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07-03 10:33:04 文章分类:律师动态
潍坊市电视台在《劳动合同法》生效之前,突击解聘大批员工,致员工生活陷入困境。
该批员工在电视台工作了6-15年不等,皆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潍坊市电视台在用工上存在严重的歧视,未依法为该批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也未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支付工资。潍坊电视台单方解除与上述员工的劳动关系后,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8位被解聘的员工为维护自身合法利益,委托岳建民律师全权处理与潍坊电视台的争议。2008年3月,被解聘员工依法对潍坊电视台提起诉讼,本案现在正在一审过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