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张晶:等待结局

时间:2011-08-27 16:26:51    文章分类:热点关注

2011-8-26 17:54:36

      [陈有西按]转发此文,只是为了通报夏俊峰案的动态.好多朋友问我进程,说时限到了。没有,此案尚在慎重复核中。我国刑诉法没有规定死刑复核程序的时限,因此请大家耐心等待。转发此文,也不等于鼓励将有冤情的案件,都上微博找声援。但是夏案的实际效果,确实又是微博改变了进程,甚至结果。否则我也不会成为夏的辩护律师。

     我只想说,如果一个国家的司法,能够在法庭上就坚守住司法公正的底线,能够用法律的专业水准判得让人民心服口服,百姓就不会到网上来寻求万众声援。最近首席大法官又说外行话了,对云南李昌奎案再次强调了他早就应当扔进垃圾堆的“民意判决说”。看来他根本没有明白他这套理论的荒谬性。他还在怀念人民广场的公审大会。这样的声明,等于鼓励全国人民都到网上来审判案情。最高法院,请你赶快成立网络审判委员会和舆情监察委员会,安排一百个法官来甄别舆情,来指导你的法官审判案件吧。

    发表以上的观点,好象有点自相矛盾。因为夏俊峰的案件,就是因为民意的巨大影响,才导致了重大的转机。应当对首席大法官的“民意审判”观点,报以热烈的掌声。但是我不能。因为这会让中国的理性司法和法官专业化,走上绝路,将国家带入人治和运动的死胡同。夏案现在的社会效果,是放大了这个案件的舆论影响,而不是专业的法律判断,和案件事实本身就不该死的真相。如果一、二审法院能够保持法律人的审慎、冷静、和客观中立,这个案件第一审就能够把好关,正当防卫的情节就绝对不会被故意忽略。而由于“杀人偿命”的群众性思维影响了专业的法官,严重地影响了他们的专业判断和警察的专业侦查,没有收集和鉴定这方面的证据,以致这样清楚的防卫事实,都被故意视而不见。只有这样的汹汹舆论,才让最后环节的最高法院法官,真正重视起来,审查案情的真相,如此慎重地审查全案,久拖不判。但是,这种专业的审慎,现在给社会的感觉,又是因为舆论在指挥法官,在决定夏的生与死。给社会的示范效应,又是激起更多的网络影响司法的积极性,把中国的法官拖入更加无所适从的境地。

    中国的司法伦理,真要从基础素质抓起。中国真正的一代理性司法官的培训,还刚刚开始。

 

小贩夏俊峰妻子@沈阳张晶:等待结局   2011-08-17 08:27   南方都市报   2011-08-17 08:27:59.0冯翔小贩夏俊峰妻子@沈阳张晶:等待结局微博 张晶 粉丝 时尚先生 郑渊洁 智能手机 杀人者父亲 判决书 高院 比赛88161527南方都市报/enpproperty-->

CFP供图

“首战即决战”,她的第一条微博,就是最火的一条。

  截止到今天,这条54个字的微博已有3784条评论。评论的网友比她一辈子认识的人加起来还要多。

  “我是沈阳张晶,为夏俊峰的案子跑来北京,感谢大家的支持和帮助,我会坚强,绝不放弃,希望大家继续支持我,谢谢……”

  发这条微博时,她的丈夫已命悬一线,至今亦如是。

  @沈阳张晶:我只知道,人可以死,可以堂堂正正地死,可不能背着莫须有的罪名死,不能冤死吧。相信我老公也一定是这样想的。

  南都记者冯翔 发自沈阳

  城管被杀案的一贯模式

  她丈夫夏俊峰被判了两次死刑。

  第一次是2009年12月,由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第二次是2011年5月9日,由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目前正在最高人民法院复核阶段。

