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10-20 16:44:06 文章分类:热点关注
——写给北海市人民检察院就裴日红伤害案出庭的公诉人
公诉人先生:
非常理解你们的工作辛苦,你们每次在检察长的指派下出庭支持公诉,都必须小心翼翼的调整“法律”与“司法”的关系,以保证它们的同步运行,生怕稍有失误,触动法律这根麻烦的准绳,让被告人承担不该承担的罪过,或者让被告人从法网中得到解脱。
你们每次都必须接受被告人、辩护人、法官、证人的“公开挑战”,甚至要接受良心与道义上的检验,你们代表着北海市检察院最高的法律素养,最好的精神面貌,出庭支持公诉的困难可想而知。
可是你们万万没有想到,这次就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裴日红伤害一案出庭支持公诉会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难,面临着空前绝后的挑战,遭遇到严酷的法律思想的拷问和道德情感上的历练。
这个挑战将影响全国,波及世界,中国特色的检察制度被你们不知不觉的拖进了世界舆论的漩涡,中国的检察制度将遭到全面的质疑,严重的后果至今你们恐怕也没有认识到。
这次你们公诉的成功与失败已经没有任何实际的意义。
你们这次出庭的重大收获,将是极大的推动中国司法体制的改革,感谢你们为中国的法制建设进行了一次具有自我牺牲精神的破坏性实验。
你们与北海市公安局、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事先设计好的让被告人“对号入座”的圈套已经破产,公开审理表露的事实已经把北海市看守所关押的事实真相大白天下。
无论你们对辩护人将证据进行何种形式的保留,无论对证人进行任何煞费苦心的训练,无论对被告人施行什么样花样翻新的手段,无论与谁订立什么样攻守同盟,都已经无法挽回你们命里注定的败局。
事实证明,你们遇到的困难与挑战,不是来自“狡猾的被告”,“诡计多端的辩护人”,“法袍的威仪与法槌的震击”和“持权者肆无忌惮的压力”,而是来自鲜花对你们的迷惑,公权对你们的怂恿和你们对法律的无知及你们自己被锈蚀良心的唆使。
是这些见不得天日的陈腐没落的东西让你们丧失了理智,以至于你们在法庭上为虎作伥,毫无顾忌的为狼狈不堪的作证警察“扶正帽檐”,将背水一战的辩护人当做对手,对辩护人横眉冷对,大有咬断他们的喉咙,置于他们死地而后快的架势,你们的偏激完全偏离了法制的轨道,这一危险的倾斜必将导致“车毁人亡”。
法律对公诉人的基本要求你们完全抛在脑后。
你们忘记了公诉人不但要承担扶佑法治天平必须公正的义务,还要处处考虑维护检察机关的形象。 你们应该懂得公诉人不得涉足“对公安机关侦查的盲目认同”、“对法官的习惯依赖”、“对辩方存在的偏见”的“三大禁区”。 然而你们不但“三大禁区”全部涉足,而且“大胆的往前走”,无谓的表现出赴汤蹈火的鲁智深精神。 你们只知道执行出庭“支持公诉”,“进行法庭辩论”,“提出对被告人的量刑意见”的程序规定,而彻底的抛弃了《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的基本原则。你们在法庭上的表现不像个“维护法律的战士”,倒像一个“角斗场上的剑客”;
你们不像个“有修养的人民检察官”,倒像个“气急败坏的粗鲁莽汉”;
你们不像个“只忠于法律的守护神”,倒像一个“利欲熏心的赌徒”;
你们不懂得“公权是合法私权的维护者,不是私权的对立面”、“律师是一个天生私权的维护者”。你们只知道要千方百计的要“战胜他乃至消灭他”。
你们只知道听凭北海市政法委的指挥与被告人聘请的律师进行秘密的,公开的较量、决斗,根本不知道公诉人的角色定位是“案件的质量监督员”。
你们只知道与北海市公安局乃至人民法院结成“广泛的统一战线”,刁难律师会见当事人,跟踪律师的行踪,窥测律师的活动,甚至默许“不明真相”的人对律师大打出手,以至于在庄严的法庭上,你们对出庭作证的警察进行公开的袒护。甚至你们面对警察证人对辩护人发出 “你小心点!”的流氓叫嚣,竟然麻木不仁,无动于衷,甚至乐在其中……。
那怕是一个瞎子也都看得明白,“北海市公安局、法院、检察院,他们是一伙的”。
“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检察权”,“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人民检察院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的法律规定让你们丢得一干二净。
