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伟江:一个没有明天的职业?

时间:2011-09-01 15:52:15    文章分类:热点关注

(2011-09-01 05:08:22) 转载 标签: 杂谈杨金柱陈光武陈有西贺卫方刘桂明 律师制度刑事辩护刑讯逼供 分类: 休闲山庄      斯伟江:一个没有明天的职业?  

    说实话,这十年,我并不十分关心刑事司法体系,今年夏天,当我第一次站在上海第二看守所门口,刑辩律师马朗对我说,中国的刑辩律师最需要的是,勇气,而不是技能。我感到很震惊。

 

    我当时理解的勇气是律师要对抗公安、检察,有时甚至是法院,如今,看了杨海鹏妻子的案子,和宁波章国锡案子,加上李庄案第二季,我现在理解的勇气是,坚持把刑辩律师做下去,需要极大的勇气。怪不得,老友张培鸿(马朗的老板)老是喊着要退出刑辩律师界,盖其心灰意冷之极。

 

    如果你去看章国锡、杨海鹏的控诉材料,就算一半是真的,已经触目惊心。检察机关非法羁押,欺骗,殴打,不让睡觉,拿其家人自由作威胁,没有法律,没有底线,这已经和黑社会无疑。杨海鹏的妻子在黑监狱的审讯中晕了过去,一个斯文秀丽的人,受如此折磨,得来的口供可想而知。

 

    至今,这些案件中,没有一个侦查机关的人员遭到追诉。李庄案中,检方撤诉说是因为有了新材料,即录音材料,其实,录音材料的文字记录件,欧阳法律服务所盖章的证据,公安手中早就有,(我手头有证据证明,当时侦查人员已经取到这份证据),但是,他们隐匿了,事后,他们依然逍遥法外。更不用说,欺骗李庄,“什么全国人民都在关心日本地震,抢盐的事,没人关心你李庄的事”之类的欺骗。难道没有法律制约这种违法吗?有,只是死法条,没有活人来执行。

 

    杨、章两案,能峰回路转,至少现在是胶着状态,其实是和家属的清醒抗争有关。杨海鹏是法律专业毕业,又当过法官,现在是法制记者,坚持住没有去做苟且交易,通过微博揭露了检察院、工商局联合办案,将嫌疑人羁押于黑监狱,欺骗,车轮战等刑讯。宁波章国锡也是几天几夜没让睡,也羁押于小宾馆,被殴打,有伤痕,拿其妻子的自由来威胁,威胁将其妻子关入强奸犯的笼子,欺骗他。他同意虚报受贿数额,他同意换律师,他同意一切。好在他妻子陈瑛不同意换律师,不同意苟且。陈也和杨海鹏一样,开了实名博客,控诉一切。在宁波姜建高律师的辩护下,宁波鄞州区法院一审判决,适用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排除了章国锡之前的所有口供,给章定了共6000元的三张卡,免于刑事处罚,非法证据排除的司法解释,是去年赵作海案后出台,至今正式引用,笔者所见,就此首例。检方抗诉,章国锡也认为自己无罪,认为这6000元中,仍有水分,二审如何,将是宁波司法的试金石。同样,梅晓阳(杨海鹏妻子)案,也将是上海法治的试金石。

 

    现实就是这样,只要不死人,不重伤,就不会有侦查人员受到处分,打人的也好,引诱作证的也好,梅晓阳案子中的小佳佳也好,都安然无恙。仿佛他们练就金钟罩铁布衫,任你劈空掌凌厉,他自岿然不动。因为,启动追究的按钮在自己人手中,或者在友军手中。公安、检察之间的互相制衡已经失去,因为很多情况下,他们会这样做,谁都不是十分干净。马佳不是第一个这样干的人,联合执法,黑监狱也不是他们第一个创造的。把法律的百炼钢,化为绕指柔的,是前辈,有的前辈或已经是领导,谁又能忍心处理这些弟子?手下?功臣?

 

    从宏观上来说,黑监狱,变相刑讯的出现,都是整个执政者的思路,仍以打击犯罪优先,保护人权置后,落后的观念必有如此副作用。如果真要平衡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之间的关系,至少应该有沉默权,要对侦查人员的刑讯行为作处罚,不能任他们自己查自己。然而,刑诉法修改,永远只是公检法几家的博弈,外人不足道也,岂不悲哉!

