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方式逃债

时间:2010-01-09 17:46:22  作者:李律师  文章分类:逃债方法

利用主动设计“被诉讼保全”逃废债。企业在经营困难或者了解到债权部门要对其采取法律手段时,就策划由其能控制的关联企业或其它关系较好的债权人与其串通,自编自导自演一出诉讼把戏,原被告双方与法院协调配合,将企业的全部资产查封,致使其它法院无法重复查封,而企业仍会暗中继续使用该资产正常生产经营。通过打官司,使欠债企业的有效财产得以先行“合法”转移,使其它债权部门债权落空,面对此种“周瑜打黄盖”现象的时候,债权部门也只能“望厂兴叹”了。

执业机构:宁夏星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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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经济仲裁 调解谈判 资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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