你们的心中装着什么?你们维护什么?你们打击什么?已经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王力成的博客 http://bjingwanglicheng.blog.sohu.com/188071921.html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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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休息,杨律师?向战斗在北海第一线的律师们致敬!博主回复:2011-10-20 05:16:20
谢谢!我于一点钟到达北海机场,已经睡了一觉了。
23190127252011-10-20 05:05:38 [举报]
痛快淋漓!智慧人生2011-10-20 05:20:09 [举报]
杨律师,注意身体。向您致敬。天门山2011-10-20 05:55:13 [举报]
问松我醉乎2011-10-20 05:56:36 [举报]
高手!事实证明,公诉人遇到的困难与挑战,不是来自“狡猾的被告”,“诡计多端的辩护人”,“法袍的威仪与法槌的震击”和“持权者肆无忌惮的压力”,而是来自鲜花对你们的迷惑,公权对你们的怂恿和你们对法律的无知及你们自己被锈蚀良心的唆使。高寒居士2011-10-20 06:00:43 [举报]
lsmxslsmxs2011-10-20 06:09:36 [举报]
谯可勤2011-10-20 06:15:22 [举报]
我也一直等着杨律师的消息。终于看到了。包清雷律师2011-10-20 06:17:08 [举报]
雪中松2011-10-20 06:25:29 [举报]
杨律师注意身体!陈寿律师2011-10-20 06:48:00 [举报]
北海裴日红等人涉嫌故意伤害案10月19日公诉人观点集成:1、侦查人员偶尔踢一脚所获得的笔录并非刑讯逼供,是极为正常的;2、刑讯逼供对被告人随后的供述及行为并不一定产生影响;3、被告人揭发受到刑讯逼供的情节如此相似,有理由相信被告人受到了某些人的教唆;4、刑讯与逼供并不具有时间、空间上的联系,刑讯并一定是为了逼供;5、本案很多证据并不属于非法证据,而是属于瑕疵证据;6、被告人及辩护人如果不提出受到刑讯逼供的确凿证据予以证实,就不应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7、制作笔录时偶尔的剪切、抄袭并不是作伪证;8、公诉人所提供的笔录没有两份是完全相同的………………。素质如此,徒呼奈何!!!无晴2011-10-20 07:16:58 [举报]
艾维农夫2011-10-20 07:19:25 [举报]
好文,坚决支持!!柏松2011-10-20 07:38:19 [举报]
深入,直捣北海灵魂深处。。。燕雀斋亭2011-10-20 07:42:23 [举报]
好文!有感染力!称谓是否加上“女士”两字,因为助理检察员的公诉员“周忠霞”是女的。马齿苋2011-10-20 07:44:34 [举报]
肺腑之言呀!北海检察院周忠霞等检察官,早已经忘记自己应做法律守护神,甘愿堕落为构陷冤狱帮凶者的帮凶了。静观潮2011-10-20 07:45:55 [举报]
依照现行刑事诉讼法,检察机关既承担着公诉职能,又具备法律监督职能;既向法院指控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又要监督法院公正审判要求其不枉不纵。这相当于周伯通的左右手互搏,需要极高的修为。燕雀斋亭2011-10-20 07:47:45 [举报]
老杨,你“豆你玩”博文一出,又让那伙人胆战心惊进一步加大加深-------------“算你狠”!曹乔华--2011-10-20 08:00:17 [举报]
怎样的判决才能让检察机关满意?依照其公诉职能的指控对被告人作出罪行判决吧,它到时候行使法律监督权,“枉”的错案责任最后在法院;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无罪判决吧,它同样启动法律监督权,法院自身又有“放纵犯罪”嫌疑。检察机关的公诉职能与监督职能如何得以平衡?来自曹乔华--的评论
自驾游侠2011-10-20 08:01:32 [举报]
