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2-21 21:59:45 文章分类:媒体报道
2009-12-30 07:39:26 来源: 新京报
被注射执行死刑,2007年携4公斤海洛因从乌鲁木齐入境时被控制
综合新华社电什肯·阿克毛于12月29日在新疆乌鲁木齐市被注射执行死刑。此前,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获悉,英国人阿克毛走私毒品死刑复核案已经复核终结。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2007年9月12日凌晨,什肯·阿克毛(英文名AKMALSHAIKH,英国籍)从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杜尚别市携带4030克海洛因乘坐国际航班抵达新疆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入境时,海关安检人员从阿克毛手提行李箱夹层内查获其携带的海洛因,经鉴定,纯度为84.2%。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阿克毛向我国境内走私数量巨大的海洛因,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其行为构成走私毒品罪,罪行极其严重,依照我国刑法第四十八条、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阿克毛的死刑判决量刑适当,遂依法裁定核准该死刑判决。
2007年9月12日凌晨
现年53岁的阿克毛携带4030克海洛因抵达乌鲁木齐国际机场被查获。
2008年10月29日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阿克毛死刑,其表示不服,并提出上诉。
2009年下半年
英方多次就此案与中方交涉,均遭到拒绝。布朗曾致信中国领导人求情。
12月21日
阿克毛要求取消其死刑判决的上诉被最高人民法院驳回。
12月27日
阿克毛的堂兄弟索哈尔及纳西尔飞抵中国,在中方的安排下,与阿克毛见面。
12月29日
阿克毛被执行死刑。
■律师说法
“英方应尊重中国法律”
德勤律师事务所律师徐灿昨日表示,阿克毛案并无什么特殊之处,中国公民在国外犯法也要接受惩治。此前在越南,亦有好几起中国公民因贩毒被处以死刑。
徐灿表示,在触犯中国法律的同时,阿克毛的行为也严重触犯了英国法律,由于英国废除了死刑,阿克毛在英国不会被处以死刑,但英方应尊重犯罪行为地的法律,不应该干涉中国的司法独立。
“国际上现在强调的都是犯罪地司法管辖权。”徐灿称,现在除外交人员,外国人在中国犯法,都要接受中国法律的制裁。至于阿克毛被注射死刑,徐灿表示目前中国枪决死刑已经很少了,注射死刑是比较人道的方式。
另据《国际先驱导报》报道,阿克毛并非在中国判处死刑的首个外国人。2007年10月,日本籍男子森胜男因走私毒品在辽宁被终审判处死刑,同样也引起日本各大媒体的广泛报道,日本外交部门当时希望中国能够减刑,但遭到中方拒绝。本报记者鲍颖
■法院释疑
阿克毛不具备精神病鉴定条件
最高法院称其诉讼权利和有关待遇依法得到充分保障
据新华社电最高人民法院日前表示,在阿克毛被羁押和接受审判的全部过程中,其应当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有关待遇依法得到充分保障。
英国驻华使馆领事官员和英国某缓刑组织曾通过律师提出对阿克毛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的要求。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申请对被告人做精神病鉴定,不应当是无条件的,申请人应当提出说明被告人有可能患精神病的依据,法院方可据以审查决定是否需要进行鉴定。英方提供的材料不足以证明阿克毛有精神病以及阿克毛的家族成员曾经患精神病;阿克毛本人也没有提供相关材料。法院审查认为,本案中并无理由对阿克毛的精神状态产生怀疑,其精神病鉴定申请不具备应当被接受的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表示,毒品犯罪是世界公认的严重犯罪,社会危害极其严重,无论是国际社会还是我国社会公众普遍要求对这类犯罪依法从严惩处。我国刑法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因此,对不同国籍的罪犯均应依法作出处理。我国法律在保留死刑的同时,严格控制死刑适用,对危害极其严重的毒品犯罪适用死刑,有利于震慑和预防毒品犯罪。
■中方表态
中方强烈不满英方无端指责
布朗对处决表示“震惊”;外交部敦促英方尊重中国司法主权
本报讯(记者邢世伟)昨日,外交部发言人姜瑜针对“英首相布朗对阿克毛被处决表示‘震惊’和‘失望’”回应称:“中方对英方的无端指责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我们敦促英方尊重中国的司法主权,并立即纠正错误,避免对双边关系造成损害。”
昨日,阿克毛被处决后,英国首相布朗发表声明称,对阿克毛被处决表示“震惊”和“失望”。
姜瑜对此表示,中国是法治国家,司法机关严格依法办事。中国的司法独立性不容外来干预,任何人都无权对中国司法主权说三道四。打击毒品犯罪是全世界人民的共同心声。中方对英方的无端指责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我们敦促英方尊重中国的司法主权,并立即纠正错误,避免对双边关系造成损害。中方重视中英关系,不希望此事影响双边关系。我们希望英方理性看待,不为两国关系制造新的障碍。
关于此案的审理过程,姜瑜称,阿克毛在华贩毒被判处死刑,是一起孤立的刑事案件。中国司法机关严格依法独立办案。毒品犯罪是世界公认的严重犯罪,社会危害极其严重,各国都依法严厉打击。在此案审理过程中,阿克毛的诉讼权利和各种待遇都得到了应有的保障。
对于中国死刑执行情况,姜瑜表示,中国目前不具备废除死刑的条件,但严格控制和慎用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