 

    杨海鹏也好,陈瑛也好。在自己未碰到这种悲剧之时,尚觉得刑事司法离自己很远,其实,看守所就在你身边,因为,人不是圣人,在法网已经紧密的今天,一旦被人瞄上,秒杀是自然的事情。

 

    即使系无辜,大多数的人进去也会选择妥协,公安、检察说多少就是多少,因为受不了刑讯,锤楚之下,何求不得?家人也会选择去搞关系,这是,如果真是冤案,侦查人员找不到证据,只有口供,往往需要犯罪嫌疑人的配合,于是,犯罪数额是可以谈判的。如果是个缓刑、轻判也就算了,家人会让嫌疑人认了算了,一旦法庭上认了,这个案子,也就板上钉钉了。西哲说过,恶棍的施舍中绝无善意。和他们做交易,吃亏的是嫌疑人。因此,如真是无辜,反而是抗争,才能赢来对自己家人公正审判的一线机会,因为,公开了,有善良的民众站在身后,体制内正直的人,才容易坚持原则,阳光之下是最好的防腐剂。

 

    律师,面对侦查、起诉人员,作为规则上的竞技对手,当对手可以打破游戏规则,而毫发无损,律师自己万般小心,当心被李庄,这游戏,你有多强的心里能力?你可以玩多久?

 

    良禽择木而栖,有能力的律师会选择退出,侦查人员的对手,会越来越弱,他们的感觉越来越好。当权力的感觉越来越好,打着正义的旗帜在刑讯的道路上高歌猛进,社会将迎来法制最败坏的时代,谁都不会是受益者!今天是梅晓阳,明天甚至就是检察官、法官个人,当他们面对内斗,面对更大的权力时,能否幸免?《红楼梦》里说,眼前无路想回头。问题是,你身后有余时,有没有缩手?

 

    有学者写,国家的产生,主要是它能提供正义。无需以牙还牙,以血还血,暴力的丛林让渡于公正的权威(包括政府、法庭),一旦一个国家无法提供正义,谁都会知道,我们将没有明天!尤其是法律人!

 

    谁都不会坚守在一个没有明天的职业!

 

 

分享

76

阅读(1499)┊ 评论 (26)┊ 收藏(0) ┊转载(34) ┊ 顶▼ ┊打印┊举报 已投稿到: 排行榜 圈子 转载列表: 转载 前一篇:北海快讯:无障碍会见彰显法律权威 后一篇:邯郸会议留影 评论 重要提示:警惕虚假中奖信息       轻博客中秋节有奖活动       关注每日最热门博客  [发评论]

蓝天下2011-09-01 05:45:47 [举报]

进我的博客看看吧  一个你进了就不想出去的博客!

闫律师2011-09-01 06:27:40 [举报]

我通过办刑事案得出一个结论:凡是当地给律师设阻的案子,基本都是冤假错案!当地做贼心虚,怕律师揭露、怕媒体曝光!这时的律师更须加倍谨慎,不让对方钻空子!不使对手有机可乘!

雪中松2011-09-01 06:39:09 [举报]

体制问题。

蓝天下2011-09-01 06:39:36 [举报]

进我的博客看看吧  一个你进了就不想出去的博客!

马齿苋2011-09-01 06:51:19 [举报]

刑诉法修改如果不引入违法追责规定,如果不触动体制变革,仅靠修修补补乃至给公权滥用开更大的口子,国人的明天必是更加黑暗。

钟鼎文无言之微博2011-09-01 06:54:39 [举报]

转发微博。

来自钟鼎文无言之微博的评论

水滴醉梦2011-09-01 07:21:36 [举报]

谁都不会坚守在一个没有明天的职业!

李红伟律师2011-09-01 07:24:22 [举报]

法制是在进步还是在倒退?