国人的丑陋在此表露无遗了——明知是错了还要死撑,良心喂狗去了,道德也扔进了下水道,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嘴脸,这还是人嘛?静观潮2011-10-20 08:03:34 [举报]
刑事诉讼法修改,一个极为重要的举措应当是:拿掉检察机关对法院的法律监督权,让其只承担公诉职能。那人那夜2011-10-20 08:11:37 [举报]
继续关注,北海律师团加油!cowa2011-10-20 08:14:51 [举报]
好!沙发xwhuashi2011-10-20 08:15:52 [举报]
人人为我我为人人2011-10-20 08:23:46 [举报]
人人为我我为人人2011-10-20 08:28:01 [举报]
杨金柱今天将建议律师团改变一下庭审程序:在对裴贵的供述进行非法证据排除以后,暂时中止对杨炳棋黄子富的非法证据排除程序。马上进行公诉人举证阶段,在对公诉人的证据进行质证之后,再来启动对杨炳棋黄子富的非法证据排除程序。那时,北海警察也许就会让老母猪上树了!1234无名人氏2011-10-20 08:29:24 [举报]
1234无名人氏2011-10-20 08:30:41 [举报]
xwhuashi2011-10-20 08:33:49 [举报]
xwhuashi2011-10-20 08:34:45 [举报]
药师2011-10-20 08:36:07 [举报]
一文中的,北海公检法在黄焕海伤害致死案中的表现,其指导思想揭露无疑,好!意与岁去2011-10-20 08:40:52 [举报]
公诉人可能经常与办案警察一起办案,所以,他们在庭上才会说出“刑讯不一定是为了逼供”之类的话,或许他们确实看见,有时候刑讯仅仅是为了取乐,或者是为了打击嫌疑人的嚣张气焰!海洋2011-10-20 08:41:33 [举报]
有关此案的公检人员说出真相才是唯一的出路 来自:手机新浪网(手机访问sina.cn) 你也想用手机抢沙发?阿靖2011-10-20 08:47:55 [举报]
你们应该懂得公诉人不得涉足“对公安机关侦查的盲目认同”、“对法官的习惯依赖”、“对辩方存在的偏见”的“三大禁区”。你们不但全部涉足,而且大胆的往前走, 你们不像个有修养的人民检察官,倒像个气急败坏的粗鲁莽汉。还有谁叫老李2011-10-20 09:06:44 [举报]
3040090452011-10-20 09:45:36 [举报]
如果王律师说的是真的,这样的检察官不但不作为,还和不法公安狼狈为奸,直接影响到党和人民的关系,是党的败家子!dwii2011-10-20 10:01:01 [举报]
痛快淋漓的讨司法不公檄文,从对公安的虐待狂般逼供,看我们检察权的作用所在。检察权为何?再次注册杨林2011-10-20 10:13:17 [举报]
受害者2011-10-20 10:24:02 [举报]
好文章,深有感受,天下乌鸦一般黑。KYJF2011-10-20 10:54:11 [举报]
你们的心中装着什么?你们维护什么?你们打击什么?已经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清风2011-10-20 10:57:26 [举报]
老贝贝19422011-10-20 11:18:21 [举报]
肺腑之言,雄文一篇。jdhfiowap2011-10-20 11:28:06 [举报]
好文香如故2011-10-20 12:22:22 [举报]
肺腑之言,雄文一篇.北海公权、赶快回到法制路上来!你们应该想到,辩护人是你们的天生朋友,最忠诚的挚友,他们给你们擦去你们自己看不到的脸上污泥,让你们更潇洒,更亮丽,可是你们却愿意戴着木头眼睛冲上战场。一句文言文2011-10-20 12:33:50 [举报]
振聋发聩的呼喊,给力。那人那夜2011-10-20 12:38:35 [举报]
我的家2011-10-20 12:53:21 [举报]
鲜花对你们的迷惑,公权对你们的怂恿和你们对法律的无知及你们自己被锈蚀良心的唆使.说得好。是补一个智力水平的较量。全世界相信真理,不相信权力。有的人迷信权力 ,马上就进入历史的垃圾最。我的家2011-10-20 13:08:23 [举报]
法制乱象的北海,是个不安全的地方,谁去投资,怎么发展。是谁阻碍的?领导你,有脑子吗?2007lammf2011-10-20 14:10:26 [举报]
lawyer2011-10-20 14:26:43 [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