  张晶的第一条新浪微博,就在5月13日上午11时30分,通过手机短信发出。

  经过两年多的持续发酵,沈阳小贩夏俊峰一案已广为人知。这案子并不出奇。死于城管之手的人,和死于小贩之手的城管都很多,甚至一开始介入此案报道的媒体都很少。也没有改变什么。从判决书认定的结果来看,杀死两名城管、重伤一名,法院判他死刑是理直气壮的。

  在微博之前的时代,夏俊峰们的命运都大体差不多。有限的几家全国性市场化媒体报道,检察院按照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罪)或232条(故意杀人罪)起诉;寥寥一点的社会爱心人士捐款,法律界人士介入免费代理并呼吁“他们都是城管制度的受害者”;再有,就是论坛上积蓄到一定条数就要被关闭的网民评论。

  只读过初中,25岁才从抚顺农村来沈阳谋生,几年间在超市服务员、幼儿园面点工这类工作中间打转的张晶,自然也无力超越这种模式。她能做的,除了举家借债3万元,在本地请了一位律师为丈夫辩护之外,便是在凯迪等论坛上发帖子,“帮帮我这个死刑犯的妻子吧”,请求网友签名。再就是“希望网友帮忙关注呼吁二审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重审夏俊峰,还原事实真相”,一样的绝望无力。

  她这时连电脑都不会用。丈夫被第二次判处死刑的当天晚上,网友屠夫帮她上网发文章,公布了她的手机号和一个捐款账号,希望向社会寻求帮助。此时,她收到的社会捐款还不到1万元,根本无力支付拯救丈夫的花销。

  网盲的第一条微博

  “很难办了……”死刑终审判决下来的当天晚上,网友屠夫的看法也不乐观。为了救丈夫,张晶第二天就去了北京。接下来三天,搜狐、新浪、腾讯三家网站相继来找她,给她开了微博。

  这已经是微博时代的一种新式新闻竞争:赶去寻找当事人及其家属的,不只是纸媒、电视和网络记者,还有网络微博部门的员工。第一时间把当事人拉进微博,借助己方平台为他们创建一个属于自己的喊话工具,是他们的目标。

  “我也不知道微博是啥呀。那些网站的编辑就说,这东西能让大家更直接地认识你,肯定对你家的案子有好处。不用上网打字,会发短信就行。”

  就这样,张晶用自己那台用了六年的诺基亚绿屏手机发出了第一条微博。成百上千的评论接踵而来,她却不知道看,也不会看。在此之前,他们一家人———一个下岗卖烤肠的小贩,一个超市的女服务员和一个上小学的孩子从来没上过网,是地道的网盲。从一家人的合影可以看到,她面容憔悴,刻满生活留给她的道道沟痕。

  她的自我介绍是:“夏俊峰的妻子。不懂上网,将用短信和大家交流。”在新浪微博的认证说明是“沈阳商贩夏俊峰妻子,夏俊峰案当事人家属”。

  180万粉丝的推手

  7个小时后,一个粉丝改变了张晶和她的微博。他粉了张晶,然后发了一条微博:

  “夏俊峰的妻子张晶开围脖了@沈阳张晶她现在的粉丝是1537人。我成为她的第1538名粉丝。如果你认为夏俊峰罪不该死,请用关注张晶的方式表明你的态度。我希望今晚张晶的围脖至少站着上万人,表明我们的态度:城管制度必须改革。”

  这个人叫郑渊洁,当代中国最著名的童话作家。他有180多万粉丝。一夜之间,张晶的微博粉丝破3万。

  5月25日,郑渊洁发了一条微博:“我恳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不核准夏俊峰死刑立即执行。以使该案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并最大程度化解社会矛盾。同时建议适当提高民事赔偿,以使死者家人获得更多经济保障。本微博征集万人联名恳请高法对夏俊峰刀下留人。”这条微博有1.8万多条回复。

  同一天,张晶也发了一条:“刚才和李承鹏老师通了电话,李老师把自己的稿费十万元捐助给我们,作为我儿子以后画画的费用,代全家感谢您,我会努力带好儿子,照顾公婆,谢谢……”这条微博有2608条评论。

