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6-11 11:52:55 作者:李向玉律师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李向玉律师(联系电话13628552882)自2009年9月获法学硕士学位到贵州省凯里学院工作以来,先后获得国家级、教育部课题,出版专著一部,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共计50万字。在承担繁忙的教学、科研任务以外,还积极参与司法实践为教学服务,先后承办200余件案件,尤其擅长刑事、婚姻继承、交通事故、行政诉讼、申请再审等各种疑难案件,多次接受省电视台、省广播电台、市广播电台专访或作为栏目点评嘉宾,代理的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民事、刑事、行政、非诉类部分案件有:
一、代理贵州省某公司挪用公款案,检察院指控挪用金额160万,后经律师成功辩护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贵州都市报曾专题报道)。
二、代理贵州省黔东南州某公司合同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案。此案经一审、二审、中级人民法院再审、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历经五年时间,经最高人民法院开庭询问取得较好效果;
三、代理贵州省某公司被对方恶意公告送达缺席判决一案,经本律师代理向河南安阳申请再审案,成功申请再审立案,在贵州省某法院拍卖公司财产前一天中止执行,为公司挽回巨额经济损失。
四、代理王某某诉杨某某离婚案,维护了王某某的合法权益,此案被贵州省电视台于2011年1月18日星期一第五频道《真情纪事》栏目以《老伴,你别离开我!》专访。
五、代理湖南省怀化市杨某某房产纠纷案二审,律师提出有利的理由,成功使本案发回重审,此案经一审、二审、申请再审、指定再审、再一审、二审前后八年时间。
六、代理黔东南州杨某某盗窃罪一案,检察院指控其涉案金额250000元,经律师成功辩护,法院采纳辩护律师的三个辩护意见,最终使当事人免除了较重的刑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其罚当其罪。
七、代理贵州省黄某某抢劫罪一案,检察院指控其犯四宗罪,经本律师成功理清,最终法院认定其参与两起,使其判处三年有期徒刑,该罪为抢劫罪的最低刑。
八、代理贵州省罗某某离婚一案,当事人因经济原因无钱诉讼,接触到案件后,本律师免费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使其给对方的财礼6800元诉求得到法院支持,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九、代理科特迪瓦籍某某贩卖毒品案,涉案被告人十三人,贩卖毒品数量巨大,代理律师通过英语多次与其交谈,最终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十、代理贵州省龙里县王某诉建设局行政诉讼一案,一审被龙里县人民法院判决败诉,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黔西南苗族布依族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上诉中代理律师多次向行政庭法官阐述代理理由,从社会和谐、民生视角协调此案,最后判决当事人胜诉,维护了当事人价值300万的房产。
十一、代理罗某某抢劫杀人案,通过辩护律师的努力,最终使其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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