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8-21 11:42:57 文章分类:热点关注
——陈光武
“北海律师事件”的辩护团们一定要端正态度,站稳立场 作者:李振律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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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篇:秦家君:北海律师事件感谈 后一篇:制度的祭品王勇平一二 评论 重要提示:警惕虚假中奖信息 永久免费使用企业邮箱 关注每日最热门博客 [发评论]无用书生20102011-08-20 22:40:57 [举报]
不知什么意思?来自无用书生2010的评论
大脑极度缺氧2011-08-20 22:43:40 [举报]
俺不是业内人士,没搞明白,已经起诉的案件,公安还在侦查?律师调查取证就妨碍公安侦查了?那要这样,李振还当个球律师啊,赶紧转行吧,还有个屁事可做啊来自大脑极度缺氧的评论
李光明律师2011-08-20 22:47:21 [举报]
"律师一定要必须要辅助国家司法机关去行使权力","貌似有不是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而是夸大其词,故意将事件矛盾激化之嫌疑","公安机关在侦查,律师在这个阶段也去侦查,那岂不是妨碍侦查了",,,,,,,,不大敢苟同qrhyq2011-08-20 22:48:22 [举报]
仁者见仁 智者见智吧围观改变中国19492011-08-20 22:59:09 [举报]
御用律师?李庄案是正确的?来自围观改变中国1949的评论
冀字九十九号2011-08-20 23:06:55 [举报]
守静笃2011-08-20 23:10:03 [举报]
1、李振是律师吗?2、他对北海事件的关注不够,了解不多啊!3、他对北海律师团的工作方式不了解啊!4、他对微博和媒体功能、作用和运作方式的区别不甚了解啊。警惕这样的内鬼的挑拨。反思什么呢。反思反思本身吧!?来自守静笃的评论
再次注册的安徽女律师2011-08-20 23:50:18 [举报]
回复:翼字九十九号丁丁獒2011-08-20 23:50:44 [举报]
总体感觉:意思不很明确,但动机不恶,倾向读得出一些,基本诚恳。只是疑问多多:北海律师团发布的信息能指明存疑处么?北海公安方面暴露的问题仅存于北海且被夸大吗?同为律师,权利真的从未被非法限制过吗?同为律师真的认可当前司法环境么?真的不觉得危机吗?来自丁丁獒的评论
风雨同舟2011-08-21 00:03:15 [举报]
真的太年轻,等他被构陷时,也许会醒悟。不过就他的不负责任的做法永远不会被构陷。风雨同舟2011-08-21 00:07:49 [举报]
“律师一定要必须要辅助国家司法机关去行使权力”。不敢苟同!你都辅助司法机关了,当事人请你干嘛?李庄殃及鱼池了,那是李庄愿意殃及的吗?你也有殃及的一天。让我们大家都记住他吧!xiaoxiao2011-08-21 00:24:56 [举报]
柏松2011-08-21 01:32:48 [举报]
看了陈律师的转载,心情气愤难平。我是圈外人,我只能说,李振不象是律师,顶多是个法学院的学生,二。肯定是有公安背景的人。。就凭你“律师一定要必须要辅助国家司法机关行使权力”这句话,你法学院还没毕业。。何能为律师???擎天一柱20102011-08-21 08:13:48 [举报]
李振的观点建议很好很客观,应该借鉴,不要去无谓的炒作。来自擎天一柱2010的评论
盘小明2011-08-21 08:15:01 [举报]
“律师一定要必须要辅助国家司法机关去行使权力,维护社会公平,”海洋2011-08-21 08:22:00 [举报]
山多出杂木,人多出怪物,律界出几个怪物也很正常,支持北海律师团. 来自:手机新浪网(手机访问sina.cn) 你也想用手机抢沙发?搜狐大哥14712011-08-21 08:38:18 [举报]
我分柝此人没什么工作业务了,为了出名只有衣靠北方律师团,正宗杂皮,小人一个.来自搜狐大哥1471的评论
搜狐大哥14712011-08-21 08:49:13 [举报]
回复 @擎天一柱2010 :当今社会有很多不公平,你有勇气去挑战吗?去妙作吗?真可笑来自搜狐大哥1471的评论
郭俊律师2011-08-21 09:11:46 [举报]
无为2011-08-21 09:36:17 [举报]
对于好多杨金柱的发烧友而言,杨拥护的就对,反对的就不对。就是这个思维,再好的道理也不管用。看客2011-08-21 10:37:33 [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