  她的粉丝至今已有4万余人,其中站着为数不少的社会名流。他们的出现,令张晶感觉自己“从一个人变成了一群人”。导演陆川捐给她一万元,律师杨金柱送给她一台笔记本电脑,“大眼”李承鹏写了一篇《杀人者父亲》,就在张晶发出微博的同一天。

  这篇文章有72万次的浏览和2万多次评论。加上李的10万元,张晶收到的捐款累积已过30万。

  被微博改变的孩子

  微博让素不相识、相隔万里的无数人一瞬间成了邻居。不但可以随时串门,更便于奔走相告。这样一个草根微博吸引到的关注,到目前为止都是让人欣慰的。没有一个恶意或诈骗的邀请。他们无法改变父亲的命运,便纷纷向儿子伸出手。

  九岁的夏健强从小酷爱画画,曾经获得过一次全国性美术比赛的东北赛区第一名。但被告知需要交5000元参赛费用才能去北京参加全国比赛后,这一荣誉就到此为止。或许是过于难受,全家人现在甚至记不得那次比赛的名字。沈阳很多孩子都去过北京,而夏健强没有。这也是夏俊峰夫妻俩心上的一块疤。

  一位太极教练通过微博,向张晶发出了邀请,请她带孩子这个暑假来北京,跟他学太极。“一切费用、食宿全免”。她带着儿子来了,才知道,这位教练也是个北漂。母子俩住在他租的房子里,和他怀孕的妻子相谈甚欢。

  在北京,夏健强第一次看到了天安门和长城,练太极的效果也出奇地好。自从父亲出事,他变得郁郁寡欢,在陌生人面前话都不怎么敢说。8月8日,张晶发了一条微博:“儿子说今天下午看到郑渊洁爷爷了,说得眉飞色舞的,说那可是他本人啊,开心得不得了。”

  那是郑渊洁去参加的北京市公安局主办的一个活动。他本人却没有发现观众里的夏健强。事后,张晶给他发了一条私信说了此事,他还表示很惊讶。

  张晶如今的电脑操作水平已不可同日而语,发微博、发私信和照片,都已驾轻就熟。如今的她讲话语速很快,已经听不出多少沈阳口音,用形容词也习惯地使用“特”。

  夏健强的命运,某种程度上正在被微博逐渐改变。本月18日,张晶将和儿子奔赴武汉。当地一位名叫龚剑的画家为他们筹备了一场画展。他从张晶的微博上看到孩子的画,惊异于其中的灵气和表现力,“办画展,不仅是展现孩子的天赋,更是想让更多人知道这样一个家庭的悲剧,和这对母子完全的无能为力。因为,我们有太多的无能为力。”

  另一个赏识夏健强美术天赋的微博粉丝,则在北京请他们母子吃了顿饭,还买走了孩子的一幅画,用了2000元。张晶很愿意免费赠送,但这个人坚决拒绝———钭江明,《时尚先生》主编。

  希望与绝望的分界线

  在丈夫的案子陷入谷底时,张晶的微博逐渐多了一些内容,不再是自己和儿子的生活起居、司法程序。

  她转发过济南警方提醒居民小心麻醉抢劫的告示,转发过江西一个家庭的寻人启事,转发过甬温线动车追尾事故中,温总理严峻的脸庞;还恭喜过许志永的婚礼。她不会评论,只会默默转发。

  然而,微博也改变不了更多。它掀起的汹汹民意在现实面前,如同浪花冲击一道坚固的铁幕。至少从表面上看,纹丝不动。

  在法院对夏俊峰案的一审、二审判决书中,都提到这样的话:申凯、张旭东两名被害城管的家属“坚决不同意民事调解,对其行为不予谅解”。

  起初,去探望的记者买了一束花,他们尚能出面接待;如今,在城管局先期给予数十万元抚恤金,以追认烈士名分为后续条件的情势下,他们不再接待记者,最多只拿出一张市长参加儿子追悼会的照片;甚或干脆躲出去。城管制度缔造的这场悲剧,已经将杀人者和被杀者完全分成了两个阶层,势同水火,泾渭分明。

