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07-03 10:44:01 文章分类:律师动态
因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手机来电显示服务,且为机主查询通话记录人为设置障碍,造成作为消费者的机主的合法权益受损,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律权益,岳建民律师于2007年11月15日依法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取消诸多限制消费者行使权利的既不合法也不合理的内部规定。本案现在一审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