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2-28 14:47:34 作者:荣小龙 文章分类:交通事故
2010年河南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根据《河南省2009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0年发生或2010年一审辩论终结前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标准:
1、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806.95元
2、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388.47元
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371.56元
4、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9566.99元
5、河南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7357元。
2010年福建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根据福建省统计局正式公布数据及结合国民经济增长率及本站律师办理交通事故的多年经验,本站正式首先公布福建省2010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费用标准如下:
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576.83元/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680.18元/年(死亡、残疾赔偿金);
二、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3450.57元/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015.72元/年(被扶养人生活费);
三、丧葬费约为14007元(职工平均工资28015元/年,该数据为预测数)。
以上数据除有一项为预测数据外,其他数据均为福建省统计局官方公布数据,可以作为2010年道路交通事故诉讼案件死亡、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数额的计算标准,待统计局公布全部数据后本站将及时更新。
山东2010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部分)
一、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9678元
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811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2013元。
三、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119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417元。
上海市2010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供参考)
上海市统计局2010年2月11日公布了《2009年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其中“十三、人口、就业、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中说:“据抽样调查,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28838元,比上年增长8.1%;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12324元,增长8.2%。全年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992元,比上年增长8.2%。……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804元,比上年增长7.6%。……”所以现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 、被抚养人生活费可按上述新标准计算主张。
上海市2010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供参考)
赔偿项目
赔偿金额(元)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8838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2324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20992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9804
死亡赔偿金
(城镇居民)
60周岁 及以下
576760
61—75周岁
28838×年限
75周岁以上
144190
死亡赔偿金
(农村居民)
60周岁 及以下
246480
61—75周岁
12324×年限
75周岁以上
61620
被抚养人生活费
城镇居民
20992×年限
农村居民
9804×年限
残疾赔偿金
城镇居民
28838×年限×伤残等级系数
农村居民
12324×年限×伤残等级系数
2009—2010年度海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出台
为了正确处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3]20号)《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以及海南省统计局上一年度相关的统计数据,现将我省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 月31 日期间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数据及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规定如下:
一、基本数据
(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608 元/年;
(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390元/年;
(三)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9408.48元/年;
(四)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883.10元/年;
(五)职工平均工资,21864元/年。
二、 平均工资计算。
(一)农、林、牧、渔业:10793元;
(二)采矿业:24165元;
(三)制造业:18421元;
(四)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32845元;
(五)建筑业:17793元;
(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34771元;
(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54115元;
(八)批发和零售业:18626元;
(九)住宿和餐饮业:15528元;
(十)金融业:43851元;
(十一)房地产业:20345元;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1098元;
(十三)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23938元;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5369元;
(十五)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18124元;
(十六)教育:26889元;
(十七)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27525元;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24644元;
(十九)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30519元。
2010年北京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最新)
2009年度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738元。
2009年度北京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7893元,
2009年度北京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1986元。
2009年度北京市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9141元。
2010年西安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西安市2009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963元;
西安市2009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275元;
西安市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 元;
西安市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 元;
西安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元
(以上数据均来自网络,由河南阳夏律师事务所荣小龙律师归纳整理。本人不对真实性负责,仅供各位参考.荣小龙律师手机:13838616276)
