计哪个都不堪承受。

梦梦2011-08-19 10:12:37 [举报]

掀开美丽的面纱,北海是怎样的北海啊?!我万分无语!我期盼阳光能普照在北海的上空,不要让北海当权者一手遮了天!

红与黑2011-08-19 10:37:53 [举报]

是法大还是权大在北海得到了充分的映征。

哈尼髯2011-08-19 10:50:17 [举报]

四律师案让人想起早年一桩冤案:远在祖国西南边陲一个深山哈尼族村落,1958年大跃进兴修水库时,19岁的小伙罗则因头天晚上“玩小姑娘”直到鸡叫,二天出工干了一阵瞌睡就来,把锄头一丢钻进草柯倒头就睡,直到生产队长吹的收工哨才把他闹醒。队长于是大怒,罚他连夜挖两簰(两手横向展开的两个长度)水沟,“明日上工就检查!”队长簰的地尽是石头,罗则就是挖三天也挖不完。太阳落后又冷又饿,罗则心里来气:“玩小姑娘那个不兴,偏偏我就挨罚!”他不当没有在队长指定的地段动一锄头,反而把中午大家挖好的水沟挖毁一段后,扛着锄头便回了家。当晚,罗则又去“玩小姑娘”。

luobozicaiye2011-08-19 10:54:27 [举报]

把人治发挥得如此淋漓尽致,在中国北海仅一缩影而已。

哈尼髯2011-08-19 11:02:45 [举报]

第二天,队长照旧招呼社员上工。到了工地,就见罗则不但没有完成两簰水沟,反而把头天挖好的水沟毁了一段,就将实情报给公社。公社一查,罗则小子家庭出生富农,又是现行,就以“现行地富反坏右破坏社会主义水利工程”、“破坏人民公社”,报县上处理。不久,罗则就被公安抓捕关押。

哈尼髯2011-08-19 11:11:23 [举报]

此案后来由生产队长以及县上来的人组成法庭在寨子里“审理”。审理后以现行反革命罪判处罗则死刑,立即执行。判决书由到寨子参加审理的一位学生在一张纸烟壳上拟就,报县委批准。县委会议上,有人提出“年青人玩玩小姑娘也是正常”,“死刑重了,改判死缓。”于是,罗则最终被判死缓。判决书由县法院作出。

hdx131467_q8k6x2011-08-19 11:12:24 [举报]

法院开庭,还要根据市委政法委的要求,我院将于2011年8月8日至12日开庭审理裴金德等故意伤害一案……,中国体制内的杯具

lawyer2011-08-19 11:25:27 [举报]


根据市委政法委的要求,我院将于2011年8月8日至12日开庭审理裴金德等故意伤害一案……
      深深的感受到了越是贫穷程度深的地方,政法委的干预程度就越大,相对发达地区表现得差一点。北海本身就是一个尚待开发的地方,历史上就是一个偏僻的渔村,改革开放这么些年,说发展讲发展但是那个地方没有优秀的人才怎么发展?这些年真正发展起来的就是传销。还有冤假错案让我们认识了北海,相比之下银滩都有点黯然失色了。

哈尼髯2011-08-19 11:33:30 [举报]

判决后,罗则被投入劳改农场劳动改造。两年后,死缓刑改为20年有期刑。20年刑满后,罗则留场,没有回乡。直到上世纪80年代中期,罗则才提出回乡以便“落叶归根”。但没曾想罗则回到寨子,寨子早就实行了包产到户,没有剩余土地供他耕种。于是,老罗则找在寨子教书的老师以他的名义向县委、县政府提出申诉,请求解决土地问题,“哪怕巴掌点大都得,好有个念想,我也有土地了”。申诉后来交县检察院复查,经调案件卷宗,复查后建议该判无罪。县法院后来改判罗则无罪。县政府责成乡政府解决罗则承包土地问题,县民政发给罗则560元“冤狱补助”。

staymakej2011-08-19 11:38:37 [举报]