  即使最好的结果来临———最高法院没有核准夏俊峰的死刑,他也要在牢里待几十年。那么,这个微博还会用吗,用来做什么?张晶坦言,还真没想过这个问题。尽管网友送了她一台智能手机,以后可以随时看和发微博了。

  “真没意识到。”她还在苦苦等待着那个结果来临的一刻,时刻准备着从希望到绝望,或从绝望到希望的转变,如同等待一道分界线。“我只知道,人可以死,可以堂堂正正地死,可不能背着莫须有的罪名死,不能冤死吧。相信我老公也一定是这样想的。”

  一名接近辽宁省高院的相关人士对南都记者透露:省高院维持一审死刑判决,是经过好一番讨论的。“虽然这案子一审在细节上有些瑕疵”。

  1   共1页  上一篇:《刑诉法》人大常委会审议中引发争论看点不少 下一篇:政治体制改革进入倒逼时代 查看(3838) 评论(5) 评分(0|0) 管理   推荐 鼠标 发表于2011-8-26 22:44:02

陈律师有理,民意审判就是忽悠审判,就像金喇叭一样,谁声大,听谁的。以舆论为准绳,而非以法律为准绳。另外,网民都喜欢张晶,她若有大文化,可当民政部部长。

删除 |引用 好好活着 发表于2011-8-26 22:19:49

希望夏俊锋活着!他是一名普通的老百姓,依靠诚实劳动谋生,一家人那样坚强地生活着,请不要剥夺夏的生命,他至少是他们一家人的精神支柱,是最底层劳动人民的象征。法律是应该是为人民服务的!相信,人之初,性本善,希望能还原事实的真相,n多的老百姓,都相信夏是出于防卫的!

删除 |引用 请解释 发表于2011-8-26 21:32:54

我记得陈律师去过高法后曾说过,高法的法官告诫陈律师,不要在网上发案件的申诉意见,高法的审理时间会长一些。高法的审理时间会长为什么早有预知呢?这个时间长意味着什么呢?不会是为了淡化民众情绪吧

删除 |引用 勾风 发表于2011-8-26 20:08:39

我知道,现在全国法院都在研究“群众路线”“群众观点”的司法理念。说是密切结合“七一”讲话。我深切认识到,至少在司法工作的指导思想上,法律观念是没有用武之地的。

删除 |引用 研究死人的人居然做了大法官 发表于2011-8-26 18:46:03

此王上任到珠海法院讲话,法官们就意识到这个本来应当去研究死人的人,必将必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了。

删除 |引用 评  分: -5 -3 -1 1 3 5 内  容: 昵  称: 验  码: .STYLE1 { font-size: 16px; color: #04636c; font-family: "楷体_GB2312"; } .wxy { width: 342px; border-bottom: #e0e0e0 1px solid; height: 1px; } .bg { border-right: #e0e0e0 1px solid; border-top: #e0e0e0 1px solid; border-left: #e0e0e0 1px solid; border-bottom: #e0e0e0 1px solid; } 律师资料 加为好友 给他留言 发短信息 律师名片   X   陈有西学术网 (wqcyx.zfwlxt.com) 性 别: 男 执业证号: 110199113298 律 所: 京衡律师集团事务所 电 话: 0571-87901648 传 真: 0571-87901646 Email: zjhzcyx@hotmail.com 地 址: 杭州市黄龙世纪广场C区 邮 编: 310007 详细信息 推荐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今天,我们为什么要读书? 来源:半月谈网 崔趋强律师:药家鑫案件再思考:不受人民约束的法院就是官僚衙门 法邦网 上错床的尴尬 法邦网 最具讽刺的奖励 法邦网 法条搜索 徐滔法律进行时 最新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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