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8-23 16:50:40 文章分类:热点关注
杀人者李昌奎重审要被杀了!对于王家飞姐弟而言,那是报应;对于现行刑法而言,那是公平;对于政治而言,那是权衡;对于微博而言,那是一个故事。但是对于法治而言,那很遥远......吴革。
据新华社电 22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昭通市开庭,对李昌奎故意杀人、强奸一案依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并当庭宣判:撤销原二审死缓判决,改判李昌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由于该案涉及强奸、故意杀人两个罪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除对涉及个人隐私部分不公开开庭审理外,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履行职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再审被告人李昌奎及其辩护人均到庭参加诉讼。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查明,被告人李昌奎曾到王家飞(被害人,殁年19岁)家提亲遭到拒绝。2009年5月14日,李昌奎之兄李昌国与王家飞之母陈礼金又因琐事发生纠纷,李昌奎得知后从四川省西昌市赶回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同月16日13时许,李昌奎在途经王家飞伯父王廷金家门口时遇见王家飞、王家红(被害人,殁年3岁)姐弟二人,与王家飞发生争吵并致扭打。李昌奎将王家飞掐晕后实施强奸,在王家飞醒后跑开时,又用锄头打击王家飞的头部致王倒地。随后,李昌奎提起王家红的手脚将其头部猛撞门方,并用绳子勒住二被害人颈部后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王家飞、王家红均系颅脑损伤伴机械性窒息死亡。同月20日,李昌奎到四川省普格县城关派出所投案。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再审认为,被告人李昌奎因求婚不成及家人的其他琐事纠纷产生报复他人之念,强奸、杀害王家飞后,又残忍杀害王家飞年仅3岁的弟弟王家红,其行为已分别构成强奸罪、故意杀人罪,且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虽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原二审判决对李昌奎改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量刑不当。现改判李昌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被害人及被告人亲属、媒体记者、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代表及其他公民共200余人旁听了庭审。
更多精彩内容请登录京华网(www.jinghua.cn)
分享4
已顶
阅读(142)┊ 评论 (9)┊ 收藏(0) ┊转载(5) ┊ 顶▼ ┊打印┊举报 已投稿到: 排行榜 圈子 转载列表: 转载转载是分享博文的一种常用方式...
前一篇:齐鲁晚报:逆势而动让卡扎菲沦为孤家寡人 后一篇:刑诉法修改呼唤 人性和伦理回归 评论 重要提示:警惕虚假中奖信息 无需域名,永久免费企业邮箱 关注每日最热门博客 [发评论]0学哲2011-08-23 10:33:30 [举报]
重审不加刑,这是通例。但这不适合国情。来自0学哲的评论
武汉拆500平米只赔802011-08-23 10:34:58 [举报]
性质恶劣、手段残忍,就该死!来自武汉拆500平米只赔80的评论
小红门吴丽红2011-08-23 10:39:51 [举报]
// @武汉拆500平米只赔80 :性质恶劣、手段残忍,就该死!来自小红门吴丽红的评论
梦想时分2011-08-23 10:45:11 [举报]
梦想时分2011-08-23 10:50:33 [举报]
上访老户0022011-08-23 10:50:55 [举报]
赞同陈律师观点!对那些叫嚣不当杀的东东们一律拉黑,试想如果杀的是他的两孩子,他还会如此叫嚣吗?来自上访老户002的评论
李涛-律师2011-08-23 10:58:11 [举报]
今天之前尽量不发关于该案的内容,希望法院能公正审理,但结果让人失望,很多人可以欢呼雀跃了,认为正义得到了伸张,但下一个会是谁?可能就是今天欢呼的人。// @魏杰律师 :这难道是法治的胜利?来自李涛-律师的评论
胡进铭律师2011-08-23 11:11:29 [举报]
转发此微博:该死来自胡进铭律师的评论
咬余业余户2011-08-23 14:34:27 [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