来自李红伟律师的评论

人在迷途2011-09-01 07:27:18 [举报]


E网情深凹2011-09-01 07:31:02 [举报]

转发此微博:转发微博。

来自E网情深凹的评论

嗳的很难2011-09-01 07:45:07 [举报]

到我博客坐坐吧  我炒了菜 煲了汤 嘿嘿 一个你进了就不想出去的空间

彭绍群2011-09-01 07:46:13 [举报]

遇到无法无天的强权司法,离开也是明智的选择,也是最好的抗争。

大寒2011-09-01 08:19:08 [举报]

一旦一个国家无法提供正义,谁都会知道,我们将没有明天!

禹洲老杜2011-09-01 08:34:25 [举报]

当地独裁者“一把手”为了保名保官不丢,只有严命自己的走狗政法委限期破案,那政法委就会找自己的帮凶公检法立命破案。
      侦破案件不是为侦破案件而侦破案件,而是为保官,为严令而侦破案件,会不出冤假错案吗?李庄冤案敢判。樊奇杭高院敢杀就是列证。
      北海案件,明明白白的一起冤案,办案的何不明白,不是他们不明白,而是下级必须服从上级,全党必须服从中央,中央要以胡0锦0涛为首才对。

焦板儿2011-09-01 08:41:31 [举报]

探访博友,问候秋日安好!品读拜赏佳作  
年年种竹广陵城,
爱尔清光没变更。
最是读书窗外纸,
为争夜半起秋声。
愿朋友一年四季健康快乐,吉祥如意!
来自:“龙舞乾坤苑”圈子

小苯王2011-09-01 08:51:28 [举报]


每次看博主的文章都觉的很心痛 这个社会要毁在这些混球手上 我是弱人一个 无力做些什么 但我坚定的支持您们

闫律师2011-09-01 09:14:48 [举报]

选一个好助手,做好《会见笔录》,律师的提问、嫌疑人的回答、口气、神色、语速、动作等最好能在《笔录》中完整地反映出来!李庄吃亏恐怕与助手《笔录》做得不好不无关系!

古大律2011-09-01 09:30:55 [举报]

杨海鹏老师我认识的,通过几次电话,但未谋面,感觉他是个很好很热心很亲切的人,但看了此文网上搜索后,才知道杨老师的妻子去年有案在身。唉,去年年底我还为我自己的事情麻烦杨老师好几次,想想颇有感慨。

杨福全律师2011-09-01 10:13:27 [举报]

西哲说过,恶棍的施舍中绝无善意。

阿靖2011-09-01 10:41:57 [举报]

国家的产生主要是它能提供正义。一旦一个国家无法提供正义,谁都会知道,我们将没有明天!尤其是法律人! 谁都不会坚守在一个没有明天的职业!

会飞的田鼠2011-09-01 10:46:29 [举报]

现在依然是权利凌驾于法律之上!在中国学法律很受伤!

来自会飞的田鼠的评论

法律人2011-09-01 11:11:25 [举报]

好!

梦梦2011-09-01 13:51:20 [举报]

在广西北海,家境非常清贫的官员被受贿30万元,受贿金额、地点是在纪委办案人员的指导下(使用了非常手段)被迫编造完成。当其它相关办案部门展开调查,发现该官员家境如此清贫,部分有良知的办案人员发出感慨:没想到还有这么清廉的官员!受到这种冤枉真是太惨了!

hgf语2011-09-01 13:55:34 [举报]

将嫌疑人羁押于黑监狱,欺骗,诱供,车轮战等刑讯我的朋友就遭遇过,检察院肆意制造冤假错案,罄竹难书,我朋友悲愤地两次自杀,有用吗?状告无门。“当权力的感觉越来越好,打着正义的旗帜在刑讯的道路上高歌猛进,社会将迎来法制最败坏的时代,谁都不会是受益者!”

宋立峰2011-09-01 14:42:38 [举报]

唉!是不是有点过了? 来自:手机新浪网(手机访问sina.cn)  你也想用手机抢沙发?

天空2011-09-01 15:48:51 [举报]


现在的社会,真不是味道。 发评论 hold住你的轻松,选择你的悬浮       如何让你的照片更给力?   
执业机构:河南先邦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河南 南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常年顾问 合同纠纷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方家朝律师 > 方家朝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