每个人对待爱情的态度都会不一样,各人有各自的爱情原则,有自己接受的底线——你最好先问问自己的原则和底线是什么,怎样做能令内心的自己真的快乐。  11时37分33秒

哈尼髯2011-08-19 11:39:37 [举报]

在法律意识大增、法制日趋完备的今天,北海四律师案折射了我们的观念实际上确实跟不上社会法治进程的步伐。同时也应承了那句“上层建筑必须与经济基础相适应”的老话。但愿我们北海有关方面的朋友不要被历史所淘汰,人民所唾弃。

堂堂正正lief2011-08-19 11:41:33 [举报]

我只想问个好,然后就跑!11时40分

傅清龙2011-08-19 11:55:02 [举报]


黑官当道  谁来拯救北海,做海鲜生意的几个朋友一起赌博,三人出千骗一个,最终输了100多万,有一次被当场揭,输钱的石先生朋友当场打了出千三人。出千的三人也曾同意还钱,但一直拖而不还。事隔差不多一年后,出千人不但没还钱,还上门打人,并叫不在该管辖地的高德边防派出所民警前往抓人。钱被骗,人被关派出所,呆了三个多月,最终警察建议和解,但需要几万元。,最终还是花几万块给派出所“和谐”了,人才得回家过2011年春节。

车水马龙pandai2011-08-19 12:30:34 [举报]

大家好,我过来看看大家 12时29分

老贝贝19422011-08-19 13:21:47 [举报]

向北海律师团致敬!!!

天高云淡Howabout2011-08-19 14:00:51 [举报]

我们确实活得艰难,一要承受种种外部的压力,更要面对自己内心的困惑。在苦苦挣扎中,如果有人向你投以理解的目光,你会感到一种生命的暖意,或许仅有短暂的一瞥,就足以使我感奋不已。13时59分57秒

牧心2011-08-19 14:19:21 [举报]

唉,中国还是人治社会

lawyercuixp2011-08-19 16:43:38 [举报]


律师进行简单调查,控方证据体系即彻底崩溃(事实上该案即使没有律师调查,也因侦察草率、证据薄弱而无法定罪),于是采取抓证人、抓律师去掩盖自己的错误,这种非法行为得不到有效制止、追究,是冤案、错案层出不穷的重要原因之一。

mynameispsy2011-08-19 17:51:14 [举报]

雪中松2011-08-19 18:02:39 [举报]

事情都到这份上了,北海公检法还没有个态度,难道就这么一直拖下去吗,要当事人把牢底坐穿不成!

jdhfiowap2011-08-19 18:18:13 [举报]

挣扎2011-08-19 18:19:21 [举报]


在中国,“活着”是唯一能做的事!

踉踉跄跄cata2011-08-19 18:47:05 [举报]

大家好,我过来看看大家 18时46分

那人那夜2011-08-19 20:25:06 [举报]


神圣的法治使命,悲壮的北海之行!
再次向北海律师团致敬!!

乐业在当下2011-08-19 20:58:32 [举报]

lhwls20112011-08-19 22:34:46 [举报]

反对超期羁押,北海立即开庭!

绿色主人2011-08-19 23:07:11 [举报]

支持报道北海律师妨碍作证案始末!

asdf2011-08-19 23:35:00 [举报]

全国各地律师组成律师团,分赴北海,办案期间,多次遭遇阻扰,中国刑事司法的困顿和刑辩律师的职业风险,由此得以集中呈现。

黄坚平律师2011-08-19 23:47:25 [举报]

// @迟夙生 :转发微博。

来自黄坚平律师的评论

草家三少2011-08-19 23:56:04 [举报]

律师威武~

松姨2011-08-19 23:59:58 [举报]

关注!看看这个案件最后结案时,到底体现是人治还是法制!// @迟夙生 :转发微博。

来自松姨的评论

denxh1332011-08-20 10:29:57 [举报]

期待着最后的结果,以此来考量与评判“依法治国”究竟执政当局的真实意图还是狗肉店里的一个羊头。 发评论 这里有属于你的小清新       带你的博客进入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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