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4-01 12:02:19 文章分类:房产土地
房屋租赁登记办事流程
1.甲乙双方到房屋所属地房管所领取合同范本,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2.甲乙双方向房管所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和有关证件、材料,并填写《房屋租赁登记申请书》。
3.房管所经初步审定后送呈房管局租赁所进行登记备案。
4.房管局租赁所对上呈资料进行复核,登记备案后发出《房屋租赁证》。
双方当事人到房管所领取合同和《房屋租赁证》。
已办理房地产权证
(一)持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1)房屋租赁登记申请书一份。
(2)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阅原件后提交复印件),如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
(3)房屋租赁合同一份。
(4)租赁双方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资格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当事人如需委托他人代为出租或承租房屋,受委托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并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房屋已抵押
(1) 房屋租赁登记申请书一份。
(2)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抵押他项权证明书复印件和抵押权人同意出租证明。
(3)房屋租赁合同一份。
(4)租赁双方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资格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当事人如需委托他人代为出租或承租房屋,受委托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并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来源:东莞市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